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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效霞:通调水道考析

 明醫 2017-11-01




肺主通调水道,已成为当今中医基础理论学界的一个定论,并谓:“肺的通调水道功能,是指肺的宣发和肃降对水液的输布、运行和排泄起着疏通和调节的作用。”[1]然详考《内经》,则发现其本义并非如此。现不揣浅陋,略作考析如次。


“通调水道”,语出《素问·经脉别论》。其文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合于四时五脏阴阳,揆度以为常也。” 这是主张肺具有“通调水道”功能者的基本依据。因此,对这段经文详加考析,则“通调水道”是否为肺所主,不彰自明。


首先,从语法上看,此节经文中的“肺”只是“脾气散精,上归于肺”一句的补语,而不是下文“通调水道,下输膀胱”的主语。依《内经》文例,如果某一词语既是前一句的补语,又是后一句的主语,一般是在后一句再加上同一词语,如本篇“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等即是其例;从文义上看,本节经文可分为三段:自“饮入于胃”至“上归于肺”是说“饮”入胃之后,其清者(即精气)从胃“浮游”、“涌溢”而出,上输于脾,通过脾之转输,上归于肺,然后由经络运达全身;“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则是说“饮”中之浊者(即水液)在“水道”通调的情况下,下输于膀胱,如此则“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对此,周学海曾指出:“‘饮入于胃’一句。当作一大断。‘游溢精气’四句直下,再作一大断。‘通调水道’二句,是双承肺胃,非单承肺也。水道本自胃取道三焦,以下膀胱,非上入肺而后下也。”[2]可见,无论是从语法,还是从文义上,“肺主通调水道”都是讲不通的。


其次,本篇言“水道通调”,水液始能下输膀胱,那么“水道”不通调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灵枢·五味论》云:“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即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从水道通调,水液下输膀胱;水道不通,则出现癃闭之疾来看,“水道”无疑与尿液的生成和排泄有关。


详“水道”一语,在《内经》中凡8见。除上述二者外,《素问》“灵兰秘典论”、“刺法论”均云:“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素问识》云:“盖以通行水道之用,谓之三焦,其实专指下焦而言。”[3]也就是说,“水道”即是下焦的代名词,《灵枢·营卫生会》“下焦如渎”即为其内证,它如《难经·三十一难》“三焦者,水火之道路也”;《中藏经·论三焦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三焦者,……又名玉海水道,……下者水道之系也”等均为其旁证。在《内经》中还多次提到膀胱直接与“水道”相通,如《灵枢·本输》云:“三焦者,中渎之府也,水道出焉,属膀胱”;《灵枢·经水》亦云:“足太阳外合清水,内属膀胱,而通水道焉。……手太阳外合淮水,内属小肠,而水道出焉。”综此以观,下焦即水道,水道又通膀胱,而《内经》时代人们认为尿液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灵枢·营卫生会》云:“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难经·三十一难》亦云:“下焦者,当膀胱上口(按张介宾云:“三十一难曰: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其言上口者,以渗入之处为言,非真谓有口也。如果有口,则不言渗入矣。”[4]),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纳,以传导也。”我们已经指出,水液从小肠下口——阑门(即下焦起始处)分出,循下焦“水道”渗入膀胱,是中医学关于尿液形成的一贯认识[5];靳士英先生对现存之《五脏图》进行考证后也指出:“(历代)五脏图对肾与膀胱间的联系、输尿管均未能发现绘出,而以小肠阑门分水于膀胱解释”[6]。可见,《内经》所说之“水道”,均是指下焦而言的,并且是尿液生成和排泄的通道。《灵枢·本输》“三焦者……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溺”;《灵枢·邪气脏腑病形》“三焦病者,腹气满,小腹尤坚,不得小便,窘急,溢则水,留即为胀”;《灵枢·四时气》“小腹痛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等则又从病理上指出尿液的排泄为下焦所主。他如《难经·三十五难》“膀胱者,谓黑肠,下焦之所治也”;《伤寒论·平脉法》“下焦不归者,则遗溲”;《金匮要略·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下焦竭,即遗溺失便……热在下焦者,则尿血,亦令淋秘不通”;《医贯》“津液之余,流入下部,得三焦之气施化,小肠渗出,膀胱渗入,而溲便注泄矣”;“下焦如渎,其气起于胃下脘,别回肠,注于膀胱,主出而不纳,即州都之官,气化则能出之者,下焦化之也”[7]等均可作为理解这一点之旁证。总之,将“通调水道”解为下焦功能正常,不仅与《素问·经脉别论》这段经文之文义契合,而且也更加符合中医理论之原旨。


最后,在历代医家的注释中,王冰次注云:“水饮流下,至于中焦,水化精微,上为云雾,云雾散变,乃注于脾。《灵枢经》曰:上焦如雾,中焦如沤,此之谓也。水土合化,上滋肺金,金气通肾,故调水道,转注下焦,膀胱禀化,乃为溲矣。《灵枢经》曰:下焦如渎,此之谓也。”[8]详王冰注文特别是称引《灵枢》“下焦如渎”而为之作解,可以明显看出王冰亦认为此是指下焦的功能。可能是由于王冰的注文中有基于五行相生的“水土合化,上滋肺金。金气通肾”12字的缘故,明代以后的注家大都作出了肺能通调水道的注解。始作庸者当推马莳,“所食之谷有精气,则所饮之水亦有精气,方其饮入于胃,其精微之气游溢升腾,上输于脾,盖脾附于胃之右,比胃为上,故脾气散精,上归于肺,而肺朝百脉,通调水道,下输膀胱。”[9]吴崐则由肺主治节而进一步解释道:“肺虽为清虚之脏,而有治节之司,主行营卫,通阴阳,故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10]张景岳说得更为直接:“肺气运行,水随而注,故肺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11]张志聪则基本重复了张景岳的观点:“肺应天而主气,故能通调水道,而下输膀胱。”[12]但耐人寻味的是,也许上述医家觉得此等解释未免有牵强附会之嫌,而在最后辍上了“《灵枢》所谓下焦如渎是也”[10]、“是谓水出高原,下焦如渎也”[11]。但也有独具慧眼者,如叶霖即明确指出:“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此指中焦也。脾气散精,上归于肺,此指上焦也。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此指下焦也。”[13]


总之,正确理解这段经文的关键是“通调水道,下输膀胱”8字不能与上文连读,其原因在于“饮”中的水绝不可能上归于肺。明代以后的注家之所以认为肺能通调水道,乃是将此8字连上句误读所致。建国后,北京中医学院主编的中医学院试用教材《中医学基础》(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首先将“肺主通调水道”写进了教科书,以致以讹传讹,至今似已成为“不刊之论”。


或曰:“肺为水之上源”这一通行说法即是由“肺主通调水道”而来,由此而衍化出的“提壶揭盖”法是临床上行之有效的治疗法则,怎么能说“通调水道”非肺所主呢?详“肺为水之上源”,可能首见于汪昂《医方集解·清暑之剂》清暑益气汤之注文:“肺为水之上源,火旺克金,则金不能生水。”[14],林佩琴亦曰:“肺为水之上源,主气。此症水阻气分,以肺不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故溢则水留而为胀。”[15];遗憾的是上述医家均未对肺为何为水之上源作出进一步的解释,我们发现可能是缘于明·吴崐对《素问·灵兰秘典论》“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的注释:“决,开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水溢高原;中焦不治,水停中脘;下焦不治,水蓄膀胱。故三焦气治,则为开决沟渎之官,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16]“上焦不治,水溢高原”亦即“上焦为水之上源”,汪昂等医家或许由心肺为上焦这一“约定俗成”的“部位三焦说”而演变出“肺为水之上源”之说的。也就是说,并不是由“肺主通调水道”,而是由“上焦为水之上源”经“偷梁换柱”为“肺为水之上源”的,但由此却使“肺主通调水道”披上了更加“合理”的外装而贻害至今。


“提壶揭盖”法可能首先由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朱丹溪所创,“一人小便不通,医用利药益甚,脉右寸颇弦滑,此积痰在肺,肺为上焦,膀胱为下焦,上焦闭则下焦塞。如滴水之器必上窍通而后下窍之水出焉。以药大吐之,病如失。”[17]可见,“提壶揭盖”治疗的是“上焦闭而下焦塞”之癃闭,之所以能“上窍通”而“下窍出”乃是因为“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灵枢·决气》)即上焦主“宣发”,宣上则能利下的缘故。同样因为“肺为上焦,膀胱为下焦”这一“部位三焦”之成说,故将该法之原理解释为“启上闸,化肺气,宣上则利下”(吴鞠通)。如张介宾论遗溺不禁证治时云:“脾肺气虚,不能约束水道,而病为不禁者,此其咎在中上二焦,宜补中益气汤”[19];陈士铎述小便不通时说:“人有小便不出,中满作胀,口中甚渴,投以利水之药不应,人以为膀胱之火旺,谁知是肺气之干燥乎?……上焦之气不化,由于肺气之热也,肺热则金燥而不能生水。”[20]虽然明确指出“肺气虚”、“肺热”可以导致小便不禁、小便不通,但却以“肺在上焦”、“上焦之气不化”阐释其原因,由此亦可明显看出这一点。推测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与古代医家既囿于《难经》三焦“无形”之论,又承认三焦具有“腐熟水谷”、“分别清浊”(《三十一难》)、“原气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六十六难》)的重要功能,为了对肾主水,肺属金,金水相生,肺、肾二脏在水液代谢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根据五行理论推导出的“假说”有一个比较“圆满”的解释,同时又可避开三焦是否有形这一争论不决的“悬案”,而不得不阿附于杨玄操首倡的“自膈以上,名曰上焦……自脐以上名曰中焦……自脐以下名曰下焦”即心、肺为上焦,脾、胃为中焦,肝、肾为下焦之“部位三焦”说而立论。


或又问:“肺主通调水道”已经被众多的现代研究所证实,又该如何解释呢?我们注意到,该类研究所涉及的指标有前列腺素、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心钠素、内啡呔、白三烯等,这些物质的发现和其功能的阐明,最多也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如果以中国古代医家虽然没有认识到这些物质及功能,但却“天才”地发现或预测到了“肺主通调水道”的功能来为之辩解,那无异于说中医是“玄学”;况且以其作为“肺能通调水道”的证据,不仅有以今证古之嫌,而且也不是这种方法所能证明了的。若以此种思路来研究,最后很可能会象血瘀证研究“无病不血瘀,无药不化瘀”那样,得出“五脏都主通调水道”的结论。目前之所以没有出现这样的局面,只不过是固守于“肺主通调水道”之成说,不象血瘀证那样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而已。


综上所述,“通调水道”即“水道通调”,其本意是说下焦的功能正常,水液(包括津液)归于膀胱。所谓“肺主通调水道”,其实是由于对《素问·经脉别论》一段经文的误读所致。这种误解至今已愈千年之久,是到了为这一“冤假错案”平反昭雪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1] 印会河主编.中医基础理论.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33.

[2] 周学海.读医随笔.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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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张隐菴.黄帝内经素问集注.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59.91.

[13] 叶霖.难经正义.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57.

[14] 汪讱庵.医方集解.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59.173.

[15] 林佩琴.类证治裁.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7.222.

[16] 吴崐.内经素问吴注.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41.

[17] 江瓘.名医类案.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6.176.

[19] 张介宾.景岳全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646.

[20] 陈士铎.辨证录.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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