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现场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开标形式及程序
一、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进行,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二、开标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顺序,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开标后投标人代表应当场对开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三、整个开标过程中的相关要素记录工作,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评标
1、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区域现场监督管理
一、入区人员
1、评标专家:参与当天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监督人员: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代表;
3、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含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每个评标委员会配备不超过2人;
4、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区。
5、评标期间,不得随意进出评标区,特殊情况应有正当理由,并经监督人员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二、注意事项
1、评标区内禁止使用自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前请自觉将通讯工具等物品存放于存物柜内。
2、评标室内禁止吸烟。
3、评标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串岗,不得在过道上、吸烟区等处谈论与评标有关的事宜。
4、评标报告应在评标室内电脑专用系统中打印完成,经全体评委签字,交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非省重点工程同时留存交易中心)备案。
三、询标流程
1、对需进行询标的每一个询标对象,由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一起填妥《询标通知单》,写明:询标对象、询标问题、询标形式(书面形式、语音交流形式)、联系电话等,交招标人工作人员。
2、招标人工作人员凭《询标通知单》,联系投标人落实询标事宜。
3、询标答复文件一般应当面递交,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解散前,招标人应做的工作
1、检查评标报告是否完整、算术计算是否正确、签字是否齐全、修改处是否有小签等;
2、将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资料、纸张、表格等统一收回;
3、对评标保密事项作出进一步要求,发还通讯工具,宣布评标委员会解散等。
评标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参考网页
http://www./zjg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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