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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名字有“字”为啥现在的人名字没有了“字”?

 杏林春阳 2017-10-10

先讲一个故事,是关于大诗人杜甫的,朋友们可能没有听过。且听我说——

话说杜甫在成都草居时,应成都尹严武之邀,入其幕中任检校工部员外郎(这也是杜甫世称“杜工部”的原因)。杜、严二人非常要好,一日会酒,杜甫乘醉对严武戏言道:“不谓严挺之乃有此儿!”说没想到严挺之还有你这样的儿子。严挺之是严武父亲的尊讳。杜甫酒后舌头不检,直犯好友之父的大名,这对严武是很不尊重的表示。严武十分生气,瞪大眼睛,反唇相讥道:“杜审言孙子捋虎须耶?”说杜审言的孙子竟敢捋胡须吗?他也直犯杜甫祖父之名以回应之。此事载《唐语林》。《新唐书》也记了这件事,但说严武“外若不为忤,中衔之”,严武表面上不以为意,实际上很介意,从此对杜甫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通过此事可见,“名讳名讳”,古人呼名,是有许多忌讳的。

大家想想,咱们能随便喊人名字吗?喂,张三!太不礼貌。别说对尊者、上辈没法直呼其名(反过来,直呼其名的,只能是尊对卑,上对下),就是同辈之人,除非特别亲昵,似乎也不大能喊得出口。

于是,人初生时得到的小名(乳名),如狗蛋之类,不大为外人知,只是近亲属的昵称;而成人之后正式取的大名(官名),一般人又不好喊,这便需要有一个帮忙的名字,那就是表字(简称为“字”)。

取字的习俗大概起于周代,如《礼记·檀弓上》云载: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

人们在二十岁左右行冠礼时方取表字。《仪礼·士冠礼》云: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自谦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经文的解释说:“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即人到了二十上下,已是为人父的年纪,就是朋友辈也不可再喊他的名字了,于是在完成冠礼的同时,就要相应取一个字,以用作别人对他的称呼之名。他本人为了表示自谦,对人称名,他人则以字相称。

对古人来说,即便是很亲近的朋友,也不能直呼其名,而应称其字。像杜甫那样,酒醉后喊出别人父亲的名讳,就实在是太失礼了,难怪严武不高兴。须知,唐代大诗人李贺,仅仅因为他父亲名“晋肃”,晋与进士之进同音,他连进士考试都没法参加呢!

大家看,古人对古人,往往以字、号相称,如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苏轼为苏子瞻或东坡,等等,不必细举。他们的文集一般也不题大名,而以字号代之,如《李太白集》《杜少陵集》等。正因为人们出于尊重,往往会避开本人的名,只呼其字,这就导致“以字行”这样一种情况的出现,比如屈原(名平)、项羽(名籍)、伍子胥(名员)、孟浩然(名浩)、唐伯虎(名寅)、蒋介石(名中正)等,皆是名为字所取代的情况。

“以字相称”是古代的文明礼貌或基本礼仪。直到清末民初时,虽风气丕变,但凡稍有学问者,还是会取一个字,如毛泽东字润之,刘明昭字伯承等。可是到了民国以后,特别是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社会上取字的人就少了。这首先是古代那一套繁琐规矩不灵了,当代人没那么些讲究,不玩虚的了;读书人进学,都是新式学堂,也不时兴取字、号,一个大名足矣;而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机关来说,所有人都是国民,国民只允许一个正式名字,不允许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字,教人傻傻分不清,机关登记证件、抄录簿表等,也都只填写一个官名大号。

“新中国”成立后,字、号已为标准的“封建四旧”,人们避之、锄之唯恐不及,“革命新人”们岂敢惹祸上身,招来一个“落后”的坏名声?取字的传统就此消亡。

如今除了一些书画和国学的爱好者,闲来无事,取个字玩玩,追怀一下旧时光,表字已没有实际意义了。(胡丹/皇帝不称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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