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孝文本紀》原文:
(孝文皇帝二年)十一月晦,日有食之。十二月望,日又食。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爲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菑,以誡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于天,菑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于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羣生,上以累三光之眀,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匄以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諌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職,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縦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飭兵厚衛,其罷衞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置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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