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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1种情形

 海鸥北极星 2017-11-13
营改增原创系列12


本文要点

一、增值税发票的一般规定

二、营改增后初次接触增值税该如何选择发票

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1种情形


  一般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采用扣税办法计算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办法(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计算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并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营改增后初次接触增值税的纳税人该如何选择发票?


  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才能开具、取得发票时才可以抵扣;没有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只能当做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此处,需注意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举例说明

某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共取得价款10600元,增值税税率6%。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00元,税率为6%,税额为600元,价税合计为10600元;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样是价税合计为10600元。

  注意:不论销售方开具何种发票,均应当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600元。

  提供服务方必须根据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某些特殊业务,依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专票与普票票面显示一致,但对于接收服务方而言,如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10600元应当全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10000元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600元进项税额准予申报认证抵扣(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除外)。


  我们除了知道如何选择发票之外,还必须了解并不是所有的业务类型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种情形不得开具:

1.零售烟、酒、食品、服装(不包括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免税货物或者提供免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和服务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的固定资产:

(1)用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7月31日以前购进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6.销售旧货。


7.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8.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部分(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普通发票)。


9.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报关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0.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11.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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