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之进士
我国古代之进士 何谓进士?进士意即贡举人才。 在封建社会,向皇帝贡举人才,隋朝以前实行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用考察举荐的方式选用人才。这些办法有很大的不公,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政权掌握在豪强大族手中。从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采用我国古代之进士
何谓进士?进士“意即贡举人才”。
在封建社会,向皇帝贡举人才,隋朝以前实行“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用考察举荐的方式选用人才。这些办法有很大的不公,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政权掌握在豪强大族手中。从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采用分科取士,通过公开考试来选用人才,史称“科举制度”。
这是世界上最早、最科学、最民主的选官制度,考卷面前人人平等,“朝为田舍翁,暮登天子堂”。其公平、民主程度,使今天的西方民主的人士赞叹不已。
唐代进士考试一年举行一次。考生来源:一是由国子监、地方州县学校的保送者“生徒”,二是经州县考试选拔出来的自学者“乡贡”。考试的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法律科),明字(文字科),明算(算学科),道举(玄学科),童子(十岁以下能通一经者),开元礼(开元时的礼仪),三礼(《礼记》、《仪礼》、《周礼》),一史(考《史记》),三史(考《史记》和前后《汉书》),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进士科之外,其他各科称“诸科”,考中均称进士。
举子主要集中在进士、明经两科。明经科着重考儒家经义,进士科着重考诗赋和政论。考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称“礼部试”(又称“省试”),习称举进士。考试合格称“登科”,“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的名义”。进士第一名称“状元”,或称“状头”。这是取得出身资格的考试,具备了做官的条件。做官还要经吏部的“释褐试”,考中脱下布衣穿上官服做官。 宋代进士考试最先一年一次,后来改为三年一次。考试的科目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经、明法,神宗时增设经义、诗赋、明经行修科,南宋高宗设立博学宏词科、八行科。
举子来自太学、漕举和解试。解试由各州府进行考试,次年将合格的考生解送礼部。
太学是宋代培养人才的最高学府,上舍上等,立即“引见释褐”,可直接授官;上舍中等“免礼部试”,可直接参加殿试;上舍下等“免解试”,可直接参加礼部考试。
漕举又称“漕试”、“牒试”、“胄试”、“别试”。宋代为防止考官舞弊,规定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牒送国子监、转运司考试。考试合格,即赴礼部应试。
殿试的名次:太宗太平兴国八年( 983 ),“始分三甲”。孝宗乾道二年( 1166 ),“御试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并文林郎;第二甲,赐进士及第并从事郎;第三甲、第四甲,进士出身;第五甲,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称“榜眼”,南宋以第三名为“探花”。
这是“正宗”的甲科进士。
宋代有特奏名进士。《宋史》记载:“凡士贡于乡而屡黜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积前后数举,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则另籍其名以奏,经许附试,故曰特奏。”太平兴国二年( 977 ),太宗御殿复试,得进士 109 人,诸科 200 人。“又阅贡籍,得十举以上至十五举进士、诸科 180 余人,并赐出身。《九经》 7 人(考试)不合格,亦怜其老,特赐同三传出身。凡 500 余人,皆赐袍笏”。
建炎初年( 1127 )高宗下诏:下第进士年四十以上,六举经御试、八举经省试,五十以上四举经御试、五举经省试,河北、河东、陕西特各减一举;元符(哲宗)以前经过省试,两举不限年龄,一举年五十五以上的,各道转运司允许直接赴京廷试。这年秋天,四方士集行在,帝亲试于集英殿。“第为五等,赐正奏名李易以下 451 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特奏名第一人附等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赐同进士出身,余赐同学究出身。”
明清进士考试也三年一次,考试科目按旧制。乡试之后,各省举人(省城考试中举称举人)集京会试。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为题,考试形式重八股。考中称贡士,然后再参加殿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二、三甲通称进士。”明朝殿试后进行授官。清朝一甲前三名也在殿试后授官,授翰林院修撰和修编。其他进士还要进行朝考,按等第分授庶吉士、侍中、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再次授推官、知州和知县等。
除了文科进士,还有武举进士。《通典》记载:唐武举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 ),由礼部主持。每年武举考生和明经、进士的乡贡一样,由各州举选。考试的项目有马射、步骑、平射、马枪、负重等,高者“授以官。”
宋代武举三年一次。天圣八年( 1030 )仁宗亲试武举十二人,先试骑射,然后试策,“以策为去留,以弓马为高下。”南宋武举与科举、三舍法并重。孝宗乾道五年( 1169 ),武举殿试才和文举一样,“始给黄牒,榜首赐及第,余并赐武举出身。”
明朝洪武十三年( 1387 )朱元璋采纳礼部的建议,“立武学,应武举,其武臣子弟令于各直省应试。”宪宗成化十四年( 1478 ),采纳太监汪直的建议,诏武举,乡试、会试按“文科例”。孝宗弘治十七年( 1504 )“改定武举三年一次,张榜赐宴。” 清代武举与文举一样,各省武子集京会试、殿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一、二、三名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
本文来源:中国读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