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教师揪了一个学生的耳朵,竟是因为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小孩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揪耳朵,觉得这是莫大的羞辱,再回家的路上哭个不停。 他为自己受到的委屈愤愤不平,憎恨暴力和不公平,决定一生为此而奋战。 美国著名的大律师——克拉伦斯 丹诺他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刑事律师,他象征着正义、革命、斗争,他是压迫者的天使。 他第一次代理的案件是一个旧马鞍的争夺案,委托人只给了五元钱的诉讼费,他承担了其他费用。 这个案件前前后后一共打了7年,最后终于胜诉了。 他对金钱和权势从来都不在乎,说自己永远是一个懒人。 他曾向一位铁匠学习法律知识,铁匠的机智与演说口才曾深深吸引住他。 每个星期的早晨,他都会抽空自学法律,不是这个铁匠他可能一辈子就是一个乡村教师。 之后他学成去了芝加哥,成为了一名律师,为西北铁路公司法律顾问,这是一条相当轻松赚钱的道理。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暴力事件,员工罢工。一件充满暴力与血腥的运动。 丹诺非常同情这些员工,他辞掉了自己的工作,为他们辩护。 这成为了他所代理的最激烈且意义最重大的案件之一。 后来他也代理了一些比较著名的案例,例如凶杀犯奥波德与刺杀婴儿投案自首等案件。 他为这两个犯人的辩护律师,这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这激起了民愤。 人们痛骂他,指责他居然为两个犯人辩护。然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说:“我会尽我自己所能与暴力与罪恶作斗争,凡是我所代为辩护的人,都是被判处过死刑的,执行死刑对我来说是不能接受的事,我强烈反对杀人。” 罪人的产生是这个社会造成的,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罪,但是这可能并不是他想的。 后来几年,他出过一本书——《丹诺自传》,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 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我不知道我这一生真正完成了多少事情,我这一生中也做了很多错事,不过让我感到慰籍的是,我也尽可能的从坎坷的命运中享受乐趣。我尽力让自己的每一天都不虚度,在我的心中,永远只有自己将要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我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老了,整个世界都摆在我的面前,我还可以无穷无尽的利用它。现在,这一生的路程似乎已经快走完了,未走的路途是这样的没有尽头,而足迹所踏过的又是何其短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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