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规律公式一到公式五函数名未改变, 公式六函数名发生改变。 公式一到公式五可简记为:函数名不变,符号看象限。即α+k·360°(k∈Z),﹣α,180°±α,360°-α的三角函数值,等于α的同名三角函数值,前面加上一个把α看成 锐角时 原函数值的符号。 上面这些诱导公式可以概括为: ①当k是 偶数时,得到α的同名函数值,即函数名不改变; ②当k是 奇数时,得到α相应的余函数值,即sin→cos;cos→sin;tan→cot,cot→tan。(奇变偶不变)然后在前面加上把α看成锐角时原函数值的符号。(符号看象限) 例如: sin(2π-α)=sin(4·π/2-α),k=4为偶数,所以取sinα。 当α是锐角时,2π-α∈(270°,360°),sin(2π-α)<> 所以sin(2π-α)=-sinα 记忆口诀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注:奇变偶不变(对k而言,指k取奇数或偶数),符号看象限(看原函数,同时可把α看成是锐角)。 公式右边的符号为把α视为锐角时,角k·360°+α(k∈Z),-α、180°±α,360°-α所在象限的原三角函数值的符号可记忆:水平诱导名不变;符号看象限。 各种三角函数在四个象限的符号如何判断,也可以记住口诀“一全正;二正弦(余割);三两切;四余弦(正割)”. 这十二字口诀的意思就是说: 第一象限内任何一个角的三角函数值都是“+”; 第二象限内只有正弦和余割是“+”,其余全部是“-”; 第三象限内只有正切和余切是“+”,其余函数是“-”; 第四象限内只有正割和余弦是“+”,其余全部是“-”。 一全正,二正弦,三正切,四余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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