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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耳珰及女子穿耳习俗刍议

 天宇楼33 2017-11-13

引言

“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孔雀东南飞》里,焦母嫌弃儿媳刘兰芝“无礼节”,对儿子焦仲卿说:“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阿母为汝求。” 刘兰芝晨起此严妆后,被“遣”送回娘家。

 而《陌上桑》里的秦罗敷,某天在城南边采桑,“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不仅行者、少年、耕者和锄者们为之着迷倾倒,更被使君询求道:“宁可共载不?”

(汉琉璃耳珰,广西博物馆藏)

周遭环境迥然不同的两位汉代女子,却是一样的窈窕生动。通过这简短的汉乐府诗句描写,耀然出现在我们眼前。除却衣着襦裙、头挽发髻,都戴着明月般的耳饰。现代的我们可以再脑补下,如果没有这样的耳饰,她们又会是怎样?或许,正是这明月耳珰(珠)“画龙点睛”,让这些汉女子们更加地摇曳生姿起来。



汉代耳珰 


刘熙的《释名》记:“穿耳施珠曰珰。”应劭的《风俗通》载:“耳珠曰珰。”根据这些典籍里的说法,从字面上去理解,四川博物院收藏的这件持镜女俑耳朵上所佩戴的的珠串,是否也可以称为“珰”呢?如果是的话,汉代耳珰就不是仅限于我们习惯上固有概念中的圆筒形。

(东汉持镜女俑,四川博物院藏)

 圆筒形耳珰或是起源于新石器时代,材质有陶、煤精、骨、石、玉和水晶等。总体上来说,新石器时代的耳珰数量不算很多,远不及耳玦的普及。其中有如北京平谷县上宅遗址出土了陶质和石质耳珰,安徽凌家滩遗址有发现水晶耳珰,而玉质耳珰多出于长江下游。

(左:玉耳珰,右:水晶耳珰,凌家滩遗址出土)

 经历商周时期,发展至汉代,除少量的如湖南常德南坪乡出土的金耳珰为金属材质外,耳珰通常是以玉、玛瑙、琉璃等比较晶莹润泽的材料制成,如西安市北郊范南村西汉墓出土的白玉耳珰,扬州博物馆收藏的在扬州邗江西湖胡场汉墓发现的红玛瑙耳珰。

(金质耳珰,湖南常德南坪乡汉墓出土)

(玛瑙耳珰,扬州邗江西湖胡场汉墓出土)

而琉璃耳珰在先秦时期已经偶有发现,如甘肃沙井文化遗址发现的琉璃耳珰。到汉代时,已经在所有耳珰中数量上占据绝大部分。根据《中国文物大典》,在陕西、河南、湖南、甘肃、宁夏、云南、湖北、两广地区和贵州等地区的墓葬中,共发现有超过200件之多。另外,日本考古学家原田淑人在《汉六朝的服饰》里记载,现在朝鲜境内的乐浪(郡)汉墓也曾有琉璃耳珰出土。这类耳珰在形制大体相同,一般为圆筒形状,尺寸在2-3厘米左右。以洛阳烧沟汉墓为例,出土了原考古报告称之为琉璃瑱的耳珰共19件,“分为二型:一为圆形器型,共12件,上端小,下端大,腰细,如喇叭形,中间穿一孔。颜色有深蓝、浅蓝、绿色数种,皆为半透明;第二型为中部犹如喇叭形,而上端成锥状,下端成珠状,身上无孔,共7件,皆为无色透明。这些琉璃耳珰总是在人头左近发现,有些还很明显是位于耳部。”

 琉璃耳珰,对于我们现在认知中的汉代耳饰来说,绝对可以算上是其标签。

(琉璃耳珰,加拿大安大略皇家博物馆藏)

(琉璃耳珰,烧沟汉墓出土)

从目前发现的汉代壁画人像和陶俑来看,耳珰的佩戴方式是直接穿入耳垂上的耳孔进行佩戴。在洛阳卜千秋西汉墓中,绘在墓室墓顶的女娲像,在其头部右侧明显有一红色耳珰穿过耳垂;再如成都出土的东汉女陶持镜俑,头戴簪花,耳部同样有一个耳珰穿进耳垂作为佩饰。

(西汉女娲壁画像,卜千秋壁画墓)

(东汉陶俑,成都出土)

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戏曲学博士李芽在其博士论文《中国古代耳饰研究》里认为,汉晋时期的耳珰有四种佩戴方式,除了直接穿进耳垂上的耳孔以外,还有系于簪首作为簪珥的垂饰、以丝线系挂于耳廓之上和以丝线系挂于耳垂上所穿的耳孔之中。这其中有两种就是需要在耳垂上穿孔才能得以实现。同样在此文中,她推定,汉晋时期的中原女子并不流行穿耳。



汉女子不流行穿耳? 


刘熙在《释名·释首饰》认为:“穿耳施珠曰珰。”孙机在《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里也是这么认为:汉代妇女佩戴耳珰是“戴的时候以细端塞入耳垂的穿孔中。”耳珰似乎就是需要在耳朵上穿孔才可以佩戴。

首先,在考古发现的汉代耳饰中,除了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发现的各种材质耳珰可能需要穿耳以外,还有大多需要穿耳才能佩戴的耳环、耳坠和玦。当然,耳环、耳坠主要集中内东北地区、甘肃和新疆,玦主要出现在两广和云南等地,虽然这些地区大多不属于中原地区,但对于考察汉族女子的穿耳习俗来说,还应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汉代金耳坠,吉林榆树老河深汉墓出土)

其次,考古发现和出土的有穿耳和穿耳戴饰的女子形象中,一为壁画:在河南洛阳卜千秋西汉壁画墓中,在墓顶发现绘有耳戴红色耳珰的女娲像。陕西西安曲江西汉壁画墓的墓室东壁南部绘有一位贵妇人形象,她头挽三环髻,耳部有红色耳珰穿于耳垂之中;二为女俑:徐州北洞山楚王墓发现的女立姿俑(根据考古发掘报告,明确穿有耳洞的有69件,数量上占去女俑总数一半以上),双耳轮处各有一小孔。四川博物院收藏的东汉陶持镜俑,佩有头饰,左右配花两朵,耳戴珠串,着褶领大袖袍。另外,广东东汉后期墓里也有出土佩戴耳珰的陶女歌舞俑。

(西汉穿耳女俑,徐州北洞山楚王墓出土)

第三,根据考古报告,湖南马王堆一号墓主辛追夫人的所有首饰,可能也就只有妆奁里的一顶假发、插于女尸头部的三支发簪和一副假发。满城汉墓中山靖王刘胜妻窦绾墓中也只出土了一些玉佩、玉环、玉石珠和带钩。烧沟汉墓里出土的19件琉璃耳珰也是占去可以归为首饰一类物品的绝大多数,其他只有黄金佩饰4件、银环以及水晶、琉璃饰品等,且各只有零星几件。结合《后汉书·舆服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后世宋代或明清女性,汉代女性其实并不太注重佩戴首饰。从孙机的《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我们也能发现,汉代首饰除了发簪(笄)、胜(长擿)或步摇,也就是耳珰了。(本文注:在东汉后期四川等地区,有女性喜好头戴簪花。)目前所出土的汉代女俑和壁画中的女性形像也能说明这一点。

根据需要穿耳佩戴的耳饰和有穿耳或穿耳施珠的女形形象,从其地区和数量上可以看出,汉文化地区的穿耳习俗肯定不是非常罕见。但是,再与其他没有穿耳戴饰的汉代女性形象相比较,整体上来看,穿耳及穿耳施珠现象也的确不占太大比例。那么,就穿耳习俗是否流行一说,更准确点的说法,应是在汉代中原女子之间,并不流行佩戴包括耳饰在内的首饰,而不仅仅是不流行穿耳。



穿耳不流行之缘由 


新石器时代的穿耳人像多见,需要穿耳佩戴的耳饰也是多有出现,如有大量的玦和少量的耳珰和耳坠。进入商周时期,有穿耳的人像继续存在,而玦只有少数还作为耳饰,大多却已转变成佩饰及礼器。盖其缘由,或是因周朝正是礼制确立的年代,衣冠制度是承载礼制的主要方面之一。在需要穿耳佩戴的玉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之时,出现了一种适应时代特色的首饰,即功用类型一致、名称稍有所区别的 “瑱”、“纩”或“簪珥”等。

《周礼·弁师》中记:“弁师掌王之五冕,……玉瑱,玉笄。”《释名·释首饰》进一步解释:“瑱,镇也,悬当耳傍,不欲使人妄听,自镇重也。”《史记·李斯传》:“傅玑之珥。索隐:珥者,瑱也。”衣冠制度滥觞于先秦,在汉代得到进一步完善。《后汉书·舆服志》里关于“簪珥”有明确规定:“皇后谒庙服,绀上皂下,蚕,青上缥下,皆深衣制,隐领袖缘以绦。假结,步摇,簪珥。” 妃嫔、夫人等服饰里,“簪珥”也是明列其中。

于是,从新石器时代带过来的穿耳习俗,经历商周,行至两汉期间,一方面还有所保留和发展;另外一方面,因为衣冠制度的兴起和施行,又逐渐减少而不甚流行。

(辽阳三道壕古墓壁画,头上饰物或为簪珥,

摘自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李芽在其博士论文中,根据《庄子·德充符》里“天子之诸御,不爪翦,不穿耳” 推断出道家提倡所谓“全德全形” 为女性美的最高境界;再从《孝经·开宗明义章》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推断出穿耳即为不孝,并认为这些就是从先秦起穿耳习俗在中原地区不再流行的原因。持此种观点的人,绝不是少数。

“天子之诸御,不爪翦,不穿耳。”这几句的确出自《庄子·德充符》。但在《德充符》里,庄子通过创造出几个身体残缺不全或极其丑怪的人物,意在说明形残貌丑不足以影响道德纯美的价值观念。如果仅截出“天子之诸御,不爪翦,不穿耳”,就推定道家提倡所谓“全德全形” 为女性美的最高境界,实为断章取义。即便是从生活常识上来理解,天子的后妃如果都“不爪翦”,把指甲留到奇长无比,不仅卫生会是个问题,而且更有可能挠伤到天子,那绝不是肤浅解释下就可以敷衍得过去的。

《九刑》或为周公所作“刑书九篇”,或为西周时的九种刑法(罚)。不论哪种,商周时期有极其严厉以伤残身体作为处罚犯罪行为的制度,却是非常肯定的,这其中包括墨、劓、宫、刖、杀、流、赎、鞭、扑等九种。1976年在陕西扶风县庄白1号西周青铜器窖藏和1988年在宝鸡市南郊茹家庄发现的刖刑奴隶守门方鼎,就是这种酷刑的直接物证。

(刖刑奴隶守门方鼎,陕西扶风出土)

《孝经·开宗明义章》里,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为,身体发肤是父母给予我们的,我们必须珍惜和爱护,这是施行孝道的开始。这也是字面上的解释。就其内涵,我更宁愿理解为“我们要保持身心健康,不要触犯刑罚而毁伤父母给予的身体发肤”,而不仅是“不爪翦,不穿耳”之类,因为文章里接下来的内容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如将此大义拘泥在表皮之上,实还需进一步斟酌。



穿耳习俗来自蛮夷? 


《释名》中记:“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今中国人效之耳。”明代王三聘的《古今事物考》中记:“珥,女子耳珠也,自妲己始之,以效岛夷之饰。”清代徐继畲 (1795—1873)的《瀛寰志略》中也记有:南洋土著“男女皆穿耳,而大其孔,瑱以杙。” 云南李家山和石寨山出土的战国到西汉时期的青铜装饰人物中常有穿耳戴饰者,即便是现在的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的妇女如傣族和基诺族等族妇女,也还保持有穿耳戴珰习俗。

这些文献、考古发现和现代习俗仿佛都在说明,穿耳习俗就是来自蛮夷。

(战汉时期青铜穿耳戴饰人像,云南省博物馆藏)

虽然我们还不能确切地得知,最初的穿耳习俗究竟是从何时何地开始,也不知其因何而起,但在新石器时代,耳垂上穿有耳孔的人物形象就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存在,而且不分男女。如安徽凌家滩出土的六件玉人像都是双耳有穿孔,甘肃天水蔡家坪有出土一个双耳耳垂部位都有穿孔的陶塑女头像等等。耳饰实物方面,甘肃、四川、山东、辽宁等地都有新石器时代的耳玦、耳珰或者耳坠出土。

(穿耳玉人像,安徽凌家滩遗址出土)

进入商周时期,在河南安阳小屯商代遗址出土的陶塑,每个人的耳部均穿有小孔;江西新干商代大墓的神人兽面玉饰、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数十件与真人头等大的青铜头像、陕西凤雏村甲组西周宗庙基址出土的神人兽面玉佩、黄君孟夫妇墓中春秋早期的玉雕人头、湖北曾侯乙墓里战国早期的编钟钟虚铜人等,也都有穿耳或戴饰。而在山东临淄区商王村一座墓主为女性的战国晚期墓葬中,椁室漆盒里出土了1对金质镶嵌绿松石和珍珠的耳坠,也是明显带有汉族审美理念。

(神人兽面玉佩,陕西凤雏村西周宗庙基址出土)(神人兽面玉佩,陕西张家坡西周墓出土)

(金耳坠镶嵌珍珠(已脱落),临淄商王村战国墓出土,右线图为复原图)

从上述中我们应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自原始社会到春秋战国,穿耳习俗不仅蛮夷地区存在,在中原汉族地区也一直都有延续。另外,穿耳或戴耳饰人物形象的身份,大多数或是神人、或是巫师。他们在当时的社会里,都是身份较高或者特殊的人物。

社会历史发展至西汉时,穿耳戴饰的人物形象中还有女娲,应是这个从新石器时代就开始带有原始神话色彩的习俗,经过先秦时期,到汉代还在延续。再往后直至东汉后期,穿耳的人物形象中已经有贵妇、有王宫女官、有歌舞表演者等,趋势越来越世俗化,或也只是此原始习俗在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而进行的演绎与扩展。



穿耳者卑贱? 


有文章从传世与出土的陶俑以及名人绘画如唐代的《步辇图》、《纨扇仕女图》、《簪花仕女图》及《虢国夫人游春图》入手进行分析,认为在六朝与隋唐时期,都不见妇女穿耳的实例,提出“穿耳者卑贱”,也想当然地推及至汉代。这样的观点,其实也是早就存在。明清时代的《留青日札》和《清稗类钞》直接写道:“女子穿耳,带以耳环,盖自古有之,乃贱者之事。”

然而,汉代时期的事实真的如此吗?

(东汉戴珰女俑,广州市郊出土)

制成耳珰的材质为金属、以玉、玛瑙、琉璃等,其中琉璃占绝大部分。在我国古籍中,琉璃一词最早始见于西汉恒宽的《盐铁论》“……而壁玉、珊瑚、瑠璃,成国之宝。”《汉书·西域传》标注:“琉璃色泽光润,逾于众玉。”《后汉书·西域传·大秦》也有记载:“土多金银奇宝、有夜光壁、明月珠、骇鸡犀、珊瑚、虎魄、琉璃、朗轩、朱丹、青碧。”

在河南、陕西和山东等地区的西周墓葬和遗址中,曾有大批量的琉璃制品出土。尤其是西周鱼伯夫妇墓中就出土了一千件以上琉璃珠和一些琉璃片,杨伯达认为这些琉璃片是用在贵重器物上的镶嵌材料。江陵出土的越王勾践剑格、辉县出土的吴王夫差剑格的上面,就都有镶嵌类似的琉璃片。

(越王勾践剑,湖北博物馆藏)

两汉时代的琉璃有了比较大的发展,种类包含了礼器、饰物、葬具、容器以及带钩、印章等等。礼器中,琉璃璧占据了很大比例。饰物里,牌饰最具特色,广州南越王墓出土了11对,它们晶莹光洁、厚薄一致。比琉璃蝉、猪等更富汉时代特色的葬具是琉璃衣片,如邗江西汉墓中显然是高级贵族敛葬的玉衣组件。即便到后世宋代,被称为“药王”的琉璃进入了舆服制度,成为君臣冠冕、大带的装饰物件。

这些种种应都能说明,琉璃在春秋战国时期乃至汉代时,是社会身份的一种象征。中国民间还有“流蠡”这一传说,《西游记》沙僧也是因为打破一只琉璃盏而被贬出天界。这些也都能从侧面反映琉璃制品的贵重。而《说文解字》里更是直截了当地标释为:“珰,华饰也。”

(琉璃耳珰,恭王府藏)

(琉璃耳珰,辽宁本溪望江楼墓地出土)

卜千秋墓中佩戴耳珰女像因绘在墓顶,可推测为女娲;西安曲江壁画墓,其墓主是二千石以上高级官吏或贵族,在东壁南部佩戴耳珰的女像,因其绘画位置与穿着装扮,可推测为贵妇;而徐州北洞山楚王墓中的女立俑,体态修长,面目娟秀,额发左右三孔可能插花钗或缀花钿之用,应是《诗·鄌风·君子偕老》中所说的“副笄六珈”。《毛传》曰:“副者,后夫人之首饰,编发为之。笄,衡笄也。珈,笄饰之最盛者,所以别尊卑。”发掘报告里,由这些推测这些女立姿俑的应是楚王身边的女官或女侍中身份较高的;一位名叫熊芳芳的网友从《孔雀东南飞》的字里行间,分析了刘兰芝自幼所受的教育、自身的仪态和贤德、婆家的家风、日常穿戴用品以及她的陪嫁品、和被遣回娘家时对待陪嫁的态度等等方面,推论出刘兰芝时机是汉代一位标准的“白富美”。

(西安曲江西汉墓壁画)

或许四川持镜女俑和广州歌舞女俑的社会身份较低,但女娲、贵妇或者楚王墓中的女官也都有穿耳,加上耳珰本身的特质,“穿耳者卑贱”这一说,肯定是过于草率。更何况,从新石器时代到商周时期,穿有耳孔的人物形象在当时社会中都是具有较高或特殊身份的。



结语 


穿耳习俗,的确自古有之,新石器时期已层出不穷。但经历商周,流传至汉代时,虽然还有保留,却也已经不是普遍流行。究其客观原因,许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耳饰玦的退场和文明化深入时“瑱”和“簪珥”的出现。

汉代中原女子穿耳戴饰,或是与蛮夷之地现象类似,或因受到当时社会思想和道德观念的一些影响而不甚普及。但以一言蔽之为“卑贱”,实为笼统。这一习俗在两汉期间还有相当数量的存在,当是带有神话色彩的原始习俗在一定程度上的沿袭和发展。这种情况其实也就如李泽厚在《美的历程》里说的那样:“在汉代艺术和人们观念中弥漫的,恰恰是从远古传留下来的种种神话和故事,它们几乎成了当时不可缺少的主题或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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