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会计在做中秋节购物卡账务处理,一不小心招来巨大风险,税局已经介入调查!购物卡入账竟然也能引来税务稽查。。。 今年国庆和中秋合二为一,全网都在欢呼雀跃于这个史上最长假期~重大节日企业的福利自然是少不了的,很多企业会通过购买购物卡的方式给员工发放节日福利。那么,公司从超市采购的购物卡,也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财务人员收到发票之后要如何入账后期才不会有涉税风险呢? 从发票上可以看出企业购买了预付卡(这里财大大提醒各位企业主,金税三期上线之后,税务机关可以随时知道哪家企业购买了预付卡哦),那么关于预付卡的使用问题就很关键了,这里面可能就有涉税问题,比如是否属于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代扣代缴个税等等。。。 首先,团购回来的购物卡,在没有确定具体使用用途之前,会计应挂账“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处理。接下来就根据购物卡的用途来区分了: 1、如果购物卡作为中秋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并入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2、如果购物卡公司用来购买办公设备,则计入固定资产; 3、如果购物卡公司用来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则计入管理费用; 4、如果购物卡是用来招待赠送给客户,则计入业务招待费,公司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如果购物卡是促销活动发放给本企业之外个人的,则属于业务宣传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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