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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篇|共性和个性对比的汇总

 鱼小鸟爱吃鱼 2017-11-04

NO.1 思想道德与法律:


想道德和法律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公共生活中,道德可以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产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价值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强制作用,又要发挥道德的教化和引领作用。



NO.2 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是人们的思想观念、政治立场、价值取向、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素养和能力的综合体现,反映着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风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促进个体健康成长、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法律素质是指人们掌握和运用法律的素养和能力。良好的法律素质对于保证人们合法地实施行为,依法维护各种正当的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是非善恶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目的和方向。


NO.3 理想、信念与信仰: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仰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理想和信念总是如影随形,相互依存。理想是信念的根据和前提,信念则是理想实现的重要保障。在很多情况下,理想亦是信念,信念亦是理想。当理想作为信念时,它是指人们确信的一种观点和主张;当信念作为理想时,它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


NO.4 理想与现实:


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一方面,现实中包含着理想的因素,孕育着理想。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另一方面,理想中也包含着现实,既包含着现实中必然发展的因素,又包含着由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理想可以转化成未来的现实。脱离现实而谈理想,理想就会成为空想。


NO.5 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


紧密相连,都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精神为时代精神提供生长根基和发展动力,是时代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和依托;时代精神则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牵引着民族精神的发展方向,并赋予民族精神以时代内涵。一切民族精神都曾经是一定历史阶段中带动潮流、引领风尚、推动社会发展的时代精神。同时,一切时代精神都将随着历史的变迁逐步融入民族精神之中。


NO.6 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

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具有一致性。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坚持的立场和态度。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祖国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社会主义在中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集中代表着、体现着、实现着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NO.7 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

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也是一致的,这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一些原因,生活在祖国大陆之外的一些同胞对大陆缺乏了解,对于他们的行为应当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只要站在拥护祖国统一的原则立场上,深明中华民族的大义,就能够在政治上求同存异,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共同为祖国的统一大业而奋斗。


NO.8 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NO.9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中国,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①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②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法律的预测作用、惩罚作用、威慑作用和预防作用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德治发挥作用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对公民和社会组织进行教化,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谴责。③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体现的是规则之治。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德不可为。


NO.10 法律权利与人权:

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与法律权利关系密切。人权是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一个共同体(如国家)的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有的人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权利,人权的评价标准也是多元的,人权的保障水平和实现程度则取决于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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