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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秘文化解读,《子平真诠》(四)论十干配合性情释读

 眉州闲人688 2017-10-20

中国神秘文化解读,《子平真诠》(四)论十干配合性情释读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释读:这里讲的是天干之合化,天干本为气,两气相合,则化成另一种五行,这个要两气的平衡,数量相等,如此才能完全化成。甲己之化,同样的甲与同样的己,则合化成土的力量,一方面甲己中正合,体现出中正的秉性,另方面甲己之合,增强土的力量。

甲为一,乙为二,丙为三,丁为四,戊为五;此是先天生数。

己为六,庚为七,辛为八,壬为九,癸为十;此是后天成数。

先天生数合之后天成数,则天干合化之义自然出矣!!甲己合化生土,乙庚合化生金,丙辛合化生水,丁壬合化生木,戊癸合化生火;自是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还生土而生化不已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释读:五行十干相合,本是夫妻相合之义,其中自然就有夫妻好合、相近、相亲之性情。命中阳干见其相合之干,其情其意向其妻而去;命中阴干见其相合之干,其情其意也必然向其夫而去。日主所扶身之吉神、喜神、,若逢其妻或其夫,其心必向于夫妻之情而去,则顾日主之心必淡也。

比如甲用辛官来辅日主显贵,若命中出现丙火,丙是辛官之夫,则辛金官星之意必向于其夫也。则辛官扶甲之心必淡也,其力也薄矣,是以辛官“分神”不专心于我日主一身也。则此甲木官星辛金自然不真,情义淡薄无力,官非其官了。

甲用癸印扶我生气、长我精神、培我家业、养我根本,本是大吉之神,只要癸水正印一心一意专注于我日主甲木身上,日主自然得其恩泽。但若命中现出癸之夫星戊土,则癸水之情必向于其夫也,顾子之心(日主)自然分去了。则我所有之印福德自然大打折扣了,也就印非其印了。

甲用己财助身致富,若他位出现甲木比肩来夺爱,则此己财、己妻成众人之物矣。其命平生不持财不聚蓄,也主妻有外情也。

甲用丙食来养生享福,若见辛金合去其夫,则我日主福禄大损也。

综上所论,命中扶助日主之吉神总要一心一意助我日主,方才真是用神有情有力处。若用神情意不专,则效命之力自然不足,用神所赐之福也会不全了。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释读:甲木日主,柱中有大凶神庚金七煞,两阳相敌必有恶战,庚克甲无情之至,极凶之象。此是若有乙木,则庚金必贪恋于乙妻,沉迷于乙干情色之中而胸无大志来克战甲木日主,,则甲木自然高枕无忧煞不攻身了。再如甲见丁伤,喜壬来娶丁为妻,则丁为壬妻,再无心志来焚甲木日主而去克害辛官了。再如甲见壬枭,壬枭夺食,正是凶神,若见丁火出干迷壬水之心,则壬枭自然沉迷于与丁妻的“儿女情长”之中了,其害我日主之心就会无意多了。

综上所论,八字中妨害日主的凶神、忌神最喜其妻迷之,其夫制之,则凶神、忌神自然无意伤害日主了。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释读:合化有吉有凶,义有二端:吉神逢其妻其夫,情分不专于日主,逢吉则少吉或不吉,是为逢喜不喜。凶神若有其妻其夫相合,凶心少竭,凶气收敛无意害人,则逢凶不凶或少凶,是谓逢忧不忧也。夫妻为人伦之首,命中夫星妻星合于他人,则其夫其妻必背我而去,是谓无情。总之,吉神向我,宜一心向我,不可背我而从人而去;凶神害我,宜他处分散其意志,背我而去则我平安矣。若柱中无他神迷凶神,凶神一心注意我身,向我而来,则我之灾祸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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