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笔者所处理的案件统计,除了自杀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船员因病死亡的时间大都发生在冬季,主要集中在年初和年尾,多为疑似心脑疾病引发的猝死。除了冬季是心脑血管疾病高发的季节,冬季的大风和大雾也会对处理这些案件造成一定的影响。在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码头公司都会给予通融允许尸体在码头卸下,当然是在卫检排除传染性疾病并允许船舶进港的前提下。但也有个别口案的码头狭隘甚至迷信,不允许尸体在码头卸下,甚至要求必须尸体卸下后才允许船舶靠泊。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会给案件处理造成更大的困难,又会掺杂进更为复杂的法律关系,即,船东与租家的off-hire 纠纷。北方的冬天大风、多雾,偶有雨雪,经常会在锚地delay几天,使船东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一旦死亡事件在船上发生,会对船员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无论是因疾病死亡还是因事故死亡,尽快将遗体带离船舶是头等重要的事情。如死亡是由于事故而造成的,保陪协会还会询问并协助船东安排给船上的船员进行心理治疗和疏导。遗体如想从船舶上被卸下,除了正常的进港手续以外,一些额外的手续必须办理。大多数情况下,卫检在排除传染性疾病后会允许遗体下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在国境口岸以及停留在该场所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上,所有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尸体,必须经卫生检疫机关查验,并签发尸体移运许可证后,方准移运。同时,根据海关总署的通知,该移动许可证交给海关后,即可放行。另外,船员通常还有随船的个人物品,这些物品如要下船仍需向海关进行申报,经检查后放行。在实践中,有时候个人物品会由其他船员在下船时协助带回国,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船长写一份声明,明确个人物品不随遗体在本口岸入境即可。
遗体卸下后,下一个面临的问题就是遗体出境。遗体若想出境,就不得不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死亡证明。我国外交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附件中的《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仍然是目前处理这类案件的一个指导性文件。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无法签发,那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另一种“死亡”,非正常死亡。
上述文件的公证和认证根据死者所属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来进行办理。就公证的办理笔者尚存一定疑虑,虽经询问但使领馆的要求仅仅就是“公证”。大家知道对于文件的公证包括: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真实性两种。我个人认为公证应包含这两部分。由于在国内取得的文件多为中文,我们在办理公证前需将该文件送交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在翻译件上盖章确认。那么公证书仅确认原件以及译文与复印件相符是否足够?是否还应确定该文件是真实存在的,是由相关机构实际签发的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做真实性的公证,则公证书中只放复印件,而原件则需留存公证处备查。至今为止,无论我们做哪一种公证,相关国家驻华的使领馆只要看到是公证书就认可,从没有对其公证的形式提出过异议。笔者目前的做法是,无论原件或公证书都多留一套备查。 认证,包括单认或双认,主要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被另一国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如果是单认则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即可,双认则是我国认证后再交该国驻我国使领管认证。
一旦死亡证明/死亡鉴定书准备好,就可以委托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来进行遗体的防腐,入殓等工作并出具三证,即《防腐证明》、《入殓证明》、《卫生监管申报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疫后会出具《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许可证》放行。海关凭上述的许可证放行。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驻华使领官要求监督封棺过程,一是确认棺内为本国国民,二是确认棺椁内没有私带其他物品。对于尸体的包装我国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为三层棺木,最内层为木箱并带有一个小窗(透明硬塑料材质,方便必要时查验),第二层为镀锌板,根据我国CIQ的要求必须在其监督下密封,第三层仍为木棺,木质为泡桐木,淡黄色。笔者处理的案件中,有时家属会提出一些要求,在不违反规定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这将对家属是很大的安慰,但有些无法达到的要求或违反国家规定的要求还要耐心解释,比如要求在原先必须完全密闭的第二层镀锌层给开个小窗等。个别航空公司会在登机前要求棺木再装入一个木箱进行托运,但大部分航空公司接受目前的装箱标准。 关于行李的托运。如果死亡船员有行李,笔者倾向于将行李连同棺椁一并由同一航班托运回国。死者生前留下的物品或点滴记录都将是对家属的极大安慰。但在安排运输前需要提前向家属解释,液体,电池以及药品等等是不允许邮寄的,在征得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做丢弃处理。 在航班的安排方面,我们不仅关注价格也应关注航空公司的服务。但不能仅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有直达航班应尽量安排直达,避免由于转机造成的棺椁丢失等问题。还有需要注意的是,货物运输与普通乘客的航线安排是完全不同的,不能仅在网上查询客票信息就确定航线的终点。棺椁属于大件物品,有些国际航线,乘客可以到达,但大件物品的运输很可能没有开通。通常的做法是找一个货物出口代理商来安排通关和订舱手续。运单上要求有对方接货人的明确联系方式,一旦运单签发应尽快反馈给家属或该国的通代做好接货准备。
至此遗体遣返程序基本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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