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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光

 狐独是我 2017-10-25 发布于广西

坚持原则

  孔光“守法度,修故事,上有所问,据经法以心所安而对,不希指苟合”。在 法律和 政策的许可范围内行事,不破坏成规,坚决维护原则,这对一个尚书来说,自然难能可贵。而皇帝有事提问,孔光总是引经据典及按照法令要求,用自己心中认为是正确的话来回答,从不希图苟且迎合 皇帝的意图,这种坚持真理、不阿谀奉迎的品格,无疑更值得肯定和称道。

作风严谨

  孔光是孔子第十四代孙,西汉成帝时,他担任西汉尚书令,掌管枢机十多年,有众多可称道的事。爱读古代诗文的人,对“温树”、“温室树”这个典故大概不会陌生,如“欲言温树三缄口,闲赋宫词八斗才”(唐·徐夤《献内翰杨侍郎》诗);“诏下初辞温室树,梦中先到景阳楼”(唐·刘禹锡《送李仆射赴镇》诗);“忠慎有逾于温树”(《金石萃编》卷四十八《 褚亮碑》);“古人不言温树,何足称也”(《隋书·李德林传》)。这个典故便是出自《汉书·孔光传》。史书上说孔光“沐日归休,兄弟妻子燕语,终不及朝省政事。或问光:‘温室省中树,皆何木也?’光嘿不应,更答以他语,其不泄如是。”不泄露朝廷机密,是历代统治者对尚书的一条最基本要求,古代的绝大多数尚书,对此也是严格遵守,认真照办的。但像孔光那样,在闲谈中家人问他长乐宫温室殿旁种的是什么树,他都默然不应,或回答些其他的话加以搪塞,保密意识如此之强,遵守制度如此严谨周密,还是不多见的。这就难怪古代的文人喜以“温树”、“温室树”用为居官谨慎、言语不泄的典故,写进他们的诗文中了。孔光无疑是古代尚书保密意识强的一个典型。

刚正不阿

  孔光“不结党友”。攀权附势,结党为援,是古代官场内的普遍现象,当然是一种腐败行为。孔光的父亲 孔霸是一代硕儒,早年也做过博士,后来成了皇太子的老师,汉元帝即位后被封为褒成君。孔光自己的学生也遍布朝野。他既是“名父之子”,自己又“进官早成”,要在朝中拉帮结派,建立一个小宗派团体,是极为容易的事情。然而他“性自守”,既“不结党友”,也不“有求于人”,这当然也是值得称道的。孔光值得称道的事当然还有。如他向皇帝提了意见或建议后“辄削草稿”,不“章(彰)主之过以奸(求)忠直”。皇帝有缺点或过错,尚书能予以提醒,这本身就值得称道;而提了意见后即销毁文稿,不显示自己高明和不贪求忠直的名声,当然更值得称道了。孔光担任尚书和尚书令,负责中央机要事务十多年,后来两次担任御史大夫(副宰相),两次出任宰相,又分别担任 大司徒、太傅、太师,历三世(汉成帝、哀帝、平帝),居公辅位前后十七年,被封为博山候。他生前封候拜相,死后备受哀荣。

举荐贤能

《诗经》
  “有所荐举,唯恐其人之闻知”。孔光在皇帝身边,向朝廷荐举人才自然比较容易。但他每次荐举人才,都唯恐被荐举者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拒绝私谢,不要人家记自己的恩德。 《诗经》上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孔光这种不图感报的意识及其行为自然值得称道。所以说,孔光的“唯恐其人之闻知 ”反映了他具有较高的 道德修养,认为自己所做的“这是我应该做的”而已,从根本上否定了公事私谢的必要性。 孔光主动向朝廷推荐人才不图私谢,别人找上门来,求他推荐,史书有所记载。孔光是学官出身,弟子众多,他本来就乐于荐贤举能,居宰相高位后,原来的弟子找上门来,“几(冀)得其助力”,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学生们想“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他们的孔老师却“终无所举荐,至或怨之”,就是不给跑官者官当,怨怪我也不给。 史书上于是给孔光大书了一笔:“其公如此”。

辅佐哀帝

  建始元年(前32),成帝刘骜立,举孔光为博士,“数使录冤狱,行风俗,振赡流民”,所为甚称皇帝意旨,名声大增。其时,朝廷擢选高才,博士选三科高第为尚书,次为刺史,其不通政事者,以久次补为诸侯太傅。孔光遂以高第拜授尚书。旋转仆射,尚书令。几年后又迁升诸吏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赐黄金百斤,领尚书事,光禄勋等,前后达十余年。在这期间,孔光观旧事品式,明习汉制及法令,凡事守法度,修故事。凡是皇帝所问,均据经法以心所安为对,不枉事应合,亦不敢强谏力争,以求长久之稳安。凡所进言,辄焚削底稿,以为章主之过,以奸忠直,人臣之大罪也。凡有所举荐,惟恐其人知之。节假日归家,与妻子兄弟等闲谈,也从不谈及朝廷政事”。曾经有人问孔光温室殿中所植都是何种花木,孔光也环顾左右而言它。孔光的这种出语谨慎,不结党,不随意求人,不养士的恬然自守的性格,深受汉成帝喜爱,又擢升他为御史大夫。但后来的议嗣事件,却使孔光贬降为廷尉。绥和元年(前8),汉成帝欲立太子。成帝自己无子,便只有在至亲的胞弟中山孝王刘兴和胞弟子定陶王刘欣之间选择。傅太后、赵皇后、昭仪以及成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都倾向于立定陶王刘欣。汉成帝犹豫不能决,就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等进宫讨论。翟方进、王根、廉褒、朱博等主张立定陶王刘欣,理由是定陶王是成帝之侄,《礼》日:“昆弟之子犹子也”,“为其后者为之子也”。孔光主张立中山王,理由是按礼制,立嗣以亲,中山王是成帝之弟,于礼最亲,古有“兄终弟及”之说。最后,汉成帝屈从于皇后、昭仪的压力,以《礼》有“兄弟不相入庙”为由,立定陶王刘欣为太子,而孔光则以“议不中意”,贬降为廷尉。

  就在孔光贬为廷尉的同一年,发生了定陵侯淳于长连坐案。在淳于长案未发之前,淳于长妾等6人已被休,有的已重新嫁人了。及事发,丞相翟方进、大司空武议等根据汉律“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认为淳于长犯罪时,其妻尚未被休弃,“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及弃去,于法无以解”。孔光则以为,治大逆不道罪,之所以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是为了告诫后来的犯法者。“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淳于长自知犯了大逆之罪,而事先将乃始等人休弃,有的还重新嫁了人,这说明他们的夫妇之义已绝,而再去连坐乃始等人,其名不正。孔光此议,正合天子之意。不久,廉褒、朱博等因与此案有牵连,被免为庶人,孔光则升迁为左将军,居右将军官职。又过了几个月,丞相翟方进去世,成帝又欲拜孔光为丞相,连官印和书赞都准备好了。恰在这时,汉成帝突然驾崩,孔光不得已,于灵前拜而受丞相博山侯印绶。汉成帝去世之后,定陶王刘欣继位,这就是汉哀帝。哀帝初即位,褒赏大臣,增封孔光千户。哀帝即位后就下诏问丞相和大司空,傅太后应该住在什么地方。孔光素闻傅太后为人刚暴,长于权谋,哀帝刘欣尚在襁褓中就由她抚养、教导,直至成人,在刘欣被立为太子的过程中她又出过大力。为避免傅太后参与国政,也试图避免不让傅太后与哀帝朝夕相近,都说傅太后宜改筑宫室居住,大司空何武主张傅太后住北宫。哀帝最后听了何武之言,让傅太后居住在北宫。果然不出孔光所料,北宫与皇帝的未央宫有暗道相通,傅太后天天从暗道去哀帝的住所,向哀帝提出称尊号、贵宠其亲戚等不正当要求,使哀帝不能以直道行事。如,傅太后从弟之子傅迁因“在左右尤倾邪”,被哀帝免官,遣归故里。傅太后对此非常恼怒,不断地给哀帝施加压力,哀帝不得已又下诏将他留官。孔光和大司空师丹闻之,就上书哀帝,认为这样做会使“天下疑惑,无所取信,亏损圣德,诚不小愆”。请求哀帝“归迁故郡,以销奸党,应天戒”。迫于傅太后的压力,哀帝最终还是没遣傅迁归故郡,连其职务也恢复了,却使孔光又一次忤犯了傅太后。还有一次,傅太后欲与成帝的母亲尊号一致,大臣们大多阿谀顺应,言母以子贵,立尊号以厚孝道是应该的。师丹和孔光再次表示反对,结果,“上重违大臣正议,又内迫傅太后,倚违者连岁。”师丹被免职,以朱博代为大司空。朱博又与傅氏之在位者联合起来,罗织罪名,共毁谮孔光,使孔光被免去了丞相之职。哀帝在罢免孔光的诏书中称:

  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宗庙,统理海内,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朕既不明,灾异重仍,日月无光,山崩河决,五星失行,是章朕之不德而股肱之不良也。君前为御史大夫,辅翼先帝,出入八年,卒无忠言嘉谋,今相朕,出入三年,忧国之风复无闻焉。阴阳错谬,岁比不登,天下空虐,百姓饥馑,父子分散,流离道路,以十万数。而百官君职旷废,奸轨放纵,盗贼并起,或攻官寺,杀长吏。数以问君,君无怵惕忧惧之意,对毋能焉。是以群卿大夫咸惰哉莫以为意,咎由君焉。君总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上无以匡朕之阙,下不能绥安百姓。《书》不云乎?“毋旷庶官,天工人代之”。于戏!君其上丞相博山侯印绶.罢归。其实,由于积弊已深,西汉王朝在成帝时就已走向衰败了,这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决非孔光这位儒雅丞相所能挽救的。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孔光之被罢相完全是因在立嗣问题上站错了立场。

孔庙
历史也往往捉弄人。就在孔光被罢相后不久,汉哀帝又开始思念起孔光这位当年的老丞相了。原因是孔光之后,朝廷先后用了三任丞相,“议者皆以为不及光”。适巧,元寿元年(前2)正月十五日发生了一次日蚀,10多天后,傅太后驾崩。百思不得其解的哀帝连忙诏孔光问是怎么回事,孔光以奏对称旨,起而拜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位次丞相。一个月以后,丞相王嘉下狱死,御史大夫贾延免,孔光复拜御史大夫之职。又过了两个月,再进为丞相,恢复博山侯。直到此时,哀帝才醒悟过来,知道以前免孔光丞相之职是错误的,因而将谮毁孔光的傅嘉等人免为庶人。

  然而,这一次,孔光的丞相职务也没有做多久。元始元年,汉哀帝卒。太皇太后以王莽为大司马,立中山王刘}为为帝,即汉平帝。平帝年幼,太后称制,委政于王莽,汉家政权落于王氏手中。尽管王莽因孔光为旧相名儒,天下所信,备礼事之,但孔光还是感到了忧惧,不知所以,遂上书乞骸骨。不料,太后以“帝幼少,宜置师傅”为由,迁徙孔光为太傅,位四辅,给事中,领宿卫供养,行内署门户,省御食物。第二年,又徙为太师。与此同时,王莽加快了篡汉的步伐,自领太傅,称宰衡,位在诸侯王之上。孔光更加恐惧,再三上书称疾求归。但孔光的请求一直没被批准,太后还在诏书中褒扬孔光“德行纯淑,道术通明”,“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国之重,其犹不可以阙焉”,特令孔光不用上朝,“十日一赐餐,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人省中用杖,赐餐十七物,然后归老于第,官属按职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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