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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之后考试的学员,请仔细看看!

 王子梦us49v5pe 2017-10-01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

考试项目及操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学员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考试不合格的当场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

二、倒车入库:

从道路一端控制线(两个前轮触地点在控制线以外),倒入车库停车,再前进出库向另一端控制线行驶,待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后,倒入车库停车,前进驶出车库,回到起始点。考试过程中,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

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控制车辆准确停车,平稳起步,车辆不得后溜。起步时间不得超过30秒。

侧方停车:

车辆在库前方一次倒车入库,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再前进向左前方出库,出库前应开启左转向灯,出库过程中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出库后关闭转向灯。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5min。

曲线行驶:

驾驶车辆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转向、速度平稳。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直角转弯:

驾驶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转弯前,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地驾驶技能考场

评判标准

一、一般规定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二、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启动发动机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制动不平顺的。

三、专项评判

1、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的,不合格;

起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3、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的,每次扣10分;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每次扣10分;

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4、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a)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b)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c)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地驾驶技能考场

(大中型客货车)

考试项目及操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学员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二、桩考(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从起止点倒入乙库停正,随后两进两退移库至甲库停正,再前进从乙库出库至停止点,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止点。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三桩考(牵引车):

从甲库向前驶入乙库停正,然后倒入甲库内停正。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

四、侧方停车:

车辆在库前方一次倒车入库,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再前进向左前方出库,出库前应开启左转向灯,出库过程中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出库后关闭转向灯。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五、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控制车辆准确停车,平稳起步,车辆不得后溜。起步时间不得超过30秒。

六、通过单边桥:

车辆左前轮、左后轮从左侧单边桥上驶过,然后右前轮、右后轮从右侧单边桥上驶过。使用二挡(含)以上挡位。

七、曲线行驶:

驾驶车辆以二挡(含)以上挡位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转向、速度平稳。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八、直角转弯:

驾驶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转弯前,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九、通过限宽门:

车辆以不低于10 km/h的速度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悬杆。

十、通过连续障碍:

车辆使用二挡(含)以上挡位,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不得碰、擦、轧圆饼,并且不得触轧两侧道路边缘线。中途不得停车。

十一、起伏路行驶:

车辆行驶至起伏路前减速,缓慢通过起伏路,中途不得停车。

十二、窄路掉头:

车辆行驶至掉头路段靠右停车,不超过三进二退,将车辆掉头。运行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十三、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车辆行驶至入口匝道后,开启左转向灯,向左侧回头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加速驶入行车道至最低限速后正常行驶,关闭转向灯。需要变更车道时,应开启准备驶入车道一侧的转向灯,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驶出高速公路时,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

十四、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车辆行驶至弯道前减速,靠右行驶,鸣喇叭后驶入弯道,行驶时不得占用对方车道。

十五、模拟隧道行驶:

车辆行驶至隧道前观察隧道处道路交通标志,按标志要求操作。驶抵隧道时先减速,开启前大灯,鸣喇叭,驶抵隧道出口时,鸣喇叭,关闭前大灯。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不得鸣喇叭。

十六、模拟雨(雾)天行驶:

车辆减速行驶。雨天视雨量大小选择雨刮器挡位,雾天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十七、模拟湿滑路行驶:

进入湿滑路前,减速行驶;进入湿滑路后,使用低速挡匀速行驶,平稳控制车辆方向通过。

十八、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应立即制动,迅速停车,停车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地驾驶技能考场

(大中型客货车)

评判标准

一、一般规定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通用评判

1、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2、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启动发动机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制动不平顺的。

三、专项评判

1、桩考 桩考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碰擦桩杆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两轮摩托车轮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或移库不入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的,不合格;

起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3、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的,每次扣10分;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每次扣10分;

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4、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按下列规定评判:

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的,每次扣10分;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的,每次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5、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以上的,扣5分。

6、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7、通过限宽门 通过限宽门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碰擦一次限宽门标杆的,不合格;

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0 km/h的,扣10分。

8、通过连续障碍 通过连续障碍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轧、碰、擦一个圆饼的,每次扣5分;

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以上的,扣5分。

9、起伏路行驶 起伏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的,扣10分。

10、窄路掉头 窄路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三进二退未完成掉头的,不合格;

b)车轮轧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c)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11、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模拟高速公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行驶中占用两条车道、应急车道或大型车辆前后100m均无其他车辆仍不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不合格;

变道未开启转向灯或未观察后面情况的,不合格;

驶入高速公路时,未提速至规定车速的,不合格;

驶出高速公路时,未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的,不合格。

12、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进入弯道前未减速至通过弯道所需的速度的,不合格;

弯道内占用对方车道的,不合格;

转弯过程中方向控制不稳,车轮轧弯道中心线或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进入弯道前未鸣喇叭的,扣10分。

13、模拟隧道行驶 模拟隧道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驶抵隧道时未减速或未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b)驶入隧道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的,不合格;

c)驶抵隧道入(出)口时未鸣喇叭的,扣5分;

d)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的,扣5分。

14、模拟雨(雾)天行驶 模拟雨(雾)天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雨天未开启或正确使用雨刮器的,不合格;

雾天未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15、模拟湿滑路行驶 模拟湿滑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能使用低速挡平稳通过的,不合格;

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的,不合格;

通过时急加速、急刹车的,不合格。

16、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及时制动的,不合格;

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驾驶人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考试项目及操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考生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考试路线上,按照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考试不合格的当场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

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1、上车准备 逆时针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起步 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3、直线行驶 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

4、加减挡位操作 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靠边停车 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通过人行横道线 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9、通过学校区域 提前减速至30km/h以下,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10、通过公共汽车站 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1、会车 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会车时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12、超车 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开启左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观察被超越车辆情况,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14、掉头 观察前、后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减速或停车,开启左转向灯、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5、夜间行驶(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驾驶人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评判标准

一、一般规定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通用评判

1、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ab)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ac)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e)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aj)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2、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制动不平顺的;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三、专项评判

1、上车准备 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a)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a)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 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a)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a)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g)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i)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j)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d)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e)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 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 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f)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 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d)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夜间行驶(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b)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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