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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公司将损失堆积到资产负债表

 YouV666 2017-09-29

中国会计视野讯:最近,一份针对资产负债表其他综合收益(OCI)的研究报告发现,公司可以通过将潜在的损益表损失转移到其他综合收益来进行利润操纵。

该报告的作者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会计教授查尔斯·穆福德(Charles Mulford)和研究生安娜·巴贝涅茨(Anna Babinets)通过他们的研究结果做出推断,“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来报告损失并将其从净收益中剔除,公司可以选择性地进行利润操纵。

他们做出这一假设是基于一个发现,“损失更可能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而非损益中得到反映”。

此外,在研究所覆盖的三年时间范围内,在其他综合收益项下报告的损失迅猛增加。佐治亚理工大学财务分析实验室的研究表明,“标准普尔100”指数所涵盖的公司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所报告的损失已经从2013年的46%猛增至2014年的81%和2015年的85%。

另外,在这三年内,有两年的其他综合收益所报告的损失平均数和中位数占净收入的百分比要高于其在收入中的占比。研究发现,未实现的投资损失和外币调整损失是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主要来源。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项研究并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越来越多的公司正试图将损失转移到其他综合收益中,从而故意让他们的收益情况看起来更好,迷惑投资者。相反,它提供了间接证据证明了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报告其他综合收益,且其他综合收益资产在兑现时会出现井喷的情况。

概括而言,其他综合收益代表了公司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产生的收入和损失,如公司股票出售之前形成的损益。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其他综合收益仅包括“不能通过损益表的净收益来反映的、但会造成股东权益变动的收入和损失”。由投资产生的收入和损失以及向所有者的分配不应该包括在其他综合收益之内。

佐治亚理工大学的研究报告指出,“我们的研究结果证实了公司的通行做法,即延迟确认损失,让其一直留在其他综合收益之中。仅仅‘纸面’记录重大损失,将其排除在收益之外,借此,公司能够粉饰它们的绩效报告,让其看起来更为光鲜亮丽”。

通过跟踪收入或损失实现之后从资产负债表转入损益表后发生的情况,作者发现了利润操纵的其他可能线索。研究者指出,当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收入和损失在净收益中得到实现时,如实际销售股票时,“它们往往会给收益造成重大影响”。

研究者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报告准则要求宽松可能是导致公司能够粉饰收益情况、让其超出经营所能实现的收益水平的因素之一。该研究指出,“在确定将哪些收益或损失要素纳入净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时,管理者享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他们可以操纵收入和损失在净收益中的确认时点。也就是说,我们可能会发现,损失更多地反映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而收入则直接反映到净收益中。如果的确如此,这意味着公司人为地多报告净收益;若其他综合收益包含的所有收入和损失在发生之时便在净收益中得到反映,那么,公司所能取得的净收益要低于报告水平。”

但从2018年财政年度开始,这一回旋余地将不断被压缩。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16年修订的准则,与可供出售股权投资相关的收入或损失必须记录到净收益中。

穆福德建议CFO们谨慎行事,他认为FASB准则更新预示了其他限制,今后公司隐藏损失以防止其影响公司报告利润的能力将受到限制。

校对:张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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