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放大招
近日,三水区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对7类科技创新平台予以扶持,最高扶持资金1亿元。 根据实施细则,三水对企业研究院、大型综合性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室)、企业研发机构、产业创新联盟、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其他科技创新平台等7类科技创新平台进行扶持,金额从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不等,最高金额为一亿元。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持续放大招 加速创新资源集聚三水从扶持实体经济“二十条”开始,三水区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提升城市竞争力,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努力在这场指向全球的创新竞赛中增加筹码。 此次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明晰年初出台的《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的认定和管理程序,正是三水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搭建吸引聚集人才平台的又一实招。 实施细则内容节选 7类科技创新平台受惠 (一)企业研究院 经区经科局认定的企业研究院,给予50万元的启动经费扶持:三水区企业主导,与国内不少于1家科研院校合作共建的研究院;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设施;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成果转化能力突出,并在三水区实施;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 (二)大型综合性研究院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区政府对落户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决策,签订落户协议并明确建设任务及指标,并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约定的建设任务及指标进行考核,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扶持。 (三)院士工作站(室) 给予20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院士团队进站人员不少于10名,上一年度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申报各级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年度承担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不少于2项,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30件。 (四)企业研发机构 在三水设立、被科技部门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300万元。 在三水设立、被科技、工信(经信)部门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产业创新联盟 在我区登记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立项)的产业创新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同一年度申报两级或以上并获得认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扶持”的原则,以获得最高级别认定的扶持标准执行。 (六)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重点扶持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或在细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核心竞争力。成果可转化程度高,或在本行业可得到广泛应用,对推动本行业(领域)的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和社会进步有重大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按合同交易额40%给予一次性扶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200万元资金扶持。 (七)其他科技创新平台 以各类创新平台认定文件作为依据,根据建设内容给予一定资金扶持,最高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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