日前,从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了解到,《关于调整市 120 急救中心救护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开始执行,有效期三年。《通知》称,哈尔滨120 急救中心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救护车费由基础费、里程费和等时费三部分组成。 基础费是指接到患者前所发生的行驶费用,标准为每车次 25 元; 急救里程费是指由患者所在地至目的地,按实际行驶里程所发生的费用,标准为每公里 6 元,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 等时费的标准为救护车等候 30 分钟以内的不收费;超过 30 分钟,每 10 分钟加收 5 元,不足 10 分钟按 10 分钟计算。 同时,取消长途转运车费及长途转运护理费的定价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20 急救中心向患者提供的急救服务和其他服务项目,应以患者或家属自愿为原则,不得强行提供服务和收费,服务价格标准应在救护车显著位置公示,在提供服务前须告知患者或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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