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让指导老师最头疼的四大问题 这几年一直带实习律师,也接触过其它的实习律师,有一些共些的东西很明显。我觉得我们的法学教育是有缺陷的,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失败的。这些问题原本在学校就应该解决,现在好,却交给我们这些累得不行的律师来帮助解决。以下是刚通过司法考试的实习律师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当然不是同时出现。 1、核心问题之一:缺乏自我学习能力,不掌握自我学习的方法。 不能自觉地向他人学习与交流,不能自觉地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不会主动地弥补自己的知识缺陷,对思辩性的主题及活动有明显的畏惧心理和排斥性,不会汇总各种知识并进行辩析。 2、核心问题之二:没有掌握法律的方法。最突出的,也是最应引起重视的,是不能识别和归纳法律问题。律师是解决问题的,当一个人面对法律问题而发现不了的时候,那么这个人是否可以成为律师就是个问题了。只有先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法律方法,就是利用法律思维活动去发现、归纳并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掌握法律方法,干出来的活儿总是不专业的。 3、核心问题之三:对法律生吞活剥的学习方式和支离破裂的理解,导致在运用知识时茫然而不知所措。 法律是法律实践经验的汇集,不是逻辑的游戏,而是根据逻辑在运用经验。离开了法律经验的法律逻辑是可笑的,再严谨的三段论都是胡扯。没有自己的经验,必然要借助他人的经验,案例、卷宗、论文、专著,是法律经验的载体,这些东西都不是确定的论断,而是他人之经验(特别是比较权威的),通过这些经验,增加自己对法律的体验。 4、核心问题之四:做事缺乏章法。 诉讼从收案到结案是有流程的。不依流程作业,不按时、序管理。不遵从执业指引的基本的原则是很危险的。 协同作业时要及时沟通,对交待的事件要有头有尾及时回报,不讲究这些章法,很容易能把工作“烂”在自己手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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