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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青铜簋,考证其铸作时间,让人联想到齐哀公被烹事件

 火天大有_元_享 2017-09-23

南水北调,工程浩大,不少深埋地下的古墓、文物得以重见天日。2009年,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陈庄村东发现了一处西周遗址,发掘出了包括城址、墓葬、祭坛、车马坑等遗迹以及一批骨器、玉器、青铜器。

此次陈庄遗址考古,许多文物都属山东首次发现,对研究山东历史和齐国文化意义重大,被中国社科院评为“200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在诸多出土文物中,有一件青铜簋格外引人注目。该簋内铸铭文七十五字,其铭曰:“隹正月壬申,王各格于龚(共)大室,王若曰:‘引,余既命女更乃祖,冢司齐师。余惟申命女,易汝彤弓、彤矢百、马四匹,攸勒乃御,毋败绩。’引拜稽首,对杨王休。同僰(迫)追,孚吕兵,用乍幽公宝簋,子子孙孙宝用”。

因器主人名引,故该簋被命名为引簋。引簋的出土,引起了学术界、考古界的一次较大争论,争论的主题之一就是引簋的铸作年代。因铭文中没有提及王年、月相,考证引簋的铸作年代非常困难,以至于遭到放弃。

从器形、书法特征看,引簋属于西周中期偏晚时代。由此,可推断引簋铸作年代的大致区间为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四世。

从“王各格于龚大室”看,既然当时的周王在共王宗庙,可知当时共王已崩,引簋的铸作年代可排除共王世,当在懿王、孝王、夷王三世。

懿王元年,因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有一次“天再旦”的天文异象,在计算机软件和天文技术的推算下,已确定为公元前899年。夷王之后为厉王,《史记·周本纪》记载厉王三十七年发生国人暴动,次年为“共和元年”,也就是中国历史有确切记载的公元前841年,由此可知厉王元年为公元前878年。这样一来,引簋的铸作区间为公元前899年—公元前879年,共二十一年。

虽然只有短短二十一年,但有懿、孝、夷三位周王先后在位,引簋的铸作年代到底是哪个王世呢?

通过《宰兽簋》铭文“隹六年二月初吉甲戌,王才周师彔宫,……司土荣伯右宰兽入门”,笔者考证出该年为公元前881年夏历十二月初一甲戌。根据古本《竹书纪年》载有“夷王七年”之事,则《宰兽簋》必在夷王世,夷王元年为公元前886年。算起来,夷王在位八年,与古本《竹书纪年》相合。

引簋铭文虽然没有载明王年和月相,但通过“正月壬申”这四个字,仍可以做一番考证。西周青铜器历法采用周正,以十一月为岁首,周历正月对应夏历十一月。从懿王元年(前899年)至夷王末年(前879年),凡当年夏历十一月中含“壬申”日干支的共有十一年,引簋的铸作年代范围进一步缩小。

从引簋铭文内容看,这是周王对引的一次册命。从已出土的青铜器记载看,西周册命会选一个好日子,通常为初吉(初二)、既生霸(初八)和既望(十六日),误差不超过一天。在含有“壬申”日干支的十一年中,唯有公元前883年夏历十一月十七日壬申符合引簋历日“正月壬申”。这一年为夷王四年。

引簋铭文显示,夷王四年正月壬申日,夷王郑重召见了引。夷王说:“引,我曾经任命你继承你祖父的职位,由你统领齐国军队。今日,我重申此命令,并赏赐你一把彤弓、百发彤矢、四匹马。望你整备车马,不要有败绩。”

齐国是西周开国第一功臣姜子牙的封国,都营丘(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虽为侯爵,但享有“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史记·齐太公世家》)的自主征伐大权,是政治上的大国,是周天子信得过的诸侯国,高度自治。而今,夷王亲自插手安排齐国军队统帅,命引“冢司齐师”,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之前一年的齐哀公被烹杀事件。

夷王三年,西周发生了一件轰动于史的大事,一次残忍的血腥事件。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夷王“三年(前884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哀公死后,夷王立哀公的同父异母弟弟为齐侯,即胡公。次年,夷王重申引的军事统帅地位和指挥权,并赐以彤弓、彤矢等物,必与哀公被烹事件有关。(刘秉光)

一件青铜簋,考证其铸作时间,让人联想到齐哀公被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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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青铜簋,考证其铸作时间,让人联想到齐哀公被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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