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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四大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背后的真相

 青松he 2017-09-24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乃晚清四大冤案之首,历时四年方沉冤得雪。然而,案件虽得以平反,但案件背后的真相却鲜为人知。

  杨乃武,浙江余杭县乡试举人,自幼勤奋好学,生性耿直,好打抱不平。小白菜(葛毕氏),原名毕秀姑,为葛家童养媳,长得白皙秀丽;因穿绿衣白裤,人称“小白菜”。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两人过从甚密,于是街坊有“羊吃白菜”的流言。

  小白菜丈夫葛品连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九突然暴毙,第二天尸体竟口鼻出血。葛品连之母向余杭县知县刘锡彤要求验尸查明死因。

  

  而早年杨乃武曾举发当时是九品官吏的刘锡彤滥收钱粮、敛脏贪墨,故刘锡彤对杨乃武怀恨在心,联想到关于“羊吃白菜”的流言,于是想借机除掉杨乃武。刘锡彤带着仵作沈祥及门丁沈彩泉等前去勘验。暗地里指示沈祥说葛品连是中毒而死,又让沈彩泉说是砒霜致死。

  刘锡彤据此认定小白菜有杀夫嫌疑,在严刑逼供下,小白菜屈打成招。供述说从杨乃武处得到砒霜,借机毒死葛品连。刘锡彤马上下令逮捕杨乃武,但杨却说自己案发期间根本不在余杭县,而是去了余姚其岳母家办事。

  

  刘锡彤命上夹棍三次,杨昏死三次,仍拒不画供。刘锡彤将供词“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后将一等人犯解送杭州府,后因杭州知府陈鲁严刑迫供,杨最终认罪。

  杭州知府陈鲁见其认罪,遂以通奸杀夫之罪判决“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

  杨家不服,到杭州喊冤,由其妻杨詹氏和其姐杨淑英辗转将案卷送至翁同龢手里,认为疑点重重。后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濬重审,可惜杨为保面子和曾参审官员的乌纱帽,竟复以“通奸谋命”上奏。

  

  清廷又委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刘锡彤又重金贿赂胡瑞澜左右,严刑逼供。小白菜受不了烧红铜丝穿乳极刑,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胡瑞澜据此认定维持原判,但所幸监察御史边保泉弹胡瑞澜复审草率。

  种种疑点说明此案极有可能是冤案,于是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重新开棺验尸。证明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只是染疾而死。

  

  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宣告终结,杨乃武与葛毕氏获无罪出狱;但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对待,已一身伤残,而且连功名也不能恢复。而胡瑞澜、杨昌濬以下三十多名官员则撤职查办。

  杨乃武晚年以植桑养蚕度过余生,1914年9月患疮疽,不治身死。毕秀姑回到余杭,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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