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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案类家具《酒桌》

 芝润斋 2017-11-01

酒桌酒桌远承五代、北宋,因常用于酒宴而得名。酒桌的特点是桌面边缘多起阳线一道,名曰“拦水线”。酒桌多是一种小型长方桌,其前身应是唐宋以来流行的四足炕桌与炕案。这种酒桌一般做得都比较雅致,桌面与腿足的连接常采用案型结构(尤其是夹头榫形式更多见),桌面下有的设计成双层隔板或屉桌形式,用以放置酒具。

酒桌在明代较为流行,其前后面一般不加横枨,即使有也多采用高拱罗锅枨,以不妨碍腿足伸缩为准。两侧以施双横枨为最常见,既利于增强桌子的稳固性,又使桌子下部不至过于空虚。另外,中小型的明式长方形桌案中有一种桌子比较矮而窄,且以带吊头的为常式,鲁班馆匠师称之“酒桌”。它们虽然是案型结构,却被称为“酒桌”,这是命名上的一个例外。此名的由来,尚未查到文献根据,但从古画中所见,多用以陈置酒肴,故名为“酒桌”。另一种比酒桌高而宽,一般桌腿位在四角,但也有作案型结构的桌子,北京匠师称之“接桌”或“半桌”。当一张八仙桌不够用时,再接一张较窄的桌子,此桌遂名“接桌”。“半桌”则是言其尺寸约相当于八仙桌的一半。

酒桌和半桌的传世实物较多,原因是明代宴饮,往往主客两人共用一桌,宾客多时,则人各一桌,所以当时这类家具的需求量就大增了。至于多人围坐共同进餐的大圆桌,大约到清中期以后才流行起来。

酒桌在清代康熙以后开始减少,因满清贵族的传统炕居生活方式使炕床(榻)、炕桌、炕几类家具明显增加,多用型的圆桌、半桌、小条桌等的出现也使酒桌失去了流行的社会条件。

明清家具款识

带款识的陶瓷作品、书法和书画作品比较多见,而带款识的家具,可说是凤毛麟角。明清家具上的款识,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纪年款,二是购置款,三是题识。纪年款只是记录器物的制作年代,这种纪年款大多出自工匠之手。明代家具中有纪年款的较少,从王世襄先生文中得知,故宫藏品中,有漆木家具上刻写着“大明宣德年制”、“大明嘉靖年制”、“大明万历年制”等。购置款是记载此器物的购置地点、购置经过,或是定制的造价、地点等等。题识是收藏家、鉴赏家等名人题在家具上的墨迹,或是记载此家具的来历,或是记载得此家具的感慨与欣喜,或是记载……这种在家具上的题识,一经名人之手,也就身价十倍,成为名器而令人瞩目和珍爱了。明代家具中,这种有款识的名器,在《清仪阁杂咏》中就记载有两件,一件是“天籁阁书案,高二尺二寸三分,纵一尺九寸,横二尺六寸八分,文木为心,梨木为边,右二印曰项,曰墨林山人,左一印曰项元汴字子京”。该书案是明代书画家、鉴赏家项元汴收藏的家具。因为案的左右刻有三方印,因而名垂青史。《清仪阁杂咏》中还记载了一件家具,那就是“周公瑕坐”,也就是一把扶手椅。文中记载说:“周公瑕坐具,紫檀木,通高三尺二寸,横一尺五寸八分,椅板镌:'无事此静坐,一日如两日,若活七十年,便是百四十。’戊辰冬日周天球书。”印二:一曰周公瑕氏,一曰止园居士。这只椅子是明代书画家周天球所用,因他在背板上刻了此五言绝句,此椅就成为一件赫赫有名的家具了。

桌案类家具《酒桌》

金星紫檀酒桌

长101.8cm 宽36.8cm 高82.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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