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特种律句,主要指的是比较特别的仄脚四字句和六字句(仄脚:即最后一个字为仄声的句子)。我们知道,近体诗的律句一般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逢单的字的平仄可以有条件地变通。而在不少词调中的律句,不仅逢双的字的平仄要平仄相间,逢单的字的平仄也有一定规则。这种特殊要求在各式律句中都有,但以仄脚四字句和六字句中最为常见。 一、仄脚四字句 仄脚四字律句的平仄格式为“平平仄仄”,但特种律句则是“中平平仄”(中表示可平可仄),也就是说,其第一字可平可仄,而第三字必须为平。如《忆秦娥》的上下阕最后一句,依《词律》就该是特种律句。如毛泽东《忆秦娥·娄山关》里的“喇叭声咽”和“残阳如血”,其中“声”和“如”都是平声。 二、仄脚六字句 仄脚六字律句的平仄格式为“仄仄平平仄仄”,特种律句是“中仄中平平仄”,也就是说,其第一和第三字可平可仄,而第五字必须为平。我们比较熟悉的《如梦令》中就有四个仄脚六字句,并且都是特种律句。如: 此外,在一些词调中的五字律句的第一、第三字,七字律句的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也可能是固定的,依词谱而定。 初学者往往按照近体诗对律句的要求来填词,所谓“一三五不论”,而词的某些律句恰恰在一三五字上有定则。要掌握它,一是勤查词谱,二是多读词作并留意平仄。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