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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官衔:巡抚、总督、知府、巡案、提督分别指的是什么官?

 clz6198 2017-10-07
巡抚:中国清时一省民政的最高长,直接听命于皇帝官
总督:管数省,侧重军事,直接听命于皇帝
知府: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市委书记
巡案:非固定职官,其实官阶并不很高。多数是新科进士,一时无有实缺,奉圣旨到各处巡视一回。
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其制始于明,但当时并非固定之职官名称,不设员额,亦不常置

从品级上说:
总督:定制为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实际上,总督加尚书衔已成普遍,因此多数总督可视为从一品。
巡抚:定制为从二品,加侍郎衔者为正二品。
提督:定制为从一品。
知府:定制为从四品。

从品级上讲,提督似乎最大,实际则不然。清朝时,采取以文制武的原则,提督虽为一品,但地位远不如总督、巡抚。清朝时明文规定,提督要受到总督和巡抚的双重节制,地位在总督和巡抚之下,朝觐、列班或在联名上书、签署公文时,都要列在总督、巡抚之下。

为了节制提督,总督和巡抚多加兵部尚书或侍郎衔。在清代,武官即使当到提督者,能出任巡抚乃至总督,都是十分罕见,只有韩良辅、刘铭传等寥寥数人。武官能出任文职,都是十分荣耀的事。
知府为四品官,相当于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市委书记,因为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对应的知县七品官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县长、县委书记了。 
       省、地区、县级的地方行政机构,在明朝称为“布正使司”、“知府”、“知州”、“知县”。知县是一个县的行政长官。知府,与现在的地区行政公署专员相似。通常的知州,是一个大县,可以管辖几个知县。       巡抚是一个比较大的地区行政长官,可以管很多个知府知县。       由此可见,巡抚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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