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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判业务专家∣陈良刚:行政审判是我想要托付一生的事业

 thw8080 2017-11-05


正值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我们向在新法实施过程中付出努力的每一位行政审判法官致敬!


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陈良刚是这样一位行政审判法官:他是行政审判领域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专业户”;他在研究中“苦中作乐”,为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建言献策;他执着而谦逊,阳光而优雅。他爱审判——十八年如一日耕耘法治;他也爱摄影——镜头下呈现五彩斑斓。

北京四中院行政庭庭长 陈良刚

“做一名法官是我从未动摇的职业理想,行政审判更是我想要托付一生的事业。”

——陈良刚

1991年,陈良刚以河南省文科第八名的成绩考入北大法学院,毕业后以年级第一名的成绩被保送读研,并选择了当时属于“冷门”的行政法学专业。读研期间,他以北京市第三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却在1999年硕士毕业时选择进入收入微薄的法院工作。


18年来,他历任北京二中院行政庭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也从未停止过在法学领域的继续深造。2014年,他以优异成绩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同年被选调至北京四中院,现任该院行政庭庭长。


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追求和对行政审判的执着,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改变,始终如一。

勤于思考,透过案件找寻规律提炼规则

“行政诉讼起步晚、底子薄。作为一名行政法官,既要扎扎实实将每一起案件办好,又要透过具体个案梳理审理思路、提炼裁判规则、总结审判规律。”

——陈良刚

他承办行政案件超过1200件,其中不少是新类型案件,例如全国前四起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案件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政策性、复杂性,涉及国家经济利益与国际关系,可谓事关重大。


早在2001年我国入世谈判期间,他就敏感地意识到入世后行政审判面临的压力与挑战,立即着手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进行研究,经主动申请,被选派到国家商务部进行工作交流,依据大量第一手素材完成“我国反倾销行政案件情况预测与对策分析”调研报告。他先后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了《WTO与我国司法审查标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几个基本问题》等具有一定分量的论文,并参与撰写相关法学著作。此后,他承办了全国前四起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案件的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他还以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为基础,就反倾销行政诉讼的许多重要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审理思路与认定标准,为该类案件审判经验的积累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找寻每一起案件背后蕴藏的审判规律和裁判规则,是他多年来的工作习惯。他审理的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引发的首例诉劳动部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厘清了劳动部对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及相关培训工作是否具有监管职责等问题;他在审理池某诉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中,就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问题详细辨法析理,并撰写相关案例分析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在郭某某诉丰台交通支队丰北队这起最为常见的交通违章罚款引发的案件中,他却透过案件表象着力挖掘利益衡量方法对于确定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潜在意义,主张构建多层次的证明标准体系,撰写的专业论文获得全市学术讨论会一等奖

不忘初心,通过审判维护权利监督权力

“在行政诉讼民与官的‘对峙’中,法官尽管处于中立地位,但对‘民’而言是其权利的维护者,对‘官’而言是其权力的监督者。要完成好这一使命,关键是要敢于纠正违法的被诉行政行为。” 

——陈良刚

这是一种深深的为民情怀,也是行政审判法官应有的责任担当。陈良刚曾审理因某项目建设引发的十余起拆迁行政裁决上诉案。某行政机关在相关审批文件尚不齐备的情况下颁发了拆迁许可证。尽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会对项目建设产生影响,但由于拆迁许可证的颁发不符合法律规定,合议庭最终对全部十余起案件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和行政裁决的终审判决。宣判时,包括上诉人和旁听人员在内的几十名被拆迁居民连说“没想到”!


在陈良刚看来,司法公正不仅要实现,还要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院不仅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还要尽量让当事人听得懂、想得通。针对不少当事人法律知识不够丰富和对行政诉讼不甚了解的实际,他在法庭上不仅会耐心听完当事人的陈述,还会就案件审什么、如何审等进行释明,指导当事人更好地表达意见、提供证据,其温和、亲切的态度和耐心、细致的作风广受好评。

他十分重视裁判文书说理,撰写的裁判文书连续多年获全市法院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一等奖,2015年又获北京法院首届裁判文书百佳奖一等奖。他还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在提升行政机关法治意识与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撰写的司法建议多次在全市获奖,并被评为首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笔耕不辍,积极推动行政诉讼制度完善

“做研究虽苦,但苦中有乐,不仅让自己对办理的案件更有底气,也能为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建言献策。”

——陈良刚

他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应用法学研究方面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他参与撰写了包括全国预备法官培训教材在内的多部法学著作,参与多项重点课题研究,在《比较法研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月旦财经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文章多篇,撰写的论文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4次、优秀奖1次,全市法院系统一等奖4次、二等奖2次,另在全国或全市其他学术讨论会、征文评比中多次获奖 

调入四中院工作后,陈良刚结合该院率先推行立案登记制和审理大量行政案件的丰富实践,积极参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论证,提出的不少意见建议得到吸收,最高法院行政庭专门发函致谢他也是“关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相关问题的调研”这一最高法院重大课题的执笔人,课题报告被评为优秀。

 

2016年,陈良刚撰写的案例分析又荣获全国法院首届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一等奖,撰写的调研报告荣获第四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他因调宣成果丰硕被北京四中院授予突出贡献奖。

传道授业,秉持工匠精神彰显师者仁心

“法官的格局,是为当事人多想一点儿,为司法进步多写一点儿,还要推动法治多说一点儿。”

——陈良刚

他曾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业务骨干班授课,也是北京法院行政审判培训班的座上客。在最高法院组织的赴西部巡回授课活动中,他撰写6万余字的书面材料,制作近300页的PPT,承担了18个小时的集中授课任务,表现突出,受到最高法院嘉奖。他还受邀到政府常务会议讲法释法,积极助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听过他授课的人都这样评价,“有数据、有案例,有理论深度、有实践广度,是接地气的头脑风暴”。而赞誉的背后是他的勤勉付出。每次授课前,他都会在细致梳理数百份裁判文书的基础上,提炼出审理规则与裁判标准,并精心制作课件,以提升讲解效果。

 

他为自己每个小时的时间安排找“理由”——早上7点刚过就到单位,是因为送孩子上学早;晚上8点以后才离开,是因为每周车辆限行的那天给自己更多的时间;半夜11点还在敲文稿,是因为要陪读营造学习氛围;而见缝插针式的捧读专业书籍,是因为他不善闲聊……明明可以靠“才华”取胜,他却付出比旁人加倍多的“努力”,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仿佛他的一天不止是24小时,他总会抓住那些零散的时光,将自己行政审判领域的专业水平打磨得愈发精湛。他深知,那些最初的梦想,有些实现,而有些,还需不断努力和实践。


他爱健步走,因为那是他独自思考净化心灵的时光。


他爱摄影,因为镜头能够定格那些美好的瞬间,也让他在繁忙工作之余得到放松。



从他那五彩斑斓的镜头下,我们也仿佛看到了他满怀朝阳的内心。正如他所说,“我相信,只要顺从本心、守住初心,未来只会更美好!”


撰稿 | 付金

编辑 | 付金 牛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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