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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确认收入2.9亿!财务总监哭了,一夜之间被掏空,重罚20万,还有5年市场禁入

 aruogu 2017-10-23

优叔说

穿越资本迷雾,让投资回归常识

刚刚,有一家上市公司,恒顺众昇,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能会遭到顶格处罚。


被罚的主要原因,在于涉嫌隐瞒海外交易的关联方,信息披露违规,还有提前确认收入。其中,涉嫌提前确认收入的金额巨大,虚增了2014年收入2.92亿、利润1.4亿。


对此,证监会狠狠处罚了主要责任人:董事长贾全臣、总经理陈肖强、财务总监刘涛,各自罚款30万、20万、20万。


这还不够,董事长还要被罚10年市场禁入、总经理被罚5年市场禁入、财务总被罚5年市场禁入。


据IPO案例库,苦逼的财务总监,辛苦工作一年收入才16万,这么一处罚,一年的薪水全打了水漂,可怜。[5]


当财务总监,风险真TM大啊。


按照领导指示,编财务数据,容易吗?结果到头来一年薪水全部罚光,还得倒贴好几万,而且还被罚5年市场禁入。而看看领导,只是多罚了那么一点点。


本案的财务手法,主要出在这里:“海外销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我们从专业会计角度出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来仔细分析本案。其中,完工百分比法需要重点关注,是企业财务分析、IPO中的重大雷区。


站在投资机构角度来看,如果你遇到房屋、道路、飞机、大型机械设备、设计、软件等行业,要重点留心他们的收入确认方式。


如果类似本案这样,确认方式存疑、后续披露不详细,一定要当心,很容易跌入财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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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项信息披露违规被重罚

高管被罚市场禁入


如果扣除提前确认的收入、净利润,2014年,这家公司的收入只有3.78亿,净利润变为负数-2300万


恒顺众昇(300208),主要业务包括:机械成套装备销售、电能质量优化方案设计,以及工业园区开发和运营等。项目大多都在海外,比如印尼、南非、津巴布韦等。


近期,他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嫌四方面信息披露违规:


1)股东质押股份和解除质押股份未进行披露。


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4月21日,恒顺众昇股东新余清源、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发生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交易,恒顺众昇未及时披露,直到被调查询问时,才于2015年6月8日披露。


2)工业园用地不适合建厂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恒顺在印尼投资工业园项目,但其工业场地的地质条件不适宜建电厂,对此未及时披露。


3)与合作对象间存在着关联关系未披露。


恒顺与客户ASI、PMIS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金额大,但未进行披露。


4)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


2014年提前确认与四川电力、ASI、PT Metal SmeltindoSelaras的收入,合计提前确认收入2.92亿元,合计提前确认利润1.4亿元。


于是,证监会处罚上市公司60万,处罚实控人贾全臣60万,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对时任总经理陈肖强、时任财务总监刘涛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总经理陈肖强和财务总监刘涛,分别在2015年4月,和2016年8月辞职。其中,财务总监年薪才16万,这次被罚了20万,实在倒霉。


对于本案,我们需要关注一个现象:


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的违规事件被曝光与境外项目有关,证监会在跨境监管方面更严。刘主席也在今年上半年曾强调,解决好跨境、跨业和跨市场的金融市场国际性法律问题,要完善资本市场跨境交易活动与跨境监管协作制度。[1]


结合本案,恒顺众昇在2014年就提前确认境外销售收入,到今年才被处罚。做的神不知鬼不觉的,为啥?


原来,问题出在“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上。


— 2 —

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

完工百分比法是最大痛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一般适用于房屋、道路、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资产的建造,建设期长,一般都在1年以上,体积大,造价高。(恒顺众昇就是卖成套大型机械设备的)


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方式,跟一般的销售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方法不同,比较特殊。


会计上对于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方法,分两种情况描述:


1)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那么这个完工进度比例,怎么算?


要么,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要么,用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要么,用实际测定的工程进度。


其中,按成本配比,是最常用的方法;按工作量配比,适用于合同里约定了工作量的合同,如土石方挖掘、道路过程等;若这两种方法都无法确认完工进度时,才会考虑实地测量,比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内控制度不完善,完工进度可能失真。


比如说,将预付工程款、发票已到货未到、货虽到但未安装而在开箱安装前其所有权仍属供应商等,不应计入工程施工的项目计入了成本,达到虚构成本,人为调增完工百分比,增加收入、利润之目前。[2]


2)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情况进行处理: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讲了这么多理论,我们结合恒顺众昇的实际案例来感受一下“完工百分比法”的魔力。


— 3 —

重大合同、关联交易合同

完工进度是个谜


从监管层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得知,恒顺众昇对四川电力、ASI和MMS进行了提前确认收入的操作。


而据我们查阅相关材料,恒顺众昇主要向ASI和MMS销售机械成套装备,在会计处理上,符合建造合同的特征,必须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然而,由于ASI和MMS的项目均在海外,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有多少,完工进度计算是否合理,完工进度如何?


这些,对投资人来说,都是重要事项,上市公司几乎都没有披露。


唯一一个披露完工进度的,是和MMS的建造合同。该合同签订于2014年10月,合同总金额为79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95亿。合同初始条款约定,将在2014年12月完成第一批次交付验收,剩余批次预计将于2015年完成最终交付验收。


然而,该合同在2016年1月发生了变更,合同金额变更为9.2亿。同时披露了项目的完工进度为17.74%。


你妹的,不是说好了2015年完成100%吗,怎么到了2016年才完成17.74%?


更可怕的是,发生了重大、关键的合同项目工期拖延事件,恒顺却遗漏了信息披露,是有意还是无心,大家自有判断。


总之,站在投资机构角度,遇到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一定要长一百二十个心,营业收入很容易被操纵。对于项目在海外、且靠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更是要警惕。


— 4 —

搞好内控制度

完工百分比法并不难


完工百分比法,有不少上市公司,甚至是知名企业巨头,在这里铤而走险。例如我们之前在《财务魔术》研究攻略中仔细分析过的:亚太实业。


亚太实业的玩法比较粗暴,他直接变更了收入确认条件,将原先的“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销售合同且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的收入确认方法,删去了“房屋交付使用”这一条。


并且,在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关键材料的情况下,无法证明完工进度是否属实,导致收入提前确认,虚增了收入。


相较于亚太实业激进的确认收入方法,曾经的巨头——东芝则反其道而行之。据媒体报道,东芝通过减少基础设施的工程成本评估,将费用推迟,也可能采取了将计提的损失推迟到下一年度等手段,连续7年,虚增了近80亿元的利润![5]


也正是因为完工百分比法容易“藏污纳垢”,所以类似案例,也成为IPO审核的大雷区。


在排队IPO企业,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有不少被否案例。


比如,巅峰智业,2016年11月25日被否。


巅峰智业是做旅游规划设计业务,收入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完工进度分为三个阶段:40%、40%和20%,分别对应规划业务的大纲、初稿、终稿三个阶段。


尽管,巅峰智业表示,各阶段完成时,会经客户确认并取得相关阶段的确认函。但,除了确认函这一个证据外,再无其他外部证据,且解释不清晰。后来,IPO被否。


而,另外一家,深圳市维业装饰,2017年1月13日过会。因为,他对于完工百分比法的收入确认方法,解释的清楚又详细。


维业装饰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支撑其收入确认的依据有:


来自公司职能部门工程部定期的工作量清单、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的《工程进度报表》,以及经监理方和甲方审核通过后的《完工进度确认函》等。同时,以行业内惯例收取的合同预收款,他不会计入收入,只有当工程开工后,才会将预收款按照完工进度转为工程进度款。


相较而言,维业装饰的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较为稳健,所以过会了。


事实上,据统计,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被监管层问到实质性的完工百分比法问题的企业,有21家,过会的在80%以上。


所以,完工百分比法本身并不是ipo的拦路虎,只要你能够给监管层传达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政策稳健的讯息,并不构成实质的过会障碍。


通过以上分析,优塾投研团队建议:


从拟IPO企业角度,要从内到外、全方面地自查和完善完工百分比法。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内部、外部证据来证实完工进度,并保证内外部证据逻辑上是统一的。常见的内部证据有:项目合同、项目进度表、项目月报、成本核算等;外部证据为客户确认单、监理报告、供应商结算单据等。[3]


而站在投资机构角度,轻易不要碰这类商业模式,如果一定要投资,则要对收入确认方式、完工进度、项目变更、回款等,做持续追踪,以免陷入财务陷阱。


— 5 —

尾声

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

最经典的财务魔术


你必须见过最丑恶的,才能筛选出最美好的。案例已经看完,但更深入的研究还在继续。


我们认为,公司研究能力、财务分析能力、行业研判能力,是每一个金融人都必须终生研究的技艺,没有之一。无论你在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这几大技能,都必须掌握,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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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写作参考材料如下,特此鸣谢:

[5]16万年薪,20万罚款,这名财务总监倒霉透了,IPO案例库,2017-10-18

[1]恒顺众昇再现跨境违规,证监会严加监管,金陵晚报,2017年10月19日

[2]对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思考,cpa之声,2010-1-24

[3]被严审的收入确认政策、完工百分比法该如何确认收入(附权威案例分析),审计之家,2016-07-22

[4]跟证监会学习在IPO中如何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华融证券赵笏阳,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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