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宫廷医学的首要特点是崇尚实效。御医治病,如其疗效满意,常常受到褒奖;反之,若疗效欠佳,则每每受到皇帝的申斥,甚至惩处。这在清代历朝皇帝的有关医药之朱批及谕示中均有具体反映。 康熙四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康熙在太医院右院判刘声芳、御医李德聪的奏折中朱批:“用心治。”“用心”二字,已流露其对疗效不满之意。 光绪二十四年之《起居注》中有:“日来耳堵鸣响,日甚一日,几不闻声,屡服汤剂,寸效毫无。名医伎俩,仅止如此,亦可叹矣!” 此类批语,比比皆是。当然,若疗效满意,皇帝则亦褒奖有加,以资鼓励。 雍正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光禄寺正卿冀栋、御医刘裕铎治内大臣候陈泰的“伤寒”病,效如桴鼓,雍正大悦,降旨:“陈泰病症,难为冀栋、刘裕铎医治,著各赏记功一次,钦此。” 显然,从皇帝的朱谕中,可窥得清代宫廷医学崇尚疗效之一斑。 宫中之大量医案表明,御医临证至为强调辨证论治,崇尚实效;其疗效之取得,乃在于辨证之准确及治疗之贴切。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术的精华,清代宫廷医学之辨证论治,既师承于先贤,又有所发挥,颇值得借鉴。其特点主要有:
在治疗方法中,宫中更是多种多样,不仅有内治法,而且有外治法、针灸疗法、饮食疗法、酒药疗法等等。 这些方法又根据病情之需要,有时单独使用,有时联合使用,收到了一定的治疗效果,大大丰富了清代宫廷医学的内容,很多宝贵经验,值得借鉴。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