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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如何保护野生动物?为何不吃狗肉

 liurx618 2017-09-24

  自古以来,人们都非常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孟子曰:“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而早在五帝时期,中国就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生态保护机构——“虞”。到了西周时期,保护野生动物更是被列入法律条款,《伐崇令》说:“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勿赦。”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古人对动物保护的认识越来越全面,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备。那么,在经济最发达的宋朝,人们又是如何保护动物的呢?

孟子

  宋朝对动物保护十分重视,专门在工部下设虞部,掌管山泽苑圃之事。建隆二年(961年),宋太宗下达《禁采捕诏》:“王者稽古临民,顺时布政,属阳春在候,品汇咸亨,鸟兽虫鱼,俾各安于物性,罝罘罗网,宜不出国门,庶无胎卵之伤,用助阴阳之气,其禁民无得采捕鱼虫,弹射飞鸟。仍永为定式,每岁有司申明之。”这个禁令是禁止在鸟兽鱼虫的繁殖、生长期采捕,不仅要求明确,而且最大的特色是法令的延续性,强调此令固定下来,每年都要重申发布予以执行。

古人狩猎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宋太宗又颁布了《二月至九月禁捕诏》,其中规定“禁民二月至九月,无得捕猎及敕竿挟弹,探巢摘卵”,并要求“州县吏严饬里胥伺察擒捕,重置其罪,仍令州县于要害处粉壁,揭诏书示之”。这一诏书在前面的基础上,更要求基层官吏主动抓捕违禁者,并写在墙上扩大宣传,影响民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这条法令在宋朝一直沿用了200年,并不断补充完善。宋朝还颁布多道法令,例如将犀牛、大象、金丝猴、青蛙等列为重点保护动物,禁止捕杀;禁止用鸟羽,兽皮等材料制作服饰。这些法令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古人食肉

  值得一提的是,宋朝曾对狗有过特殊保护,出现了“士大夫以屠食狗肉为耻”的现象。在经济发达的宋朝,人们所食用的肉类品种极其广泛,家畜、家禽、海鲜等肉类都很受人们喜爱,狗肉最初也在其中。当时还出现了一批专门靠养狗、卖狗、杀狗为生的狗肉贩子。然而,吃狗肉的现象却在宋徽宗时期戛然而止。原来,宋徽宗属狗,他听信了手下大臣的迷信言语之后,觉得吃狗肉是个很不吉利的事情,因此下诏将狗肉行业全部取缔。宋徽宗死后,狗肉行业虽然恢复,但“狗肉不上席”的说法已经流传开来,难登大雅之堂的狗肉很少有人问津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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