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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满十五年社保,如果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所交的社保可退吗

 万宝全书 2017-11-02

未到六十岁就死亡,他交的十五年社保可退吗?

辛辛苦苦缴纳十五年,如果还没退休就因故去世,福利没享受到,岂不是亏大了?首先可以回答,养老账户不会全额返还,但账户中个人缴纳社保基数可以全额返还(单位缴的不退),此外遗属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助金额,具体如下:

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这里,个人账户余额指的是个人缴费部分,比如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9%,那么这十五年个人缴纳8%的累积金额本息都可以返还继承人,而单位缴纳的19%就不会退还。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全国不太一样,有的地方是以参保人员死亡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最多不超过20个月的抚恤金,此外发放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个月的丧葬费,供参考。

所以,题目所述情况,遗属可获得金额为: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以算起来也不算吃亏,现在我国平均寿命约75岁,所以缴纳社保还是非常划算的一项福利。

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必须提交的:

1、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

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能证明死者与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街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继承人授权其中一名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证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和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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