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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真的抑制了自主创新吗?

 skysun000001 2017-11-02

本文作者李勇是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后。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自主创新本应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但反观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我国本土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不同性质的企业)R&D投入和自主创新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的制造业企业,而且还低于中国的外资企业。张杰和周晓艳利用中国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的数据测算发现:1998-2007年间中国本土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强度平均只有2.48%,其中,民营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强度平均为2.66%,且民营企业中只有11.46%的企业有创新研发投入活动;国有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强度平均为1.70%,且国有企业中只有12.67%的企业有创新研发投入活动。从总体上看,我国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理论上重要、实践中滞后”的不对称情形。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现阶段的自主创新困局(R&D投入和自主创新水平较低)呢?

HallLerner以及Brown等强调融资约束对企业R&D投入和自主创新存在抑制作用,但对于像我国这样的转型经济体而言,融资约束却存在典型的所有制偏好,即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存在广泛的融资约束,国有企业则不存在。但是,既然只有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存在融资约束,那么又应当如何解释国有企业和总体的自主创新困局呢?一方面,国有企业在产权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吴延兵指出,国有企业产权安排的天然缺陷导致其短期化现象严重,改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产上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匹配,但不能实现创新中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匹配,因此国有企业存在生产效率和创新效率的双重损失,且创新效率损失大于生产效率损失;另一方面,对于融资约束背后的制度特征——信贷所有制偏好,戴静和张建华研究发现,信贷所有制偏好虽然缓解了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但这是以挤出私营企业的创新资金为代价的。那么,在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较低的前提下,信贷所有制偏好越严重,国有企业的比重越高,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便越低。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要解释现阶段的自主创新困局,其核心在于国有企业创新活动的低效率。然而,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真的较低吗?另外,有学者研究发现,公有部门在弥补私人部门投资不足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当自主创新活动的外部性较大时,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所提供的利润保证可以促使国有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并通过正外部性对私营企业的研发投入产生正的溢出效应。因此,创新效率与所有制结构并无关联,当创新外部性较大时,国有企业可能产生创新效率。

于是,要想合理地解释新常态时期的自主创新困局,需要同时兼顾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但从现有文献的讨论来看,“偏好论”和“低效论”均无法同时分析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和现阶段的自主创新困局。我们认为,对于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不仅具有挤出效应,同时还具有补偿效应。当企业从事自主创新活动的利润较低时,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具有补偿效应,此时国有企业比重的增加将提高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反之,则具有挤出效应,此时国有企业比重的增加将会降低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因此,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存在门槛特征。

其中,挤出效应是指国有企业可以利用政府的资源或渠道影响银行部门的信贷决策,从而使得国有企业在创新效率较低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获得大量信贷资源,并挤出了本应用于私营企业的创新资金。补偿效应是指当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外部性较大时,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提供的利润保证可以促使国有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并通过正外部性提高私营企业和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

在信贷所有制偏好的影响下,国有企业可以利用政府的资源或渠道影响银行部门的信贷决策,私营企业在选择资本投入和技术水平时不得不将国有企业的资本投入和技术水平考虑在内,因而国有企业在选择资本投入和技术水平时具有先行者优势。于是,在信贷所有制偏好下,企业间的信贷资源竞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有企业首先选择资本投入额,进而决定相应的技术水平;第二阶段,私营企业根据国有企业的资本投入额确定自己的资本投入额,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技术水平。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还存在软预算约束。在软预算约束的影响下,即使从事自主创新活动的利润低于从事一般生产活动的利润,国有企业仍然可以向政府申请补贴,从而将利润维持在一定水平,而私营企业则只能放弃自主创新活动。

张杰等强调金融发展滞后和融资约束是当前本土企业R&D投入和自主创新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然而,融资约束仅仅只能解释私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水平低下,却无法解释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和总体的自主创新困局。我们通过一个内生技术水平的理论模型同时探讨了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和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困局。结果发现:当企业从事创新活动的利润较低时,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缓解了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填补了在利润较低时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空白,此时,国有企业的比重越高,自主创新的水平也越高;当企业从事创新活动的利润较高时,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挤出了本应用于私营企业的研发资金,那么,在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前提下,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将降低,国有企业的比重越高,总体自主创新水平降低的幅度越大。

这个研究结论为我们理解现阶段的自主创新困局提供了思路: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不仅导致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同时还引起了私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这将导致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下降。故与融资约束相比,其背后的制度原因(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无疑更具解释力。本文的研究结论还发现,当从事自主创新活动的利润较低时,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还是存在着一定的效率区间的。这个研究结论意味着:(1)从静态的角度看,利润率较低的行业通常都是外部性较强或者是私人投资不愿涉足的行业。于是在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应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外部性较强领域里的补偿效应。从动态角度来看,随着市场化的稳步推进,外部性会得到极大地克服,各行业的利润率会趋于一致,那么从长远来看国有企业对自主创新的补偿效应是逐渐下降的。(2)信贷所有制偏好和软预算约束可能仅仅是现阶段自主创新水平较低的充分条件。即使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在一定的条件下,国有企业及其附属的融资安排仍然可以促进总体的自主创新水平提高。据此得出的政策启示便是:金融市场化改革应该从属于所有制改革,如果在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较大改进的前提下盲目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和推动金融市场化进程,这不仅无助于中国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反而会使新常态时期的自主创新困局雪上加霜。

 

该文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0期上转载,原载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武汉),2017.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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