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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进万家 签约服务你我他

 冬竹123 2017-10-20



----张店区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根据省7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16﹞6号)、淄博市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卫发﹝2017﹞15号)及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方案》(淄卫字﹝2017﹞153号)文件精神,张店区卫计局积极筹划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升级工作,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和基层医疗机构部署会,于9月下旬全面推开张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一是组建一个家庭医生团队。团队由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及其他人员组成,家庭医生(乡村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二级医院选派医师对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为居民提供“1+1+1”个性化服务。截止目前,全区已组建219个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

  二是签订一个服务协议书。在家庭医生式签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医疗、健康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内容,设计了针对一般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14类人群的初级、中级和个性化的三种服务包,统一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标准,居民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家庭医生团队,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包,亦可根据自己要求与家庭医生团队协商定制自己的服务包。截止目前,我区已签约1万余份协议书,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是发挥一个网底作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我区的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和网格员的服务网格相统一,探索网格员绩效发放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网底作用,确保签约率得到保障。

  四是明确一个政策支持。参保人与签约医生团队或直接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参保人经村卫生室上转到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和其他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均可以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对符合临床转诊标准并按照规定逐级转诊的住院参保人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参保人经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诊治后,根据病情需要,转回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和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五是营造一个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动全区12个镇办和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广泛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已悬挂宣传条幅900余副,印刷张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白纸60余万份,提高居民对我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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