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看了一下事件过程,在这里我要批评一下这位秦美女,银行可以离柜概不负责,你怎么能跟银行学呢! 银行是干嘛的?老百姓存取款都要到那地方去,要不然你的钱放在家里,那是极不安全的,所以说呀,银行是你必须要经常去的地方。那么既然你离不开银行,一些比较强势的规定也就理所当然了。 假如说这位秦美女到银行取22400块钱,银行给的不是24000元,而是21400元。当时也是这样一个情况,秦美女没有当着银行工作人员的面把钱款清点清楚,那么这位秦美女还可以回来找银行拿回来那个少给的一千块钱吗?答案自然是否的。 因为你既然主张,那么你就要举证,而银行的里面是不可能让你进去的,监控视频也不可以给你看的,你说少给你钱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请你提供证据。这时候的肯定是拔剑四顾心茫然的。一个小老百姓,你让她到哪举证去! 法律就是法律,既然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是银行少给了,那么对不起,此案拒绝受理!即使受理了,你也不可能胜诉。把人家逼急了,再反过来起诉你诬告,治你个妄图侵占罪!!! 但是这个事件不一样,不是银行少给你,而是多给了1600元。这时候你不承认,那就由不得你了。人家提供的有证据,监控录像随便看,那个钱也都一五一十十五二十数的清清楚楚,你说没拿肯定不行。 说拿了不想退,好办,告你个不当得利!到最后还是要老老实实的退钱。 所以说呢,我开篇就说是这位秦美女的不对,你怎么可能跟银行耗呢!人家少给你,自认倒霉也就是了。多给了你,回家发现了赶快送过来,说不定还给个锦旗,在单位小区还可以风光一会儿,落个品德高尚的美名。 如果你真的不想退,那就只能奉劝你一句--洗洗睡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