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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协简答题总汇三

 昵称48192777 2017-10-10
第四章节 劳动规章制度 一、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答: 一、制定主体不同 ①劳动合同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②规章制度的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具有参与权、建议权 二、效力范围不同 ①劳动合同约定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②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是集体性的 三、效力等级不同 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冲突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 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 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四、终止条件不同 ①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 ②规章制度的终止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自行废止。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P115 答:通过劳动规章制度来规范领导和职工成员的职责和行为,才能使企业正常运 转,充满生机和活力。 1. 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正常运行的保证,组织成员行动的指南 劳动规章制度明确了组织的劳动条件和成员行为规范,有效避免了劳动争议和劳 动纠纷。 2. 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奖惩的依据 组织的奖惩必须以劳动规章制度为依据,才有助于组织对工作场所的管理,保证 正常运行。 3. 劳动规章制度是劳资双方维权的利器 劳动规章制度一旦具有法律效力,就不仅仅是资方维权的工具,也成了劳动者维 权的利器。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P116 答: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求包括: 1、制定主体合法 劳动规章制度只能由法律或企业章程授权的主体制定。 2、制定内容合法、合理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之内制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规定,否则,企业极易因劳动规章制度内容不合法、不合理而引起劳资纠纷。 3、制定程序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一般包括起草、讨论、 通过和公示四个步骤。 四、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必要条件 P128 答:劳动规章制度实施应当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①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②实施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合法。 2、劳动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 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有具体的操作性,有一定检验标准的条款。 3、实施机构的明确性 企业把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适用于生产过程,必须要由相应的组织机构或专门管 理人员负责。 4、范围的适用性 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生产经营条件,规定的不同的行为规范,确立了不 同的政策内容和标准,这些内容和标准只在规定的范围内具有约束力。 五、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常见问题 P129 答: 1、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形式化 具体表现为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形式主义,缺乏可操作性,实施被表面化, 无法真正地发挥作用。 2、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缺损化 即一项完整的规章在实施时,只有部分被贯彻,其余则被抛弃,使内容残缺不全。 3、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扩大化 扩大化即规章在执行过程中被附加了不恰当的内容,使规章的调控对象、范围、 力度以及目标超越了原定要求。 4、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偏离化 即指实际的做法与本来的规章背道而驰。 六、劳动规章制度违法时的处理方式 P130 答: 第一、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可以通过共同协商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五章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一、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P137 答:厂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企业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企业生产经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情况 4、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 民主评议、选聘任用及出入境费用支出情况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P140 答: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要点为: 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4、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 损害后果。 三、组织劳资协商会议需要掌握的要点 P144 答:为保证谈判的顺利进行,协商会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确定协商目标 1. 理想目标 2.可接受目标 3.最低目标 二、形势分析及确定协商争议点 1. 双方的优劣势分析 2.确定协商争议点 三、协商的各个阶段 1. 摸底阶段 2.要价阶段 3.磋商阶段 4.取得共识阶段 5.认可阶段 四、协商方案的制定 1. 立场确定 2.协商底线 3.协商战略 五、确定协商议程 六、撰写劳资协商决议草案 四、劳资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 P146 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协商主体不同、协商内容不同、协商程序不同、协商 决定的权限不同。 1、协商主体不同 ①劳资协商的主体是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或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 ②集体协商的主体是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的代表。 2、协商的内容不同 ①劳资协商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②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标准。 3、协商程序不同 ①劳资协商是经过民主程序"先民主,后集中"; ②集体协商有明确规定,要经过协商、签约、批准和备案等法律程序。 4、协商决定的权限不同 ①劳资协商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自治时,用人单位具有单决权; ②集体协商是双方行使共决权。 五、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 P155 答: 1、职工董事的权利 ①行使发言权和表决权 ②召开董事会议 ③列席相关会议 ④要求相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职工监事的权利 ①行使发言权和表决权 ②召开监事会议 ③监督公司财务状况 ④监督检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⑤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⑥列席董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⑦要求相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职工董事、职式监事的义务 P156 答: 1 、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2 、定期昕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议、监事会议上全面反映职工意见和建 议。 3 、定期向职代会作述职报告。 4 、在相关会议及职代会作出的决议事项,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员工申诉涉及的部门与职责 P162 答: 员工申诉涉及的部门主要有人力资源部和工会 1、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申诉过程中的主要参与部门,它是协调各相关部门的枢纽,有 以下四方面职责: (1)制定员工申诉制度,规范员工申诉流程。 (2)保证员工申诉渠道畅通。 (3)深入员工,倾听员工声音。预防劳动争议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4)协调劳动争议各方积极解决矛盾,妥善处理员工所申诉的问题。 2、工会的职责: 工会必须对员工的合法、合理申诉提供支持。有以下四方面的职责: (1)代表员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部门建立员工申诉制度,参与协商调解员 工申诉问题,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利益问题。 (2)在员工申诉过程中,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进行合法、合理的谈判。 (3)为员工咨询服务,提供相关法律支持和企业规章制度解释。 (4)必要时,可代表员工进行相关申诉 第六章 员工申诉制度 一、集体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P171 答: 1、申请调解--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 2、调解受理----调解委员会依法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 3、调解前准备---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调解人员应在调解前做好充分准备 4、实施调解 5、调解终结 二、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区别 P176 答:二者的区别在于: 1、出现的程序不同。 ①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调解阶段作出的 ②仲裁裁决书是在裁决阶段作出的 2、依据的原则不同。 ①仲裁调解书强调的是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②仲裁裁决书根据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 3、生效的时间不同。 ①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即具有法律效力 ②仲裁裁决书是自作出仲裁裁决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起诉才生效 4、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①仲裁调解书是在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基础上达成的,反映的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 意思; ②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依法作出的公断,可能是在双方意思表达不一致的情况下 作出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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