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遗体捐赠,一直是学校获得尸体的主要途径,经过尸体本人和家属的同意,在死亡前期写好遗书,还要签署一份协议书后,本人可以选择用途,也就是解剖还是作为标本来使用,当过世以后,有专门的人员对尸体进行防腐烂的处理后,送到学校供老师和学生上课使用。
第二种,犯人 这个是最早的时候医学院解剖尸体的时候的主要来源,早期的时候,在执行死刑的犯人中间,因为有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家属也对他们很痛恨所以在他们被枪毙后没有人去认领尸体,所以当时允许拉回到医学院使用,在现在这种做法几乎是不存在了。
第三种,病死的或者是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的尸体。一般这样的尸体多是一些流浪者的遗体。有些是联系不到家属,而有一些是根本就没有家人的。这样的遗体一般是经过公安有关部门同意过后,就会被学校领回处理。
还有一些是早期的时候,当时家庭都困难,有的时候吃上一顿饱饭都成问题,一旦是生了重病,在医院里面治疗后,也没有治好死亡的,这个时候家属如果愿意把遗体捐赠给学校的,学校会拿出来一部分补偿给家属们,在那个时代,能有一笔钱就可以让剩下的人吃饱肚子。所以这样的事情也很多,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这样的事情当然是不在存在的了。
其实,近些年,这个遗体来源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现在每年都有一部分的自愿捐赠者,基本上都能满足各大院校的教学需求了。
尽管如此,在一些小的城市里面,还是存在着这种资源匮乏,因为认知不足的原因,小地方的人都希望自己去世后能安眠在哪里,觉得这样才完整。
所以捐献根本满足不了需求,这些地方的院校里,上课的时候还是十几个人或者是几十个人共同使用一具尸体学习,有的时候也就是观看,上手解剖的机会根本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