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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放开医疗机构部分审批限制

 dczyxhd 2017-11-08

征求意见,对涉及医疗机构设立的相关限制拟部分放开,主要包括以下十大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制;

二、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进程;

三、取消医疗机构前置审批条件;

四、简化优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

五、放宽医疗机构冠名“四川”限制;

六、下放医师专项技术执业资格认定权限;

七、规划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八、全面清理服务指南的各种证明;

九、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便民服务;

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8日结束,在此之前公众可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卫生计生委scwjx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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