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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补充)

 鹰击长空186 2017-09-30

合同编号:XX-XC(某某)-20xx05-08

发包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根据某某风电场集电线路安装工程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全过程的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

1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 不发生施工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第二条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三条 承包人的行政负责人是承包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承包人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四条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发包人委托某某省某某电力有限公司代表发包人进行全过程管理,承包人应与监理单位相互协作,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等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监督管理权。

2 发包人有权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安全资质。

3 有权参加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安全基础条件。督促承包人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督促承包人整改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 有权督促检查承包人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有权发出安全不符合项书面通知,视其情况令其停工整顿。

6 有权组织有承包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7 协调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有权监督承包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对经三级安全教育且安全考试合格的承包人人员签发上岗证。每张上岗证收取工本费10元,每丢失一张上岗证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50元。

第六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承包人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配置数量为参建人数的3%,且不少于2人。

2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发包人有关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因素,坚决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承包人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承包人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发包人质量安全部和监理单位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全面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所有安全措施的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记录。

3 承包人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核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承包人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定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人应事先向发包人详细汇报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后实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5 承包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本单位人员进行岗前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考试。未经岗前二级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6 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

7 承包人必须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制度。

8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治安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人查出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必须按期整改。对发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人改进。

9 鉴于安全原因,当发包人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承包人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人方可重新施工。

10 承包人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设施,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变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1施工期间,承包人的安全员应密切联系发包人和监理,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2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承包人应贯彻发包人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13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人员配置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承包人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书》。

14 承包人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承包人如不定期清理,发包人可以组织清理,并按该清理费用的2倍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5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凡由承包人自身原因与责任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身、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等方式马上告知发包人质量安全部和监理单位,并尽快向发包人提供书面详细报告,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16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悬挂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的标示牌。

17 承包人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火灾及人身伤害等影响安全施工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18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建议,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

19 承包人不得雇佣童工或未成年工。非技术性的项目,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20 承包人必须为其所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

21承包人应自觉完成本协议书项下的全部义务、工作,无条件做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承包人已充分认识到并郑重承诺:承包人应对其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无论发包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对承包人的监督、检查、指定、纠正、审查、会审、培训、考核、提出意见和协助等工作如何开展或开展与否,均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发生任何相关不良后果,与发包人无关。

第七条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1 保证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 加强主要区域(开挖区和施工区)的安全管理。主要区域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设有围栏只允许留一个进出口。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安全标示符合要求,不留任何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

3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会审,否则该项目不得开工。

4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人质量安全部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承包人编制安全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

5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安全人员有权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监督承包人的安全施工,纠正违章行为。对承包人人员在施工中的违章作业有权立即制止和扣留上岗证,并按发包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承包人人员在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的影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停工整顿(造成的损失自负),情节严重的有权决定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 第一次被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安全员扣留上岗证的承包人人员,发包人负责对违章者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返还上岗证,给一次违章记录;第二次被扣上岗证的人员,承包人项目部经理替违章者写担保书后返还上岗证,给第二次违章记录;第三次被扣上岗证的人员,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该违章者作清退处理,禁止习惯性违章者在发包人的任何项目施工。

8 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预留承包人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其中1%作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统筹金,用于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管理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统筹金不予退还,安全保证金按下述规定使用:

8.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仍需继续处罚的,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比例在一周内重新以现金形式交纳安全保证金:

(1)每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每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每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扣除50~100%保证金;

(4)每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的,扣除5~10%保证金。

8.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发包人的《安全及质量管理奖惩规定》,对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承包人在接到《安全质量奖惩通知单》后三天内,到发包人财务部交纳罚款,逾期超过两天加倍处罚。

8.3若承包人拒绝接收《安全质量奖惩通知单》,除该项罚款继续有效外,另处罚款每次2000元。

8.4承包人缴纳的罚款须以现金向发包人的财务部门缴纳。

8.5承包人应保证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费的足额投入,如承包人不予履行,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采购或施工,相关费用从安全保证金或进度款中扣除。

9 发包人认为因安全原因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和承包人申请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当承包人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给予答复。

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停工整顿,且工期不予顺延:

9.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9.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9.3 发生施工区域内火灾事故;

9.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9.5 多次不听从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劝告的;

9.6 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 因承包人过错造成发包人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承包人应负赔偿责任。

11 事故报告、调查、统计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执行。

第八条 附则

1 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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