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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县志】第二十一卷(民政)第八章(地名管理)

 初心阅读室 2017-10-13
第二十一卷(民政)第八章(地名管理)

 第八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地 名 普 查

197911月,吴县在省地名领导小组指导下,首批进行地名普查试点。县培训普查骨干60余人,参加普查工作人员1100余人,历时一个多月,共查各类地名6563条,其中:公社大队名称871条,自然村名称5062条,名胜古迹46条,建筑物名称104条,自然地理实体名称380条,各专业部门名称35条,其他地名65条。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原地形图上错字错位404条,图上有名无实30条,一地多名147条,大队、自然村重名387条,公社、大队与驻地名称不一致693条,农业大队用序数一、二、三、四、五……为名178条,用“红旗”、“红卫”、“红星”、“东风”、“战斗”、“前进”、“解放”、“团结”、“民主”等流行词汇为名175条。其中用“红旗”为名有15条。地名用字不规范,一个地名出现不同写法,如“蠡口”系因越国范蠡从此出走得名,多被写成“里口”;“陆墓”系因唐代宰相陆贽墓地得名,多被写成“陆木”;“渭塘”、“跨塘”、“斜塘”的“塘”字,多被错写成“圹”字等。

1980年上半年,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地名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11月,经报请上级批准将原来与驻地名称不贴切的洞庭、建设和淞南3个公社的名称,分别更名为东山、堂里和甪直,将394个大队名称进行正名和更名。作到了37个公社名称在苏州地区内无重名,832个大队名称在本县境内无重名,并对自然村等名称作了规范化处理,克服和纠正了地名混乱现象。是年,还对地名普查资料按统一要求进行系统整理。

1981年至1987年期间,对地名进行正常管理,共命名更名196条,其中;大队、行政村40条,街巷里弄等156条。另对街巷里弄名称标准化处理聿95条。

第二节  编 辑 地 名 录

19824月出版发行《吴县地名录》。地名录确定了可以继续使用的地名;更正了任意乱改的地名;改正了不宜使用的地名;适当调整了互相雷同很易混淆的地名,实现了全县地名标准化和译写规范化。

19861月,重新系统整理建立地名档案169卷,编印出版类12卷,地名资料类29卷,配备了专职地名档案员,建立了档案室。编绘了《团结桥新区地名图》。1987年,编绘了《吴县政区图》、《光福镇地名图》、《胥口乡地名图》、《越溪乡地名图》分别印发各单位使用。还编绘了《一九八五年吴县政区图》、《抗日战争时期阳澄湖地区图》。设置地名标志,根据规定,所用标准地名书写形式和汉字拼音应报经地名机构审定。1985年和公安部门一起在北桥乡搞了试点。1987年在全县普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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