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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你必须活得与众不同,才能避免不被淘汰

 秋水长天居士t2 2020-07-20

最近,接触了一个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案子。断断续续看地了大概两个多月了,最终发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助理表现得极其糟糕,很不合格。作为律师,对我来说,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像我这样的律师助理,是完全可以被阿尔法取代的,我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危机。我知道,阿尔法会比我做的更好,甚至更出色。

在那位美丽的女士的讲述中,我见证了阿尔法的神奇。科技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法律?科技到底能给未来的律师带来什么?那些优秀的人们总是在试图着改变这个世界,而在法律帝国里,他们又会给出什么样的改变?我开始期待着,也担忧着······对于不如律师行业不久的自己来说,每天都承受着困惑与迷茫。

这让我想起霍姆斯的话,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阿尔法,至少在目前来看,他所依赖的应该还是逻辑,而非经验。而我们却不同,我们既注重逻辑,因为逻辑本来就是我们发现的思维规则。我们又在经历之中获得经验。而律师行业,经验对于一个律师成长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从一个案子之中你能够看到什么,这考验着一位律师的能力。就像我,一个案子断断续续看了两个多月,最后几乎没有看到什么。我现在慢慢想,问题在于从一开始我就不知道自己应该看什么。我找不到案子的关注点应该在哪里,就像是一只无头的苍蝇,只是无意识的浏览,而不会在自己的头脑中留下什么东西。

什么法律关系,什么主体、客体,什么权利义务,这些东西自己讲起来可以头头是道,可是一旦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的时候,自己还是一头雾水,一脸茫然,所有的概念与理论都应该是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工具,最终还是要确立自己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思维路径,并且保证是切实可行的。这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自己还是没有形成一种意识,怎么样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一个案件可以进行抽丝剥茧般的分析,泛泛而读,缺乏思考,最终的结果就像我这样,很多问题还是搞不清楚。表面上不熟悉,实际上是你没有将潜在的问题想清楚,你的思维完全没有探寻到案子的本质。

真正决定一个人的价值一定是与众不同的那一部分。在我看来,这一部分中包括最多的大概就是一个人的思维与观念以及与此为方向的执行力。思维的懒惰往往会带来行动上的懒惰。因而,让自己真正庸庸碌碌应该就是思维的惰性。越是在一个模式化的世界,我越来越可能随波逐流,人云亦云。

因而,你必须活得与众不同,才能避免不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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