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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自觉,意外不会让着你

 柏桢 2017-11-13


又是电瓶车乱窜惹的祸!!!

11月9日凌晨,杭州萧山瓜沥建设四路与东灵北路交叉口,骑电动车的人闯红灯,轿车司机避让不及,撞上了电动车。轿车随后又撞上了路边的红绿灯杆,司机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无独有偶,今年9月26日,萧山永辉路与机场城市大道口,一电动车因闯红灯与汽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同年9月12日,浙江临海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被撞手骨骨折。

致电瓶车主几句话:

1、红灯停、绿灯行是你必须坚持做到的责任和义务。

2、电瓶车VS汽车,物理属性上讲是弱势一方,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讲,两者平等。《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故而,电动车驾驶员在法律面前切莫以“相对弱者”自居,一旦违法违规行驶酿成事故,不仅是赔偿的问题,更是两个甚至多个家庭的悲剧。

3、电瓶车主VS汽车主,换个角度来讲是“绝对弱势”。道路相逢,电瓶车撞到汽车,无疑受伤的是电瓶车主,虽偶可受交警“照顾”,但受伤的依旧是自己,汽车主只需走保险流程便可。即便不幸被撞身亡,汽车主还是走保险,亦或“破财免灾”,但电瓶车主受伤身亡不说,给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致命的!

4、犯不着和机动车抢道路争时间,因为汽车主更容易犯路怒症,万一脑子短路了,真有可能开斗气车,如此事故率会大为提升,电瓶车主受伤的概率也高了很多,受伤了,再多赔偿也痛苦,更何况留下了后遗症,未来的治疗费还不是靠自己!

5、夜间坚决不要去机动车道走,因为夜间天黑,很多汽车主看不清路况,只能在路灯所及处临时反映,开慢了还好,开快了根本刹不住。还有的时候,对向来车开了远光灯,被照后,司机更是看不清前路,如此一来事故的概率就更高了!

最后牢记,人有恻隐之心,或可一时照顾“弱者”,但意外却从来都惧怕“强者”,专找“弱者”,所以身为“弱者”的电瓶车主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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