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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太学分外舍﹑内舍和上舍

 秦王888 2017-10-25 发布于江苏
宋代太学分外舍﹑内舍和上舍,学生可按一定的年限和条件依次而升。见《宋史.选举志三》。

宋神宗赵顼时,扩建太学,订太学条制,推行三舍法。设八十斋,斋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总二千四百。
三舍法是北宋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三舍法”,是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创立太学生三舍法,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在一定的年限及条什下,外舍生得升入内舍,内舍生得升入上舍;上舍生考试成绩优异者直接授官,中等者直接参加蓼试,下等者直接参加省试。后又规定以王安石主持注释的《三经新义》为必读书。 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订出三舍法一百四十条,颁布一系列考试方法,三舍取士与科举考试并行。哲宗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后,三舍法逐步推广于各类学校。至徽宗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州郡解试与省试停止,士子三舍法不能入仕。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时,罢州、县学校三舍法,仅太学依旧。宋代,以三舍法完全取代科举,共二十年。南宋时,太学继续实行三舍法并不断完善严密,武学、宗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同。

庆历间(1041~1048),内舍生由太学供给饮食。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起,外舍生亦由太学给食。南宋时,外舍生入学,须纳“斋用钱”,方能在官厨就餐;贫者减半纳;内舍生和各斋长、斋谕免纳。学生各习一经,随所属学官讲授。学生分成三等,即上舍、内舍、外舍。考核学生成绩和学生升等的制度,称“三舍法”,规定新生入外舍习读,经公试、私试合格,参考平日行艺,升补内舍。内舍生两年考试一次,考试成绩和当年公、私试分数校定皆达优等,为上等上舍生,即释褐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上舍生,准予免礼部试;两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舍生,准予免解试。上舍生不再参加公试。私试每月一次,由学官出题自考学生;公试每年一次,由朝廷降敕差官主持。学生分斋学习,每斋三十人,屋五间、炉亭一间为全斋阅览和会议处,设斋长、斋谕各一人,负责督促和检查学生的行艺。宋代学官与唐略同,然无助教、直讲,又增学正、学录、监书库、监厨官等。职员称学职或职事人,有前廊学录、学谕、直学等,大多由上舍生或内舍生担任,每月有俸钱。工人称斋仆、贴斋等,亦领“月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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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自春秋战国以来第二个学术自由的时期。宋朝第一次出现了工匠传统和哲学传统合流的迹象。宋朝闻名的四大书院(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鹅湖书院、嵩阳书院)成为儒家弟子吸取文化乳汁的圣地,"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宋仁宗赵祯爱好学习崇拜儒家经典。赵祯首次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拿出来合在一起让学生学习。四书五经为太学规定的必修课程。军事方面的最高学府称武学,相当于军事大学。宋还有科技一类专门学校,如算术、医学等。此外宋还有大量的家塾、舍馆、书会等学习场所。"每里巷须一二所。弦诵之声,往往相闻。遇大比之岁,间有登第补中舍选者。"南宋设在曾是岳飞府地的太学院最多有太学生一千七百余人。太学有学生宿舍还有体育场。太学考生来自四面八方。录取比例在3%--6%。太学实行五年制的三舍法。初进太学在外舍学习,一年以后学习合格者进入内舍在学习两年,合格者升入上舍学习。在上舍再学习深造两年,考试合格者毕业。太学生伙食费完全由政府包办,每人每年要花费三千贯左右。宋政府只是给太学院太学生的伙食费一项,每年就投入花费五百多万贯。科教兴国不仅促进了科技、商业、文艺的繁荣,也推动了政治的多元化思维,民主开明的政治报复思想的派系建立等。
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制订太学三舍法 (内舍、外舍、上舍)。学校会于每年按成绩升舍,在上舍成绩优秀时,可免州试和礼部考试,并特赐及第。有宋一代,各地书院式私学盛行,主要由于自唐朝以来,印刷业发达,书籍增多,民间可掌握的教育资料也开始增加,又因五代时战乱四起,教育中断,想学习的人一般都集中在有学识的学者的周围,既而形成书院。宋朝时,官方为了对私人办学进行管理,对私学“赐匾”、“赐书”、“赐学田”,给予承认,于是书院形成了以私学,半官办,官办私学等多种方式。另外由于当时有学识有威望的学者,比如朱熹、陆九渊都喜欢在书院讲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书院式私学的威望。著名书院有石鼓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茅山书院。南宋时期,书院规模扩大,学生增多,逐步在社会上形成另一种办学和上学的风气。书院也从最初的教学场所变为兼顾研究的学术机构。宋朝政府还于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至元丰元年(1078年)、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三次进行兴学运动,以改革教育制度,提高人文品质,这三次运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 
州县建立小学,朝廷直接领导太学,分外舍生、内舍生、上舍生三等,由定期的考试选拔。外舍生两千人,考试优秀的升内舍生;内舍生三百人,考试好的升上舍生;上舍生一百人,优秀者可以直接选拔为官。[20] 
理宗宝庆元年乙酉 秦应辰上舍登极释褐 金良上舍登极释褐  
北宋围防敦育的考核方式武举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上舍上等释褐入官。即经考试等第确定为上舍上等的武学生 相当于现代的优秀毕业生 直接授予官职。

我国古代之进士

我国古代之进士 何谓进士?进士意即贡举人才。 在封建社会,向皇帝贡举人才,隋朝以前实行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用考察举荐的方式选用人才。这些办法有很大的不公,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政权掌握在豪强大族手中。从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采用我国古代之进士

何谓进士?进士“意即贡举人才”。

在封建社会,向皇帝贡举人才,隋朝以前实行“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用考察举荐的方式选用人才。这些办法有很大的不公,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政权掌握在豪强大族手中。从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采用分科取士,通过公开考试来选用人才,史称“科举制度”。

这是世界上最早、最科学、最民主的选官制度,考卷面前人人平等,“朝为田舍翁,暮登天子堂”。其公平、民主程度,使今天的西方民主的人士赞叹不已。

唐代进士考试一年举行一次。考生来源:一是由国子监、地方州县学校的保送者“生徒”,二是经州县考试选拔出来的自学者“乡贡”。考试的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法律科),明字(文字科),明算(算学科),道举(玄学科),童子(十岁以下能通一经者),开元礼(开元时的礼仪),三礼(《礼记》、《仪礼》、《周礼》),一史(考《史记》),三史(考《史记》和前后《汉书》),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进士科之外,其他各科称“诸科”,考中均称进士。

举子主要集中在进士、明经两科。明经科着重考儒家经义,进士科着重考诗赋和政论。考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称“礼部试”(又称“省试”),习称举进士。考试合格称“登科”,“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的名义”。进士第一名称“状元”,或称“状头”。这是取得出身资格的考试,具备了做官的条件。做官还要经吏部的“释褐试”,考中脱下布衣穿上官服做官。 宋代进士考试最先一年一次,后来改为三年一次。考试的科目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经、明法,神宗时增设经义、诗赋、明经行修科,南宋高宗设立博学宏词科、八行科。

举子来自太学、漕举和解试。解试由各州府进行考试,次年将合格的考生解送礼部。

太学是宋代培养人才的最高学府,上舍上等,立即“引见释褐”,可直接授官;上舍中等“免礼部试”,可直接参加殿试;上舍下等“免解试”,可直接参加礼部考试。

漕举又称“漕试”、“牒试”、“胄试”、“别试”。宋代为防止考官舞弊,规定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牒送国子监、转运司考试。考试合格,即赴礼部应试。

殿试的名次:太宗太平兴国八年( 983 ),“始分三甲”。孝宗乾道二年( 1166 ),“御试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并文林郎;第二甲,赐进士及第并从事郎;第三甲、第四甲,进士出身;第五甲,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称“榜眼”,南宋以第三名为“探花”。

这是“正宗”的甲科进士。

宋代有特奏名进士。《宋史》记载:“凡士贡于乡而屡黜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积前后数举,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则另籍其名以奏,经许附试,故曰特奏。”太平兴国二年( 977 ),太宗御殿复试,得进士 109 人,诸科 200 人。“又阅贡籍,得十举以上至十五举进士、诸科 180 余人,并赐出身。《九经》 7 人(考试)不合格,亦怜其老,特赐同三传出身。凡 500 余人,皆赐袍笏”。

建炎初年( 1127 )高宗下诏:下第进士年四十以上,六举经御试、八举经省试,五十以上四举经御试、五举经省试,河北、河东、陕西特各减一举;元符(哲宗)以前经过省试,两举不限年龄,一举年五十五以上的,各道转运司允许直接赴京廷试。这年秋天,四方士集行在,帝亲试于集英殿。“第为五等,赐正奏名李易以下 451 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特奏名第一人附等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赐同进士出身,余赐同学究出身。”

明清进士考试也三年一次,考试科目按旧制。乡试之后,各省举人(省城考试中举称举人)集京会试。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为题,考试形式重八股。考中称贡士,然后再参加殿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二、三甲通称进士。”明朝殿试后进行授官。清朝一甲前三名也在殿试后授官,授翰林院修撰和修编。其他进士还要进行朝考,按等第分授庶吉士、侍中、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再次授推官、知州和知县等。

除了文科进士,还有武举进士。《通典》记载:唐武举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 ),由礼部主持。每年武举考生和明经、进士的乡贡一样,由各州举选。考试的项目有马射、步骑、平射、马枪、负重等,高者“授以官。”

宋代武举三年一次。天圣八年( 1030 )仁宗亲试武举十二人,先试骑射,然后试策,“以策为去留,以弓马为高下。”南宋武举与科举、三舍法并重。孝宗乾道五年( 1169 ),武举殿试才和文举一样,“始给黄牒,榜首赐及第,余并赐武举出身。”

明朝洪武十三年( 1387 )朱元璋采纳礼部的建议,“立武学,应武举,其武臣子弟令于各直省应试。”宪宗成化十四年( 1478 ),采纳太监汪直的建议,诏武举,乡试、会试按“文科例”。孝宗弘治十七年( 1504 )“改定武举三年一次,张榜赐宴。” 清代武举与文举一样,各省武子集京会试、殿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一、二、三名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

本文来源:中国读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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