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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可以算作“宋”,南明为何不能计入“明”?|致知

 cat1208 2017-10-18

EYEONHISTORY




文|胡丹



明朝灭亡的时间,一般将其设定于公元1644年,即大明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破北京、崇祯帝煤山上吊的那个历史节点上。这是清朝给出的说法。

 

当年四月间,农民军攻破北京的消息传到关外,虎视眈眈的“大清”毫不迟疑,马上打着替明朝报仇的旗号,进入山海关,趁火打劫,迅速击败李自成,并于五月占领北京。

 

这就是明朝“天子守边”的坏处,京师离边境太近,强敌入侵,数日即抵城下,而都城一旦不守,整个“朝廷”(中央府部院寺机关及其官员,俗称“朝臣百官”)都跑不掉,给人打个包全收了。

 

崇祯皇帝一死,满朝官员坐困京城,如瓮中之鳖,眼见三个月内换了三茬主子(明、闯王、清),那目瞪口呆之状,可以想象。有一些人逃了,而多数人只得留下来,侍奉不同的新君。

 

清军打败李自成,算是替邻居报了仇,清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就在邻家住下,连同自家小皇帝福临也从关外接来,一家子搬进紫禁城,不走了,一住三百年!



南明的天真



1644年,也是清顺治元年。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在中国古代历史的版图上,就有两个并存的王朝。后金(清)从它建国之日始,就与大明为敌,并不奉其正朔,两国各自纪年。

 

清军入关后,没有革除崇祯年号,即承认明朝存在、两国并立的事实,但崇祯十七年三月之后,“天下”就只许使用顺治年号了。清朝认为明朝已经灭亡,一切自立者均视为僭越。

 

明朝在永乐年间迁都北京后,在南京保留了一套中央级的班子,虽说人员配备不齐,也是一个现成的朝廷。

 

当崇祯末年天下大乱时,好几位王爷逃到南京,先帝殉国的消息传来后,南都官员一边开丧,一边从众王爷中选出一位福王朱由崧,扶之登上宝座,他就是弘光帝。那是五月份,当年还剩下大半年时间,改元“弘光”得等到明年,1644年仍为崇祯十七年。


南明永历朝廷皇宫遗址,如今为贵州黔西南安龙博物馆。


弘光继位没有争议,是合法的新朝廷,但大明的版图已非完璧:清军占领了它的旧都,控制了朝廷的百官,在北直隶、山东、河南等地盘踞为窟穴。

 

请神容易送神难,何况清军还是不请自来,它既来了,还肯不肯走?南京当局认为清廷意图不明,决定试探一下,于是遣使向北京方面提出联合“剿(闯)贼”的倡议。

 

南京真是天真了得!清人的想法还用试吗?崇祯帝还在时,清军就数度入侵京畿,它这回强行入关,说是帮大明杀贼,其实就是个托词,你还真信他的邪?可见南京不止皇帝昏庸,大臣也不高明。

 

北京的反应不出意料,南京请清人帮忙剿贼,清廷反指责南京不该擅立朝廷,令弘光“削号归藩”。显然,大清已自居“天下主”,根本不承认南京政府的合法性,而是咬死明朝已经灭亡!

 

南京竟然还为自己的存在辩解,看不出大清的责难是向南征伐的战鼓。



清朝的“用心”



满清要入主中原,成为新的正统王朝,它必须宣布“前任”大明已死!

 

清人用心良苦,这些工作打其进京就开始了,如改葬崇祯帝后,令臣民服丧,谥曰庄烈愍皇帝,陵曰思陵……这些是来帮忙的邻居该做的吗?此时的清廷已是鸠占鹊巢。

 

得了机会就要坐天下,它现在的定位,已不再是偏处满洲、控驭东蒙的清国,而是继承中华正统的大清朝!

 

“朝”者,中华正统嬗递之朝代也;“清国”向“清朝”的进化,是清人入关前后政治观念变化的根本。

 

曾经的满清虽与大明有“争正统”的一些举动,如胁迫明朝的藩属国朝鲜向其称臣,但它还没有“一统天下”的野心,其定位只是一个与明朝平等的国家。而满清入关后,自然就不是如此了。

 

实际上,此后的满清始终在为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而努力,它不承认南明,坚定不移地灭明,都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明朝在中国正统王朝谱系上的合法继承者。

 

清人在安葬崇祯帝时,已暗示明朝已经灭亡,这一点很快变成明确的政治话语,如其诏书所言:“本朝立国东陲,历有年所,幅员既广,无意并兼。昔之疆场用兵,本冀言归和好,不幸寇凶极祸,明祚永终,用是整旅入关,代明雪愤。”

 

清宣称,清兵是在“明祚永终”后才入关的,灭明者是贼(闯),不是清;而“南中(南京)乘衅立君,妄窃尊号,亟行乱政,重虐人民”,它自然不肯承认,且必须加以征伐。

 

顺治二年(1645年),清廷遣多铎率师向南进军,大军还未开到扬子江,它已迫不及待地开“明史馆”,要修“胜朝”之史了。

 

后代王朝修前代之史,是古代中国王朝相沿已久的政治传统,清廷在正式与南京兵戈相向前,先宣布明的灭亡,既为其征讨正名,亦为釜底抽薪之计。自然,此举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明史馆匆匆开了,而《明史》最后修成,已是九十年后的事情。

 

当然,明朝亡不亡,不由清人嘴巴说了算,最后还得动手把它推进坟墓。

 

此时弘光朝廷还占有淮河以南的广大土地,如果它争气,能够击败南侵的清军,则金宋战争的历史将重演:弘光朝廷将为“南明”(一如南宋),与清朝平分天下,再次形成南北分立的局面。

 

历史上的南朝或北朝,往往自居“中国”,而视并立者为蛮夷和僭伪。如果1644年后的情形是(南)明、清分治,它们也必然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争正统(争为中原王朝)的过程,然后开始平等或不平等的邦交。

 

可历史没有假设,史实是,腐败的弘光朝廷不堪一击,成立仅一年就被清人所灭。时为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也是清顺治二年的五月——这回明朝真的玩完了!



南明VS南宋



清廷用兵大胜,在“既俘福藩,南服略定”后,即命江南在十月举行乡试(省级科举考试),并诏告天下:特弘大赉,嘉与维新。同时赦免河南、江北、江南等地官民“絓误”(指受牵连者),所有(明朝)横征逋赋,悉与蠲免。大军所过,免当年额赋之半,余免三之一……俨然为新天子恩泽天下之义。

 

对于明朝灭亡时间,清朝官方的话语,前后完全一致,并通过撰写史书、文字狱等形式,不断加以强化。

 

清廷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所尽的努力,是前朝不能相比的。我们可以结合元朝人对“宋亡”的记事来加以理解:

 

公元1279年3月19日,南宋残余势力与元军在广东新会之崖门近海激战。日暮时分,宋军大溃,宋相陆秀夫绝望,遂负起年仅8岁的幼帝赵昺,投海而死。《宋史》称,此役后,“宋遂亡”。

 

现在有人接受《宋史》的观点,认为宋朝是在崖山之战中灭亡的。然而,崖山海战前三年(1276年),宋室君臣献都城临安(今杭州)出降,就不是它的灭亡?

 

元人修《宋史》时,在“宋亡”这件事上的表述实在有点奇怪。

 

崖山之战记在《宋史》“本纪四十七”中,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皇帝的传记,这篇本纪包括三个人,即南宋的最后三位君主。他们是哥仨儿:赵𣊡和他同父异母之兄赵昰、弟赵昺。

 

赵𣊡就是献城投降的那位宋帝,被元朝降封为瀛国公。元军占领宋都临安,可与清军占领北京相比;临安献城后,𣊡的两位庶兄弟罡和昺,随其母杨太后出逃,先后称帝,在元军的穷追下,一路狼狈南奔,亦与南明之隆武、绍武、永历相似。

 

元修《宋史》将昰和昺的事迹“附”在瀛国公𣊡后,无异于承认他们被拥戴为“宋国之主”的事实,但在那篇本纪中,却只称呼他们在宋朝所授的王号,而不承认他们“帝”的身份。但不是帝,为何又将二王事迹羼入专记帝王之事的本纪呢?赵𣊡既已降封瀛国公,亦岂可为之立本纪?这显然是矛盾的。

 

而且,《宋史》既然不认为昰和昺具有正统地位,就不该将他们的不幸结局与宋之亡国联系起来,当赵𣊡率南宋百官投降,并且“诏谕(全国)郡县使降”时,就应该认定为宋朝灭亡,不该复将宋亡系于一个“僭统者”的跳海自杀上。

 

以上矛盾无疑是史家的疏忽,他们修史时很有点“不识时务”,难怪有人说,元朝末年仓促成书的《宋史》,编校不精,是较为粗疏的一部“正史”。

 

同样是修前代史,清人修《明史》,就没有犯这样低级的“政治错误”。莫说本纪,就是整部《明史》,对隆、永等南明之君都无一个字的记载;朱由崧则收在《诸王传》里,且云“自立于南京,伪号弘光”。

 

明朝灭亡时间如何定,关系到清朝的正统地位,不是小事,清廷坚定的史观是:明亡于崇祯帝煤山自吊,灭明者为“贼”(闯王李自成),大清是从“贼”的手中夺的天下。

 

在乾隆四年(1739年)定稿颁行的《明史》,就在崇祯帝死后称“明亡”,并云“(帝)之蒙难而不辱身,为亡国之义烈矣”(《庄烈帝纪》);同时《明史》将爝火不息,奋战不休,一直到康熙元年(1662年)才最后扑灭的“南明”事迹一概抹杀。在清代,敢书南明年号即是大逆不道,也没人敢以弘光或永历之亡为明朝之亡。

 

《明史》在长达数十年的修撰中,明确把握并坚持一个重大的核心理念,即正统观,以崇祯殉国划线,之前承认明朝居“天命”与“正统”,明亡后就由清朝继承其中原王朝的地位,而其他奉明正朔者,皆为残渣余孽与僭伪。

 

在这一点上,全书完全一致,毫无摇移,更无抵牾之处。而元人则不能将临安之降断为宋亡,故《宋史》一边削宋末三帝帝号,一边却为其立本纪,造成表述上的混乱——仅就修前朝史这一点来看,清廷的统治技巧远较元朝更臻圆熟。



尝试下个结论



如今的历史读本仍多徇旧说,将明亡定于崇祯十七年;学术意义上的“南明”研究,也是从崇祯殉国开始的,包括了弘光那一年。

 

但愈来愈多的学者,倾向于认同弘光朝廷存在的事实,认为宜将明亡定于弘光元年五月——如是,则明朝的历史又多了一年,即从1368年(洪武元年)建国,到1645年(弘光元年),一共277年。

 

这两种划分法,以孰为是呢?恐怕还是定以崇祯十七年为宜。崇祯十七年说,不仅是清人的口实,也是基于中国自秦汉以来形成的“正统”观念。

 

以元末明初为例——朱元璋政权早在1368年正式建立明朝前就已存在,但朱元璋从来不说他称王建政就是明朝之始,他也不否定元帝北逃前元朝统治的合法性。

 

1368年,元至正二十八年,也是明洪武元年,明军北伐占领北京,元顺帝北逃出关,元遂亡。尽管元顺帝又活了一年多,直到至正三十年(1370年)才去世,然后是他的皇太子即位,此后“大元”还坚持了几代人,始终不承认自己灭亡,但元亡于至正二十八年已为定论(即使其合法君主元顺帝还活着)。

 

这是因为,那个所谓的“元”失去的不仅是关内土地,更是中原正统王朝的地位,流落塞北的“元朝”只等于一个虚号,而被人轻称为“北元”了。

 

认识弘光朝还可以参照金灭宋之际的宋高宗赵构。

 

赵构南渡,最初也是定都南京,不妨试想一下,假如赵构也如弘光一样迅速失败,那1127年灭亡的就是宋,而不是北宋,因为压根就不会有南宋,何来北宋?而宋之亡否,也不取决于赵构自立时间的久暂。

 

可是赵构比弘光要幸运,他建立的江南政权存活下来,是为南宋,与金国分治淮河南北长达百年。而“南明”则是类似帝罡与帝昺的流亡者,虽然建立起了小朝廷,却根本无法与南宋等量齐观,其地位远不足以撑起一个天下一分为二的对立局面。

 

因此,所谓“南明”,只在学术研究的范畴内才有意义,而不代表它拥有与清朝对等的实力、地盘与历史地位。


南明“靖虏将军之印”铜印,长兴出土,浙江省博物馆。


一言以括之,如果弘光像赵构那样幸运,那么1644年亡者应为“北明”,在江南新建且筑基久远者为“南明”;而事实却是,朱氏子孙在江浙闽粤等地接续建立政权,皆如南宋之罡、昺,只空悬一个正统的旗号,不久即败,并不存在一个事实上的“南明”,故此难以将其视作明朝“生命体”的一部分。

 

在明清易代之际,明朝遗民与反清人士自然是不肯承认明朝亡于崇祯的,这种情感必然着落于“华夷之辨”的议题上,而“华夷之辨”的本质就是正统观,故“仗义”抗清者,与清朝代明而兴,顶起中华正统王朝的帽子,实为殊途同归,皆归于同一政治主旨之下。

 

其实后人讨论明朝灭亡的时间,除了正统之争及历史观的建构,还为了历史书写的方便。对今人来说,明清易代已无关乎“大义”,则宜从旧,如果将弘光的一年强行计入明朝,则徒增麻烦,也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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