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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履职内容

 昵称49022292 2017-11-04

  电气专业监理基本知识电气监理细则
  电气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是指从事勘测、规划、设计电力系统的安装、运行、检修、测试,电网调度、电力自动化及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电力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电力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
  报考电气监理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电力系统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电路基础、电机学、电子技术基础、电源及供配电系统电力系统分析、工业、民用输变电工程设计及安装、输配电线路、供电网络及设备、电气设备检修实训、课程设计等课程。设置的专业方向包括:电力设备运用与维护、供电系统维护, 110KV / 220KV线路及变电站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就业领域,是各级供电部门、电力建设行业、城乡企业等,从事电力系统、电力线路、电力装置的安装、运行、检修及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带领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3、管理好电气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管理和检测工作;
  4、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5、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6、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7、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并将签认资料或报表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8、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9、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时对承包商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10、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表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11、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汇总;
  12、定期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每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报告;
  13、随时检查承包商工地安全措施和旁站监理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电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电气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高级电气监理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助理电气监理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电气监理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电气监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高级电气监理工程师
  1、已通过电气监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电气监理工程师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电气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电气监理工程师收费标准
  助理电气监理工程师:1920元。
  电气监理工程师:2490元。
  高级电气监理工程师:3650元。
  前几项费用,各地不得擅自变更。培训费用,各地可做适当调整。
  电气专业监理基本知识
  电气专业监理基本知识
  一、认识到电气安装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电气安装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电仪部涉及的专业包括电气、仪控、通信专业(泛指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强电及弱电工程)。并且与其他施工项目发生多方面的联系,比如,在基础与结构施工阶段,要配合土建混凝土的施工做好电管的预埋工作及接地装置的焊接施工;在给水及通风工程施工时,要配合做好水泵及风机的供电施工;在消防系统施工中要做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入联动工作。
  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的项目制定承包商和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比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是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三、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四、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能力
  1、掌握专业知识
  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掌握强电各系统的内容及施工规范,还要有丰富的弱电各系统的知识和经验。
  在核电站建设中,电仪部监理人员涉及的主要系统包括:
  电力输出系统、正常电源6KV配电装置与24/6.3-6.3KV厂用高压变;正常电源0.4-0.23KV配电装置与6/0.4-0.23KV厂用低压变;正常运行电源0.4-0.23KV配电装置;应急柴油发电机厂房电气系统;应急电源配电装置;直流电系统;厂房与设备照明系统;通信系统;仪控安装工程;防雷接地系统;电缆桥架和电缆敷设;火灾报警与保护系统;工艺系统、通风空调采暖及吊车、电梯等用电设备的供电。
  2、掌握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建筑法》、《合同法》;(主席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电气施工验收规范(GB50303、GB50169、GB50168等)、施工图集。
  3、监理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承包商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充分了解,在监理细则中应明确本专业或本子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所谓方式方法是见证、旁站监督、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是指令性文件、审核文件报告报表、现场监督检查、规定监控程序、支付手段、咨询、建议等;具体措施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定有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监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了解工程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在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中才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在检查验收中才有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日常性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基础,其目的是监督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进行;在巡视中应善于预见、发现和处理问题。重点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技术力量、人员素质是否得到了保证;施工机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比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及作业程序施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等,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评定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检验批的质量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与检查,即对事前、事中、事后均要进行控制;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工序过程的质量监控上,坚持本道工序不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承包商不得进人下道工序进行作业。工程质量是在承包商按合格质量标准自检评定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查确认验收。同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平行检验,这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做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这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帮推带监相结合,以监为主”是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监理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一大特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4、要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在交流沟通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决不能以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态度交流。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和气。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这方面修养,努力提高交流沟通的技巧,将监理工作做得更好。
  5、要有组织协调的能力
  组织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锁定的目标。组织协调工作将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双方的纽带和桥梁,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组织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地是语言艺术、感情问题。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过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工作方法灵活。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方都心悦诚服,对协调结果满意;也才能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关系。监理工程师除了参加每周项目监理部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外,还应根据本专业工程的进展情况,确定本专业各承包商、部门间工作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积极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和处理本专业管理范围内业主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实现各方良好合作,有力推动本专业工程顺利进展。
  6、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素质的重要方面,否则是搞不好监理工作的。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在这方面欠佳,往往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具体来说,就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协作的精神管理好工程项目,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困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都会给整个监理项目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项目的成果。
  7、要认识书面联系的必要性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商、监理部内部间的信息交流沟通方式主要有口头、会议纪要、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面联系等,书面联系是其最主要的一种沟通方式。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或重大问题发布指令、命令和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仅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而且是重要的监理原始资料。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作出决定时,应注意其正确性、完整性和严密性。有时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怕麻烦等种种原因,不愿意发书面联系单,造成事后要承担责任的被动局面,这是极其不可取的。为了发挥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联系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监理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8、填写好监理日志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监理日志是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是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监控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履行监理合同、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监理工作具有可追溯性的最基本资料。因而现场的每位监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每天如实填写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对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情况及监理意见或建议;本专业当天发生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问题,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意见;专业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本专业所审签或检查的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对外发出的文件函电名称及主要内容以及当天的气候情况;其它监理范围内的事项等等。
  9、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工作总结
  每个监理项目完成后,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每位监理人员提交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结,这也是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各监理人员应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是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好的建议、心得体会等。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等等。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间的不断交流、学习和总结,才能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水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电气监理细则
  电气监理细则
  一、综述
  <电气工程概况>(请根据实际内容填写)
  二、电气监控部位(按工程包含的系统填写)
  1.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2.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3.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
  4.防雷接地保护保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安装。
  三、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项目(按工程包含的项目填写)
  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设工程;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3.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4、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5.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6.综合布线工程; 7.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8.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四、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气专业监理下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下程设计图低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
  (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业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他必的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3、 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的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接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
  境外企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 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② 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垢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③ 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
  ④ 了解施工企业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
  4、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物价画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4)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① 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
  ② 开箱清点并做,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③ 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
  ④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⑤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 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
  5、 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孤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正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程度。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理措施。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 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3)参加审核工程项日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安排,劳动力及机具体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遗漏;
  ② 室内陆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③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所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④ 砼基础及榴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鞥泊有关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⑤ 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畅通;
  ⑥ 基坑已回填夯实;
  ⑦ 上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
  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五、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要点
  施工过程中临理控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的原则。必须熟讯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相应的施工图上。
  1. 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 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进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 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 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7. 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 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 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国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 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a) 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 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b) 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进及时埋入。
  c) 抹灰阶段
  ① 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
  ② 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
  ③ 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验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④ 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⑤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
  d) 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① 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② 喷浆后进行照明器个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
  e) 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① 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②水下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③ 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④ 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⑤ 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六、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
  (1)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1 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2 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3 材料、设备未挥霍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4 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5 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
  6 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7 动力、照明等分项,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
  8 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要求。
  9 未按系统分子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坑值不符合要求。
  10 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11 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3、 路敷设通病
  (1)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1 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吸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 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
  3 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规定值;
  4 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5 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6 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
  7 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8 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浆。
  (2)钢管敷设通病
  1 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2 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3 管连接方法不符合要求;
  4 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5 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3)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
  1 管材不符合要求;
  2 管路不须直,不牢固,在能进人的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
  3 对不能进入吊顶。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4 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5 钢管敷设不符合要求。
  4、 配线工程通病
  1 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 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3 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4 先穿线后装护口;
  5 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6 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7 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8 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9 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2)导线连接通病
  1 铜线连接未刷锡;
  2 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3 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4 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5 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6 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7 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5、 配电箱、盘通病
  (1)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1 不是经两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
  2 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3 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4 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5 木箱、盘、劈裂,不按规定防腐,无通气孔,容量30A以上的木制盘面未加装镀锌铁皮;
  6 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
  (2)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1 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 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
  3 箱、盒口抹灰甩搓,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4 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5 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6 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7 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点;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地线;
  8 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9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为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
  10 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6、 灯具安装通病
  (1)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1 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2 有条格分块的吊顶,灯具、吊扇未按格块分均匀;
  3 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4 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
  5 灯具碰其他构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
  (2)木台、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要求;
  1 安装不牢、不平整、灯不居中;
  2 木台粗糙,刷油质量不好;
  3 塑料台强度不够。
  (3)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1 灯具超过3公斤,未预埋构件;
  2 超过3公斤的,或非定型大型的灯具,埋件无结构验算,软线吊灯限于1公斤,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措施;
  3 一般灯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
  4 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架或未与主龙骨连接;
  5 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相线反接;
  (4)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
  1 灯具地离地面低于2.4米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2 进入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5)软线吊灯安装不符合规定
  1 吊线两端不打保险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线长度不符合要求;
  2 自在器吊灯未套塑料管,其灯头形式和距地高度不符合要求;
  3 软线端头不盘卷,不刷锡砸扁,电源线连接方法不当,有编织层导线未做绝缘台。
  (6)露天及潮湿场所未用防水灯具;
  (7)吸顶灯及有关防火要求场所的灯具,未按规定防火,隔热;
  (8)带罩或双管无罩晶光灯未采用铁链吊挂。导线未纺织在链内,造成导线受力;
  7、 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1)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
  (2)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3)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
  (4)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5)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
  8、 插座安装通病
  (1)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米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2)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4)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方防溅插座;
  (5)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9、 防雷与接地通病
  (1)接地体安装
  1 埋设深度小于0.6米。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 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1 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器与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卡子固定;
  2 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
  3 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
  4 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须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
  5 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焊 连接头处理;
  6 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
  7 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
  8 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
  9 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10 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措施,或不按规定施工。
  (3)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1 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2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3 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4 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时未接地;
  5 地(零)线采取串联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6 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廉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10、 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
  (1)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念进度,不适当按排电气施工时间造成漏敷或少数;
  (2)砖混结构中,应预埋的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
  (3)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
  (4)喷浆时,时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
  (5)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发生冲突。
  七、电气安装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 电动机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5)调整试验记录。
  2、 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安装技术记录;
  (5)调整试验记录。
  3、 蓄电池
  (1)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安装技术记录(充、放电记录及曲线等);
  (3)材质化验报告.
  4、 低压电器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
  (5)经调整、整定的低压电器调整记录。
  5、 配线工程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3)安装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试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
  6、 电气照明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5)试验记录(包括大型灯具过载起吊试验记录);
  7、 接地装置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试验记录(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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