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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和学生发生冲突,为什么吃亏的总是老师?

 我是明珠絮语 2021-01-05

教育·美文·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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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二中女副校长和学生对骂事件虽然有了处理结果,但网友的讨论仍在继续。

个人以为,这件事应该先弄清楚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谁先开口骂人。

如果是学生先辱骂老师,换成我也会选择宁可不当老师也骂回去。

就像在《战狼2》中,冷锋打人自然违反军令,但当战友的亲人受到威胁,当军人的尊严受到侮辱,我赞成他宁可被处分也保持男儿的血性。

反之,如果是副校长先骂学生,被学生回骂也是活该。

不尊重人的结果,自然是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不论对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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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当地教育局的通报中,恰恰回避了这一细节,只是以“随后发生语言冲突,并导致激烈对骂”一语带过。

所以,仅凭目前的信息,单单对于师生互骂来讲,我们难以对任何一方有感情上的倾向性。

但为什么会发生互骂事件,事实却很明了:

915上午930分,县第二中学第二节下课期间,副校长张某某在教学楼二楼维持课间走廊秩序时,纠正四年三班学生于某某在走廊大声喧哗行为,于某某未予理会回到教室。随后,张某某来到学生于某某班门口让其出来。随后发生语言冲突,并导致激烈对骂……

也就是说,是学生违纪,老师管理,学生不听,才产生了后面的冲突。

可见在整个事件中,是学生有错在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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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意思的是,对于这起由于学生违纪不服管理引发的事件,我们看到的结果却只是将当事副校长免职调离,并对该校校长及该县主管师德的副局长进行了处分,而对当事学生却没有任何处理。

这显然对老师是不公平的。

视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当事副校长“存在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尊严行为”,当然应该处理,但视频中骂人的是师生双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也是师生双方,当事学生也存在辱骂老师、侮辱老师人格尊严的行为,难道不应该一起受到处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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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奈,老师和学生发生冲突,倒霉的一定是老师,这已经成了“惯例”。

比如2015524,蚌埠市怀远县包集中学的梁老师在班里辅导,一位学生将纸条贴在了梁老师的身上。

纸条上写着“我是乌龟,我怕谁”,旁边还有一只乌龟的图案。

梁老师发现后十分生气,觉得受到了侮辱,气愤之下打了学生一巴掌,当事学生则随即用桌子上的书砸向梁老师,梁老师又打了学生一巴掌。

此后梁老师为了控制住情绪激动的学生,先后两次按住他的脖子,导致学生脖子出现伤痕。

据此,教育部门认为梁老师体罚学生,做出决定将梁老师开除。

同年417,河南省潢川县彭店中学教师王某,因一位学生在课堂大声喧哗前去制止,学生出言冲撞,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结果,当地教体局给予王老师记过处分,给予该校校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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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老师的都知道,如果和学生发生了冲突,只要学生和家长闹出动静,吃亏的一定是老师。

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息事宁人,处理老师是最常见的选项。

诚然,从道理上来讲,为人师表,身份所限,不论是什么原因,老师和学生发生冲突都是错误的。

但从情理上来讲,老师管学生管出了纠纷,固然是老师的方式方法可能不对,很多时候和学生的态度及自身的素质也有极大关系。

不是每个孩子送到学校都能马上变得懂礼守法,碰上那些蛮不讲理的熊孩子,发生冲突的可能性真的存在。

此时,有关部门就算不维护老师的权威,至少也应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而不能只拿老师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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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二中的那位女副校长,今年8月份才上任,结果因为915的一次常规管理学生的行为激化了矛盾,被免职调离。

她的职业生涯和政治前途,可能从此也就毁了。

这自然是她个人的悲剧。

但我担心的是,这样的事情多了,其他老师们遇到同样的事情会怎么做。

其实谁的心里都明白,如果那位女副校长对学生违纪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

这是最不负责任的作法,却是对她自己最有利的作法,既省心省事,又不会惹祸。

但如果真的所有的老师都这么学“聪明”了,恐怕我们的教育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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