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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明清科举之会试、殿试、朝考

 老刘tdrhg 2017-10-27 发布于山西

会试

 

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名目之一。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金代凡府试中选者可参与会试。泰和二年(1202) 定,策论三人取一, 词赋经义五人取一。元代乡试取300人,三分之一可参与会试,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占四分之一。考试内容重经义,轻诗赋。明清各省乡试中式的举人,于次年二月(清乾隆以后改在三月)入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考试。以往各届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与国子监的监生也可一同应试。因考试在春天,又称春试或春闱。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也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另有同考官18人(明代初为8人,以后有所增加,多时曾达20人),多由翰林充当。考试时的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等手续与乡试一样。参加会试的举子应先行复试,道远不及者,得于会试后另行复试。会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亦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同。

会试录取名额不定,明代约300名左右,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清代无定额,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在雍正八年(1730),录取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公取96名。各省被录取的名额,以应试人数及省的大小、人口多寡而酌定。会试揭榜后,中式进士须于下月应殿试。

 

殿试

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皇帝亲临殿廷,发策会试中选的贡士,称殿试。也叫“廷试”、“廷对”。源于西汉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于洛阳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宋开宝八年,太祖于讲武殿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元无殿试。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一起统称为“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童试 ———> 院试 ———乡试 —会试 —> 殿试 朝考 的通过者分别称为

儒童(童生)—> 生员(秀才)—> 举人 —> 贡士 —> 进士 —> 庶吉士/观政进士

 

朝考

清代新科进士取得出身后,由礼部以名册送翰林院掌院学士,奏请皇帝,再试于保和殿,并特派大臣阅卷,称为朝考。考试以诗文四六各体出题,视其所能。考试后,按朝考成绩,结合殿试与复试(指会试后的复试)名次,择其最优者为庶吉士,其余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职。庶吉士亦称庶常,名称源自《书经·立政》篇中“庶常吉士”之意;明洪武初年,选进士于六部诸司及翰林院之下观政。翰林院之下者称庶吉士,六部之下者称观政进士

永乐二年(1404)始专隶于翰林院,选进士之长于文学及书法者充任。是中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科举进士中选择有潜质者担任,目的是让他们可以先在翰林院内学习,之后再授各种官职。情况有如今天的见习生或研究生。明代英宗以后惯例,科举进士一甲者授予翰林修撰、编修。另外从二甲、三甲中,选择年轻而才华出众者入翰林院任庶吉士,称为“选馆”。清雍正以后,选馆更为严格,由皇帝主持之朝考决定。庶吉士一般为期三年,期间由翰林内经验丰富者为教习,授以各种知识。三年后,在下次会试前进行考核,称“散馆”。成绩优异者留任翰林,授编修或检讨,正式成为翰林,称“留馆”。其他则被派往六部任主事、御史;亦有派到各地方任官。明代的翰林为政府储材之地。英宗后有惯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故此庶吉士号称“储相”,能成为庶吉士的都有机会平步青云。清朝时汉人大臣中,亦多出于翰林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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