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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闯王:我为什么要火烧紫禁城

 黑猩猩表哥 2017-11-11


 

“点火!”李闯王骑着他的乌驳马,沿着宫墙跑了一个来回,大声向亲兵命令道。


火苗腾空而起,映照着大顺军们毫无表情的脸。


刘宗敏、牛金星等众将领跟在闯王身后,默默地看着火舌象无数游动的蛇,向四方飞蹿。


那是公元1644年4月29日的傍晚,血红的夕阳下,紫禁城褚红色的宫墙似乎是被天空点燃的。


百里外,吴三桂和多尔衮军队的马蹄声已清晰可闻。


义军面临绝境。

 




入城这一个月以来,红色一直是北京的主色调。


火烧紫禁城,似乎很矛盾,因为当天早上,闯王的登基大典刚在紫禁城武英殿举行。


但老天似乎写了一个无情的剧本来作弄他。


刚刚登基,便要撤退。


努力打下的江山,就要这样送人了吗?


……


紫禁城内的几个火点慢慢合围,火势根本没有消停之势,整个北京城上空飘着灰烬和焦糊的味道,住在皇城附近的人都感觉到了灼人的热浪。


一道立柱失去支撑,在大火中轰然滚落,乌驳马嘶鸣了一声,前蹄腾空,后退了几步。


38岁的闯王摸了一下马儿的脑袋,低头说了一句话。


他没有下马,陷入了沉思。


他是一个天生的革命家,悟性很高。早年为明朝廷做驿卒,骑着马到处送公文的经历,穿梭在各种地理环境,锻炼了他良好的骑术,似乎是为他造反所作的准备。


参加起义不久,他就学会了在马上射箭,几乎练到百发百中。


他还是一个非常朴素的人,在长达10多年的战斗岁月中,他做到了不好色、不饮酒、不贪财。估计历朝历代那些造反的人,也会自叹弗如。


他的装束也带有强烈的个人特色。史书描写他冲进北京城的时候,“ 毡笠缥衣,乘乌驳马”;在京殿上接见百官时,“ 戴尖顶白毡帽,蓝布上马衣”,打仗的时候,“戴绒帽,穿蓝布箭衣”。


保持本色、坚守纪律是这支农民起义军战争力的来源,很多理想化的年轻人,满怀革命的激情加入这支队伍,很快汇起百万之众。


这支队伍的战争力不用置疑,京城里的说书人们,在他们进城之前就偷偷开始了创作,打算用最美的语言来歌颂闯王和他的军队。


“万金之赏莫能购,十道之师莫能征,”其中一个人写道。

 




陷入回忆的闯王,想起了李岩。


那是一个智慧全能型人物,闯王对他一见如故,作为农民和一介武夫,第一次感觉文化知识的重要性。


李岩告诉他,要少杀人,多收买人心,李自成立即向全军发布命令,“屠戮为减”。他还将掠夺来的财物赈济饥民,“民受饷者,不辨岩、自成也,杂呼曰:‘李公子活我。’”


李岩很有组织工作经验,帮他物色了不少人才,比如牛金星那样的将领。


可贵的是,李岩还是一个宣传人才,他简明地提出六个字的口号,“迎闯王,不纳粮”,请军人和游民们四处传唱,连面黄饥瘦的孩子都成了他们的义务宣传员。


宣传机器开始运转后,一日不停(包括事实的和虚拟的宣传)。


在人们仰慕和崇拜的目光中,李自成感觉自己不再是一个“流寇头子”,而是一个真正的、人民盼望的领袖。


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可是,他居然轻信牛金星,冤杀了李岩这位旷世奇才。


那是他错误的开始。


在那10多年的革命岁月里,闯王一直以刘邦和朱元璋为偶像,步步小心,可是事实证明,他已经达不到刘朱的高度。


他只能学习项羽,临走前,烧了那些华丽的宫殿。


有形的、巍峨的宫殿被付之一炬,至少说明我李自成来过了。


历史上会有我浓重的一笔。


革命就象一场梦,不过现在,这场梦就要结束了。


他叹了一口气。

 




和秦末陈胜、元末朱元璋一样,李自成开始并不想造反,因为成本实在太高了。


只是那个时代根本不让人活命,太监专权到彼时,已经变本加厉——魏忠贤专揽朝政、排除异己,到处搜刮欺压百姓。


在李自成(当时叫黄来儿,母亲生他时,梦见一黄衣人)所在的陕北农村,尽管连年饥荒,官府还是没有放松苛捐杂税,公差们的吆喝和怒吼,成了普通百姓的恶梦。


最初,李自成给地主家放羊,他常常躺在山坡上看蓝天——我这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吗?很多次他问自己。


他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经常听村里的老人讲古代的故事,每当讲到那些官逼民反的传说,他总是听得特别入神。


终于,1627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现了,他叫王二,是陕北白水县农民,李自成的老乡——他率领数百名愤怒的农民冲到县衙门,砍死了知县张斗耀。


也许及早处置这一事件,会将火星控制住。


可惜当时的陕北巡抚得报后,怕被朝廷怪罪,对上级隐瞒了这一事件。


刚刚登基的崇祯要是知道这件事情对于帝国的重要意义,一定会调集军队进行疯狂的镇压。


这次暴动影响并不太,但它启发了李自成的革命理想。

 




那时候的李自成,父亲刚刚去世,生存很是艰难。


他随着难民流浪到米脂城内,正好遇到公家招聘传递公文的驿卒,他因颧高目深,身高伟壮,矫捷善走而入选。


如果不算放羊,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每月只要工作任务完成,他能得到20多个小铜钱,他感觉自己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白天,他不避风寒烈日,骑马传递各种公文,晚上住在马棚旁边的瓦房里,那是一个快乐勤勉的基层公务员形象。


但是不久,他的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故。


首先,他失业了,且欠下了很重的外债。


明朝末年的驿站制度有很多弊端,崇祯元年(1628年),帝国对驿站进行改革,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员,失业的他回家,只得举债生活。


同年冬季,因为还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告到县衙。


县令晏子宾没有做错,他象往常处理相似的纠纷一样,将李自成绑起来游街示众(“械而游于市”),这个过程,持续了好几天。


其次,他杀人了。


艾诏很过分,一天几次上门摧债,李自成忍无可忍,一次争吵,“误杀之”。


人命在身,被官府抓住必死无疑。


1629年(崇祯二年),春节刚过,李自成带着侄儿李过到甘肃甘州投军。


(待续)



史实为骨架,现实为血肉,幽默为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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