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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原理

 icold 2017-10-14


五行原理

                作者:孙洪宝

五行:土、金、水、木、火,知道五行的人都了解五行相生、相克关系。笔者要谈的是五行和阴阳两仪的关系(既五行的来源),五行与十天干的关系及五行与十二地支的关系。

一、五行与阴阳两仪的关系

我们首先看一下八卦单卦(也为经卦)的阴阳演变过程:

  

    五行原理                             

观察上面八个单卦的演变,我们发现单卦经过五次的阴阳消长变化后,到第六次他又变回本卦。以乾为例:经过巽、艮、坤、震、兑五次阴阳消长变化后又变回了乾卦。但新的乾卦并不是原来的乾卦,是原乾卦经过变化后的乾卦,也就是说他是另一个太极,和原乾卦具有相似性能的另一个范畴的乾卦。

单卦的阴阳五次演变过程:是气从产生--壮大--衰退直至回到本源的过程。无论从那一卦开始都会经历五次变化后,第六次返回到自己本卦,我们把这五次演变过程给他起名:土、金、水、木、火五行,把他们依次变化阴阳规律叫做五行相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阴阳依次变化是五行相生的根源。五行无论由那一个单一五行开始都是依次排列的相生规律(这里是指在同一范畴内的变化);五行经过五次变化后,第六次会形成一个新的范畴,五行在新的范畴再进行五行依次新的变化。

五行的循环相生是指无论从那一五行开始都会经历这五种变化,并不是指五行循环往复相生以至无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下面是五行相生图:

           五行原理

 

我们再看每个单卦变化,卦经历三次变化后,变出的卦为原来的卦先天八卦的对宫卦,两个卦阴阳完全相反。是一种气发展到了极点,和原来的气完全相反,形成了两卦阴阳对待的关系。我们把这种对待关系叫做变后的卦对原来卦的克,既五行循环相生的第四位克原来的五行。从土开始相生循环到木(土木)木克土;从金开始相生循环到火(金火)火克金;从水开始相生循环到土(水土)土克水;从木开始相生循环金(木金)金克木;从火开始相生循环到水(火水)水克火。

五行相克图

            五行原理

    综上所述说明:五行的相生、相克的规律,是由单卦的阴阳变化而来,是事物变化普遍规律。

            相生相克合为一图

五行原理
    二、五行与十天干的关系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前面谈五行并没有说五行本身的阴阳问题,任何太极都有阴阳,单个五行也会有阴阳,那么木阴阳为甲、乙(甲为阳木乙为阴木),火的阴阳为丙、丁(丙为阳火丁为阴火),土的阴阳为戊、己(戊为阳土己为阴土),金的阴阳为庚、辛(庚为阳金辛为阴金),水的阴阳为壬、癸(壬为阳水癸为阴水)。阴阳相间、阴阳交错一切事物发展总规律,所以十天干排列顺序也要遵循阴阳相间变化的规律,从甲到癸都是阴阳相间的。按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又是遵循五行循环相生的规律。

十天干每一干又是一太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每一干作为独立单元依次循环又是“另一种”五行循环的概念。甲经过乙、丙、丁、戊、己五个依次循环,按照单卦阴阳变化原理,应该又到甲(也就是说庚应该是甲),但此甲不是以前的甲,庚是甲经过五次循环变化而产生的;他是甲的对立面,也就是说甲和庚是另一个范畴的阴阳两端,庚是甲经过阴阳交错变化而来的。从复卦经过六次的阴阳变化的后(例如复卦的乾卦经过六次变化变成复卦的坤卦),达到阴阳相待的两端,可进一步佐证甲、庚的阴阳对待关系。同理:乙与辛、丙与壬、丁与癸、戊与甲、己与乙、庚与丙、辛与丁、壬与戊、癸与己等都分别是阴阳对待的关系,是新旧转化的关系。也是父与子的关系。

甲经过乙、丙、丁、戊、己五个单元依次循环,己“生出”甲阴阳相待的另一方:庚,甲要想变化出庚必须找到己来生。比如说甲要生小孩,他就要找到能生出庚的己,甲才能变出庚(新的甲)来。己又是甲、乙、丙、丁、戊五次循环后,开始新的己、庚、辛、壬、癸五行循环开头,从循环的观点说他们有相似的地方。这就是前面讲过的五行循环相生并不是指循环往复,而是从任何一个五行从开始变化都要经历五次变化后又是新的变化的开始。这也就是甲、己相合的道理。其它天干以此类推。就有了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土,形成新的范畴的五行循环。也是16为水、27为火、38为木49为金、510为土的道理。

 

三、五行与十二地支的关系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地支是以复卦为阴阳消长变化为主要依据的,例如十二消息卦的变化,地支循环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概念。春木(寅、卯、辰)、夏火、(巳、午、未)、秋金(申、酉、戌)、冬水(亥、子、丑),年复一年的循环。同时地支又是单卦循环的概念,六个月(也就是六次变化)完成一次循环,形成六对阴阳对待(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也就是地支的六冲。

每个季度有三节、三气(每个季度都有六个节气),每个季度作为一个独立的太极,他又有自身阴阳的消长变化,他的变化也应遵循单卦的阴阳消长变化,每个单挂经过六次阴阳消长变化就回到卦的本卦的规律。每个季度经过三节、三气的六次变化,也就相当于单卦的六次演变,那么每个季度的季末用五行来表示:这个五行就具有同质性。把每季最后节气用土来带代替,那么每一季度都是从土开始幻化,最后又回归到土。这也就是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都规定为土的根据。这个土既具有这个季度的五行特性,又具有独立土的五行特性。

那么为什么规定春季为木、夏季为火、秋季为金、冬季为水,五行相生火土相连,所以夏季也为土,尤其在夏季末土为最旺。这就不难理解一年四季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也是一年四季的循环规律。

地支的三合:一年经过四个季度循环就是新的一年的开始,那么按月来划分,从开始的月份数,经过四个月后,第五个月又会重复开始的那个月。例如:从子开始数到辰是第五个月,从辰开始数第五个月是申,从申开始数第五个月是子,这说明申、子、辰具有同质性,我们把这种同质性叫三合。所以十二地支:申、子、辰三合,亥、卯、未三合,寅、午、戌三合,巳、酉、丑三合。至于把申、子、辰三合定为同子一样为水,是因为阴阳转换是从子开始的;亥、卯、未三合定为同卯一样为木,因为复卦阴阳平衡从卯开始往失衡方向演变,其他两个季度也如此。

一切事物都是从无到有(阴极生阳、阳极生阴),从一个平衡发展到新的平衡的过程。这也就是规定一天从子时开始(阳气开始发端)的原因;一年规定从寅月开始,是因为从子月阳气发端经过子、丑、寅三月变化,到寅月阴阳处于一个平衡阶段。时间就是如此周而复始的重复。

地支的相刑:五行经过三次变化后形成了克(也是两个五行阴阳对待)。那么从子开始,经过丑、寅、卯,就形成子与卯两个地支的阴阳对待,我们把地支的这种阴阳对待关系叫做刑。从子到辰完成五次循环,从巳开始新的五行循环,就有巳、申刑,从戌开始,戌、丑刑。到寅开始新的循环,从寅开始循环,寅、巳刑,未、戌刑。这样又回到了子。至于辰、午、酉、亥,他们是前面每次五行循环的最后一个,他们没有阴阳对待的另一端,他们自己碰到自己就会自刑,也就是说辰和辰会形成阴阳对待。这就好比一个国家,没有国与国的对抗,他的内部矛盾就会凸显。

卯午、子酉、辰丑、戌未、亥寅、巳申,地支的六对相破同样是五行循环的克,只不过开始点不同罢了。

 

 

 

阴阳、五行、八卦之间的关系将在另一篇文章论述。

 

 

 

 

 

                                   2011-8-24

我认为易经的基础理论研究对易经的发展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以及对哲学发展也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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