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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下令禁止吃狗肉,臣子上书只写了一句话,徽宗看后只好作罢

 夜读史书 2020-05-06

“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是千百年来中国最普通的劳动人民的,最质朴的愿望。《周礼·天官·疱人》记载:“疱人掌共六畜、六禽、六兽,辨其名物。”其中,六畜指已经被人类驯化和圈养的六种动物,分别是:马、牛、羊、鸡、犬、豚(猪)。

这些动物不仅能供人驱使,方便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还能充当肉食,不仅满足了“肉食者”们的口腹之欲,偶尔也为常年从事农桑的人们提供难得的优质蛋白,优化了国民的饮食结构。

但是,近年几十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狗逐渐被人们特殊化。从前人们饲养动物,大多是为了或食其肉,或寝其皮,或获得什么实际可观的收益。可现代人对狗的看法却着实成了例外,很多人养狗,只是为了把可爱的狗当成朋友、伴侣或者自己的孩子,来满足自己被需要的心理需求。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狗生来就只应该被温柔地对待,而不该惨遭屠戮。导致一些吃过狗肉的人都不敢承认自己吃过狗肉,生怕不小心伤害到别人的感情。

其实在古代,狗肉是很珍贵的肉食,一般人是没有资格吃的。“月令言食犬,燕礼言烹狗”。樊哙以屠狗为业,据说其烹制的狗肉鲜酥诱人,沛公最喜食之,因此衍生出沛县狗肉这一名吃。就是在今天,莫言先生许多的作品中也常常有吃狗肉的情节。说明吃狗肉在我国不仅有历史渊源,现在也还在区域性的流行。

关于屠狗这件事,在北宋时期倒有一个有趣的典故。宋徽宗崇宁年间,有位太学博士叫范致虚。某天,他上疏给皇帝说:“陛下属狗,狗是陛下的本命,现在京城有很多人,以屠狗为业,会妨害陛下,应该下旨禁止百姓杀狗。”

这一建议虽然被宋徽宗采纳,却遭到了很多人反对。其中,有一个太学生,也就是范致虚的学生,提出抗议的理由最有意思:“神宗属鼠,难道他会下令禁止养猫吗?”(注:神宗是徽宗的父亲)宋徽宗无言以对,只好将禁止屠狗的法令给取消了。

值得一提的是,明正德十四年,明武宗也颁布过一条类似的禁令,禁止人们养猪和杀猪。原因是他属猪并且“朱”是当时的国姓。但这条禁令也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左右,当时的内阁首辅杨延和上《请免禁杀猪疏》,终止了这个禁令。不过终明一朝,猪这个字都是禁语,人们平时只能用“豕”来称呼猪。 

中国的古人笃信鬼神之说,而且忠君爱国,安分守时。几乎所有以鬼神和君主的权威下达的指令,都会被视为金科玉律。人们无意去争取个体的权利,但吃却往往是个例外。连最刻板最苛刻的儒学经典《礼记》上都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其中,饮食之欲排在男女之欲的前面,如果有可能,人们还是希望尽量给自己争取一点福利。

诚然,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人们因为养狗而不忍食其肉,这并不足为奇。只是佛说众生平等,仔细想想,那些成为我们盘中餐的生灵,又有哪个没有一点灵气呢?既然选择了饲养它,那么它就可以有不同的用途,可以有宠物,当然也可以有食物。古人对此已有所划分,《礼记·少仪》曰:“犬有三种: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也。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庖厨庶羞用也。”不同用途的狗,其结局也不同。

虽然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狗肉已经不是主流的肉制品了。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被禁止吃牛肉,因为牛是农耕文明的功臣。然而现在,除了素食者们,很少有人会不吃牛肉了。而作为传统食畜,狗肉既无毒害,又不至于危险到野生物种的存续,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呢?对于将狗视为亲密伙伴的人,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情感需求;而对于将狗视为食物的人,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饮食习惯。

参考资料:《曲洧旧闻》、《万历野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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