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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宁夏出台推进生态立区“二十八条” ,构筑更加美丽的宁夏!

 源源不断 2017-11-13

  11月13日,充分听取民意、经过20多次修改的《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意见》用28条政策措施为宁夏百姓构筑起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的美丽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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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与宁夏实际相结合,以沿黄经济带建设和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制度机制为重点,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配套支持政策;聚焦全区水土涵养、水土保持、防风防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建设短板,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提出实施一系列指向性明确的行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力争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解决我区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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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八条,提出从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和督查、强化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的组织保障等方面,全面推进生态立区战略。

  ●在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方面

  通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倡导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建设绿色城乡,科学布局沿黄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力打造生态优先、产城融合、人水和谐的沿黄生态经济带。

  《实施意见》提出,沿黄生态经济带将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将建成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到2020年,全区创建5家以上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创建10家以上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

  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905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强度分别比2015年下降17%和14%(扣除宁东煤化工项目影响),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3.27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下降20%;

  全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25%以上;

  全区创建10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完成1000个以上的行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制镇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90%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燃气入户率达到30%左右。

  ●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方面

  通过开展母亲河保护行动、贺兰山六盘山罗山重点保护行动、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自治区保护区整治绿盾行动、农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行动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开展母亲河保护行动,将黄河宁夏段打造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水生态廊道。

  到2020年,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10万亩,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5个地级市、70%的县城建成节水型城市,湿地面积不低于310万亩,力争实现人均半亩湿地。

  到2020年,全区森林面积达到1231万亩,草原面积保持在2600万亩,人工种草面积达到1000万亩,天然草原改良面积达到800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8%,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5%,努力实现人均2亩林、4亩草。

  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我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区完成荒漠化治理45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新增高标准农田478万亩,累计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耕地休耕287.1万亩,全区试点轮作2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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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通过实施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净土行动,利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解决大气、水、土壤环境突出问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地表水国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73.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黄河宁夏段水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劣ⅴ类水体。

  ●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方面

  通过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机制、健全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绿色投入和激励机制、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形成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建设西部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科学管理新模式。

  ●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和督查方面

  通过加强空间规划管控、加强环境立法管控、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党政督察、强化执法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等,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空间规划管控、立法管控、风险管控力度,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督察问责、监管处罚力度,保障生态立区战略顺利实施。

  ●在强化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的组织保障方面

  我区将通过成立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生态立区立法、加大责任审计和执纪问责力度;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产业人才、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生态立区战略实施智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区、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平台等,加强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智力支撑、资金保障、能力建设。(记者 马晓芳 吴宏林 /文 祁瀛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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