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 考试项目及操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学员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考试不合格的当场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 二、倒车入库: 从道路一端控制线(两个前轮触地点在控制线以外),倒入车库停车,再前进出库向另一端控制线行驶,待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后,倒入车库停车,前进驶出车库,回到起始点。考试过程中,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 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控制车辆准确停车,平稳起步,车辆不得后溜。起步时间不得超过30秒。 侧方停车: 车辆在库前方一次倒车入库,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再前进向左前方出库,出库前应开启左转向灯,出库过程中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出库后关闭转向灯。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5min。 曲线行驶: 驾驶车辆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转向、速度平稳。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直角转弯: 驾驶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转弯前,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地驾驶技能考场 评判标准 一、一般规定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二、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启动发动机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制动不平顺的。 三、专项评判 1、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的,不合格; 起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3、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的,每次扣10分;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每次扣10分; 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4、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a)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b)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c)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地驾驶技能考场 (大中型客货车) 考试项目及操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学员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二、桩考(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从起止点倒入乙库停正,随后两进两退移库至甲库停正,再前进从乙库出库至停止点,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止点。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三桩考(牵引车): 从甲库向前驶入乙库停正,然后倒入甲库内停正。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 四、侧方停车: 车辆在库前方一次倒车入库,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再前进向左前方出库,出库前应开启左转向灯,出库过程中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出库后关闭转向灯。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五、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控制车辆准确停车,平稳起步,车辆不得后溜。起步时间不得超过30秒。 六、通过单边桥: 车辆左前轮、左后轮从左侧单边桥上驶过,然后右前轮、右后轮从右侧单边桥上驶过。使用二挡(含)以上挡位。 七、曲线行驶: 驾驶车辆以二挡(含)以上挡位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转向、速度平稳。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八、直角转弯: 驾驶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转弯前,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九、通过限宽门: 车辆以不低于10 km/h的速度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悬杆。 十、通过连续障碍: 车辆使用二挡(含)以上挡位,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不得碰、擦、轧圆饼,并且不得触轧两侧道路边缘线。中途不得停车。 十一、起伏路行驶: 车辆行驶至起伏路前减速,缓慢通过起伏路,中途不得停车。 十二、窄路掉头: 车辆行驶至掉头路段靠右停车,不超过三进二退,将车辆掉头。运行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十三、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车辆行驶至入口匝道后,开启左转向灯,向左侧回头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加速驶入行车道至最低限速后正常行驶,关闭转向灯。需要变更车道时,应开启准备驶入车道一侧的转向灯,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驶出高速公路时,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 十四、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车辆行驶至弯道前减速,靠右行驶,鸣喇叭后驶入弯道,行驶时不得占用对方车道。 十五、模拟隧道行驶: 车辆行驶至隧道前观察隧道处道路交通标志,按标志要求操作。驶抵隧道时先减速,开启前大灯,鸣喇叭,驶抵隧道出口时,鸣喇叭,关闭前大灯。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不得鸣喇叭。 十六、模拟雨(雾)天行驶: 车辆减速行驶。雨天视雨量大小选择雨刮器挡位,雾天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十七、模拟湿滑路行驶: 进入湿滑路前,减速行驶;进入湿滑路后,使用低速挡匀速行驶,平稳控制车辆方向通过。 十八、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应立即制动,迅速停车,停车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地驾驶技能考场 (大中型客货车) 评判标准 一、一般规定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通用评判 1、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2、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启动发动机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制动不平顺的。 三、专项评判 1、桩考 桩考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碰擦桩杆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两轮摩托车轮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或移库不入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的,不合格; 起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3、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的,每次扣10分;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每次扣10分; 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4、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按下列规定评判: 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的,每次扣10分;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的,每次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5、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以上的,扣5分。 6、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7、通过限宽门 通过限宽门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碰擦一次限宽门标杆的,不合格; 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0 km/h的,扣10分。 8、通过连续障碍 通过连续障碍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轧、碰、擦一个圆饼的,每次扣5分; 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以上的,扣5分。 9、起伏路行驶 起伏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的,扣10分。 10、窄路掉头 窄路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三进二退未完成掉头的,不合格; b)车轮轧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c)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11、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模拟高速公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行驶中占用两条车道、应急车道或大型车辆前后100m均无其他车辆仍不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不合格; 变道未开启转向灯或未观察后面情况的,不合格; 驶入高速公路时,未提速至规定车速的,不合格; 驶出高速公路时,未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的,不合格。 12、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进入弯道前未减速至通过弯道所需的速度的,不合格; 弯道内占用对方车道的,不合格; 转弯过程中方向控制不稳,车轮轧弯道中心线或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进入弯道前未鸣喇叭的,扣10分。 13、模拟隧道行驶 模拟隧道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驶抵隧道时未减速或未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b)驶入隧道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的,不合格; c)驶抵隧道入(出)口时未鸣喇叭的,扣5分; d)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的,扣5分。 14、模拟雨(雾)天行驶 模拟雨(雾)天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雨天未开启或正确使用雨刮器的,不合格; 雾天未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15、模拟湿滑路行驶 模拟湿滑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能使用低速挡平稳通过的,不合格; 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的,不合格; 通过时急加速、急刹车的,不合格。 16、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及时制动的,不合格; 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驾驶人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考试项目及操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考生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考试路线上,按照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考试不合格的当场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 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1、上车准备 逆时针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起步 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3、直线行驶 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 4、加减挡位操作 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靠边停车 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通过人行横道线 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9、通过学校区域 提前减速至30km/h以下,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10、通过公共汽车站 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1、会车 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会车时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12、超车 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开启左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观察被超越车辆情况,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14、掉头 观察前、后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减速或停车,开启左转向灯、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5、夜间行驶(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驾驶人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评判标准 一、一般规定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通用评判 1、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ab)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ac)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e)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aj)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2、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制动不平顺的;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三、专项评判 1、上车准备 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a)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a)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 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a)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a)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g)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i)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j)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d)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e)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 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 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a)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f)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 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d)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夜间行驶(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b)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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