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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民事行为、监护人

 随缘4690 2017-10-24

    通常的情况下,我们把小孩或者一些智力有缺陷的行为人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他们在生活中做出的行为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需要他的监护人追认才行。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含义

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合同领域,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词。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财产处分行为的效力一般也出于待定状态,只有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追认后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其衡量标准又是怎样的?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

根据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的最新《民法通则》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年龄界限

界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首要标准是年龄,因为一个人的年龄与他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发育是否健全有直接联系。近代民法已经知道了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界限的伟大意义。一般来说,各个国家的未成年人的发育成熟年龄上基本相同,未必有什么差距,但是 各个国家的民法仍然按不同的年龄来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这是跟各国的历史传统、宗教信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相联系的。就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而言,大多数国家界定为18周岁以下,也有的国家规定为20或21周岁以下。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其独立做 有效之法律行为的资格,这种资格的取得,主要是由自然人的认知能力决定的,而年龄是自然人获得认知能力的最基本条件。

三、衡量标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一)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如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状态这些先天或应然的生理条件,对自然人的意思能力的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二)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如,一个吸毒的成年人,当他毒瘾发作时,自行做主把他的房屋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卖了,这一民事行为应允许被撤销,使其行为归属无效。当然,只有当对方了解他的这一境况,而又故意与他为这种买卖行为时,该买卖行为才是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志能力的有无、高低,除了受自然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之外,还受诸多社会性因素影响,包括自然人的财力状况、品德修养、生活自制能力等后天或实然因素。

总而言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含义是指其行为的法律效力受到限制的人,因为年龄、智力的限制,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一般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但是行为人的日常生活行为或单纯收益的行为,是不受此类限制的。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会听说民事行为,或者刑事行为,大家只是听说,当你遇到民事行为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当我们遇到别人干涉我们的事情的时候,我们该怎么辨别是否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呢?如何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一、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根据公民的意识能力或者智力状况确定的,一种从年龄上推断公民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近期的人大代表会议中提出了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降为8岁。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的最新《民法通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将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调整为八周岁,因此规定8~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种是因为患有精神病而导致的意思能力受限制。

  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即使其身体有缺陷,并不影响其正常的思维意识,除非其年龄在8~18周岁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

  第十三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间歇性精神病人。其中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其精神状况正常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根据公民的意识能力或者智力状况确定的,一种从年龄上推断公民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因此规定8~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种是因为患有精神病而导致的意思能力受限制。

  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即使其身体有缺陷,并不影响其正常的思维意识,除非其年龄在8~18周岁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

  二、什么是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

  三、如何申请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情况下,成年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认定申请,其他与该公民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程序。申请认定时除了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需要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双方关系的资料外,还需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如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处于植物人状态无意识等。

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

在社会群体中,在我们身边,有一些人群较为特殊,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状态存有问题的人,并不能完全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那么这一部分特殊人群就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有哪些标准和依据?

一、法律规定

根据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的最新《民法通则》中的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年龄界限

界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首要标准是年龄,因为一个人的年龄与他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发育是否健全有直接联系。近代民法已经知道了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界限的伟大意义。一般来说,各个国家的未成年人的发育成熟年龄上基本相同,未必有什么差距,但是各个国家的民法仍然按不同的年龄来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这是跟各国的历史传统、宗教信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相联系的。就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而言,大多数国家界定为l 8周岁以下,也有的国家规定为20或21周岁以下。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其独立做 有效之法律行为的资格,这种资格的取得,主要是由自然人的认知能力决定的,而年龄是自然人获得认知能力的最基本条件。“盖人的思虑智慧因年龄而异,与年俱进,可作为意思能力是否健全的标准。

三、衡量标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如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状态这些先天或应然的生理条件,对自然人的意思能力的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如,一个吸毒的成年人,当他毒瘾发作时,自行做主把他的房屋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卖了,这一民事行为应允许被撤销,使其行为归属无效。当然,只有当对方了解他的这一境况,而又故意与他为这种买卖行为时,该买卖行为才是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志能力的有无、高低,除了受自然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之外,还受诸多社会性因素影响,包括自然人的财力状况、品德修养、生活自制能力等后天或实然因素。

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权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在他人的监护下做一些事情。其一旦有违法行为,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那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权归谁?

一、哪些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归谁?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如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有权威医疗机构的诊断书证明付老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居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得知,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都可以拥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权不过这里有一个顺序的问题,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其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时候,才能从亲戚中选择监护人。

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的每一项经济活动都可能或多或少的产生相应的法律效益,但是法律效益又是根据我们的年龄或者其他方面而受到限制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所受到的法律保护也是不一样的。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自然人意志能力的有无、高低,除了受自然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之外,还受诸多社会性因素影响,包括自然人的财力状况、品德修养、生活自制能力等后天或实然因素。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的相关问题,小编为你总结在此,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可以产生与之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相符的民事活动,若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产生其他的民事活动时,其民事活动应由监护人陪同或者由监护人代理。以此减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大家都知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绝对有效或者绝对无效呢?很明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分情况而论。那么,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如何认定?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合同的行为概述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要件之一。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具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暇疵的,但是从尊重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可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承认而生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种类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力的民事主体,其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

1、法定代理人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所谓追认,是指被代理人作出的使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被认可为自己的意思表示,确认该行为自始对自己具有约束力的一种补全措施。这种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2、相对人行使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这里的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在此期间内合同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既可能因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有效,也可能因不予追认而无效。

3、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为了平衡双方权益,赋予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撤销权的设立,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用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决定即可。

四、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合同效力认定的依据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要件之一。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暇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

本条将此类合同列入了效力待定合同中,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而造成的。

2、这类合同可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承认而生效,这种承认表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的。

3、有利于促成更多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因为相对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的合同,总是希望合同有效,并且通过有效合同的履行使自己获得期待的利益,因此,通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使效力待定合同生效,而不是简单地宣告这种合同无效,是符合相对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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