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保险业务员一句话给客户挽回500万损失!”

 李睿阳阳 2017-09-25


投保人死亡,保单将法定继承!

保单加遗嘱,助你摆脱大额保单的法定继承命运!

作者:刘长坤/曾祥霞

文章先从笔者的一次亲身经历开始,“就一句话,我给同事的客户挽回了500万损失!”

事情发生在2015年上半年,有一位同事是保险大单高手。有一天我们聊天,她提到有一位交纳保费达到一千万以上的大客户最近得了癌症,她为客户规划的重大疾病保险虽仅给客户赔付了七十多万,客户却还特别感谢她,让她觉得非常意外!对于这位业务同仁来说是想通过这件事情的分享告诉我:其实再大的客户也会在乎保险的赔付。而听她说完,我隐约的感觉到这里面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于是我接着问她:“客户现在多大?当时他买那么大的保单初衷是什么?”

她回答:“客户是想用保险的方式给闺女留下一笔婚内个人财产。”

果然不出我所料。标准的大额年金保险设计模式:以父亲为投保人,以女儿为被保险人,购买大额年金保险,死亡受益人为父母,女儿每年领取年金。这样如果女儿将来离婚,保单不会被分割。即使女儿死亡,保单将通过保险理赔金的形式回到父母的账上。听上去确实是一个很棒的婚姻资产保全安排!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若投保人死亡怎么办?保单的权益归属将会如何?后果会是什么?

相信很多保险的同仁就会说了,这有什么难的?变更投保人呗!的确,事情一般会是这样一个流程:客户去世后,女儿和母亲拿着投保人的死亡证明和保单去保险公司申请变更投保人,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投保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自己商议,将投保人变更为其中的一个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的权益。在本案中,母亲一般都会放弃继承权益,让女儿变更为投保人。

此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因为女儿是法定继承了投保人的权益,也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和投保人的其他权益,而大额年金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非常高,甚至可能超过本金,当时这个客户的保单现金价值高达一千多万。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客户苦心安排的专属女儿个人的保单,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儿将来离婚,其损失至少在500万以上。

了解到这些原委之后,我立刻告诉同事说,现在有一件事你必须马上去办:安排客户和他的女儿履行变更投保人手续,并请律师起草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该保单投保人的权益无偿赠与给女儿个人,与其配偶无关!

所有手续办完后不久,客户就因病情恶化去世了!我的同事感慨说:你的一句话,给我的客户挽回了至少500万损失!

近年来,人寿保险作为一个重要的传承工具被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所接受。几百上千万保费的保单层出不穷。而在国内,这些大额保单大部分都是以年金险的形式存在,用于做传承、子女的婚姻资产隔离、子女的教育金、养老金等等。这些保单一般的设计结构如图所示:

父母当投保人,子女当被保险人,一般父母死亡时,子女还生存,保单继续有效。但投保人的现金价值及其他权益就必须面临继承,而继承是有很多风险的,尤其是法定继承:

风险一、如果投保人有多个法定继承人,那么保单现金价值有可能被瓜分;

风险二、继承过程复杂,可能耗时很长,如果保单未完成缴费,可能使保单无法缴费而失效;

风险三、即使被保险人顺利变更成投保人,其继承的现金价值也将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使保单丧失婚姻资产隔离的作用。

如果保单金额比较小还好,但若是保单金额非常大,就必须提前做出安排,否则后患无穷。

解决方法一、保单完成缴费后,投保人通过赠与协议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及其他权益赠与给被保险人,并明确说明赠与给子女个人,与其配偶无关。并去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

这种方法将投被保险人变成一个人,当然可以避免投保人死亡的问题。但是它也相应存在几个缺陷。

若投保人尚未交完保费就突发身故,来不及办理投保人变更,就会产生前面所说的严重后果。

若未交完保费就提前办理投保人变更,则后续保费必须通过新投保人(子女)的账户缴费,极易发生夫妻财产混同而导致保单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过早完成投保人变更,父母将过早丧失对保单的控制权,如果子女通过退保或保单贷款将资金挪作他用,则保全功能也将丧失。

综上所述。这种方法虽然可行,而且可以避免繁琐的继承程序,但是缺陷也相当明显,要谨慎使用。

解决方法二:也是相对比较稳妥的方法,就是在签订保单的同时,投保人设立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明确说明若投保人去世,保单的现金价值及其他权益由被保险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同时,如果考虑到投保人在保费没有交完的时候去世,或者投保人去世时被保险人尚未成年,无法变更为投保人,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弥补:

如果投保人比较年轻,或者身体还比较好,可以通过核保,则可以附加投保人死亡和全残豁免保险。若投保人去世,后续保费将得到豁免。保单所有权益可以完整的传承给被保险人。

如果客户有条件且能接受,则可以选择趸交保费。

如果投保人年龄比较大或者身体不好无法通过豁免的核保,则可以选择将后续各期保费提前存入一个万能险账户,后续各期保费可以领取万能险现金价值进行缴纳。现在市场上很多大额年金险都附带有万能险账户且支持保费追加,操作也很方便。

如果购买保单时被保险人未成年,则可以在遗嘱中约定保单投保人变更为夫妻的另一方,如果投保人不幸在孩子十八岁前去世,则由夫妻另一方继续持有保单并以此为例设立遗嘱。

最后郑重提醒广大读者:遗嘱的形式、格式和设立方式均有严格的法律规范,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遗嘱都可能认定为无效。同时遗嘱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建议通过专业律师和机构设立遗嘱并委托执行会是上佳选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