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福利!汕头残疾儿童少年能享十五年免费教育啦

 风吟楼 2017-09-25

据市残联、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的通知》(汕残联〔2017〕71号) 规定,凡在我市公、民办普通幼儿园接受教育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至6周岁儿童,按给予每生每年最高4000元的补助。每年3月底前,符合受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园保教费收据,填写申请表,经残联审核后补助款将按实名制拨至残疾儿童登记账户。在公办康复机构训练的听力语言障碍、脑瘫(肢体残疾)、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四类残疾3至6周岁儿童仍按每生每年12000元康复专项经费给予补助;在定点民办康复机构训练的上述儿童,在每生每年12000元的基础上,对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按照每生每年12200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对听力语言障碍、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按照每生每年7800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

从2018年9月份起,所有定点民办康复机构停止招收6周岁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目前已在定点民办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6周岁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将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型和残疾等级安置入学,并按相关规定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残联系统定点康复机构6周岁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育的经费补助,继续按汕头市2017年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执行。


本报记者杨锦东

图片来自网路

编辑:笑云 蔡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